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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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4-06-23 00: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及《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要求,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学生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一)资助对象:

1.我校正式注册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2.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以及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3.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4.按照 《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优待”。

(二)申请条件:

在校期间或者以前学历阶段未享受过学费及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三)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4.往年已享受过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

(四)其他:

服兵役资助中本升研的全日制退役入学学生原则上均以本科毕业生身份回原学校申请毕业生学费补偿,不在新录取的高校申请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二、资助标准

自2022年1月24日起,退役复学(包括2022年1月24日之前和之后复学)学生,申请2022年1月24日之前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19号文规定执行;申请2022年1月24日之后学期的学费减免,减免标准统一按310号文规定执行。

如学生在2021-2022学年应缴纳学费高于8000且已申请过2021-2022学年的学费减免,本次可为2021-2022学年进行差额补申请,申请金额为310文出台导致资助标准提高后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的差额部分,但每生不应超过2000元。例如,某生2021-2022学年应缴纳学费13000元,之前已按8000元上限申请减免,此次可补申请(12000-8000)/2=2000元。

按最新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6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规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年3300元)。

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对后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资助范围内。

三、资助程序

1.学院在学生尤其是新生中,广泛宣传退役士兵资助政策,确保政策应知尽晓;

2.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根据自身类别填写并提交相应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见附件)。此外,首次申请的学生请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退役复学),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复印件(退役后考入学校);

注:

(1)入伍学生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退役学生提供《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招士官提供《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2)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Ⅱ》(手填或复印无效),一式两份,贴照片、学生本人签字,并根据申请表格的内容和要求到当地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签字、盖章。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申请贷款代偿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还款证明。

3.学院对学生所填信息进行初步核实,核实无误后,学生自行于11月10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颂恩楼505室);

4.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将提交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最终审定。

四、工作要求

对服兵役学生实施国家教育资助,是国家推出的一项重要的精准资助政策,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五、特别说明

以前年度符合条件未申报国家资助的学生可申报,注意: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附件: 

1.【310号文】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pdf 

2.【19号文】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pdf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docx 

4.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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