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整治宣传进校园, 筑牢学生交通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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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整治宣传进校园, 筑牢学生交通安全“网”

2024-05-30 14: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有效防范涉学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宣传倡导文明出行理念,提高广大师生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纠正错误骑乘方式,排除交通安全隐患,养成良好的骑乘习惯,为学生的平安出行护航、创建文明城市助力,促进平安校园的建设。6月27日,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郊大队深入格尔木市第七中学开展电动车摩托车整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针对近期格尔木市第七中学学生违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反弹的现象,通过交通安全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答疑等环节,告知师生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提醒学生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禁止驾驶摩托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耐心回答师生提出的问题,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做到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另外,民辅警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为宣传重点,结合电动车摩托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学生详细讲解了电动车摩托车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醒广大师生吸取案例中的教训,时刻敲醒安全警钟。倡导学生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积极作用,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的相关内容及交通安全提示带回家,劝导家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安全,做合格的交通参与者,带动整个家庭养成文明骑行良好习惯。同时,结合中学生上下学骑行电动车的实际情况,以及同学们关心的交通热点问题,详细讲解了电动车的分类、骑行电动车的年龄以及电动车摩托车落户等注意事项。

下一步,格尔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郊大队将安排警力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对学校周边、学生必经路口、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大学生违法骑电动自行车,搭乘超载摩托车电动车,骑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预防涉学交通事故发生。

供 稿 | 交通警察支队 赵梅芳

编 辑 | 政治处

审 核 | 政治处

原标题:《电动车整治宣传进校园, 筑牢学生交通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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