【创新】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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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2023-03-09 06: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团委: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称“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为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

二、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以上三类作品必须是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完成的学生创新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校级选拔流程

校级选拔初赛:第27、28届“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已完成)

校级选拔复赛:书面评审,3月25日前完成

校级选拔决赛:线下答辩,3月31日前完成

校级选拔申报作品要求:

(一)第27、28届“五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获得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可直接推荐晋级校级选拔复赛。

(二)“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金种子项目可直接推荐晋级校级选拔复赛。

(三)学院可推荐部分其它项目,如有其他优秀项目,各学院应自行组织评审,评审应设置现场答辩环节,做到公开公正。

(四)各学院应于3月20日前上报作品并进行排序,将《学院推荐复赛作品信息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扫描件及作品电子版(附件2、附件3)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同一个人最多申报两个项目并且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一个项目。

(五)学校将按“挑战杯”竞赛章程有关规定、“挑战杯”竞赛省赛通知要求和校级选拔赛的成绩,择优确定推荐参加“挑战杯”黑龙江省赛作品。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作品申报工作的组织工作,积极动员专职教师对学生申报书撰写、佐证材料准备等方面给予全面、系统的指导。

(二)学院推荐的研究生作品数不能超过推荐作品总数的50%。

(三)佐证材料中取得的成果(论文、专利等),学生为第一作者方为有效。

上述事项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校团委常昊老师,电话0451-82519007。

附件:

附件1:竞赛章程.pdf

附件2:第十八届“挑战杯”黑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申报书.docx

附件3: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佐证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docx

附件4:XX学院2023年“挑战杯”竞赛学院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xls

          共青团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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