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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Code for layout of urban road traffic signs and markings GB 51038-201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5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9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038-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4.1.6、12.9.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8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送审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指示标志、禁令标志、警告标志、干路和支路指路标志、快速路指路标志、其他标志、交通标线的基本要求、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其他标线、交通标志和标线协调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3M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袁胜强 俞春俊 陈奇甦 温学钧 顾金刚 徐健 胡程 杨旻皓 孙瑞华 王磊 祖永昶 彭庆艳 王跃辉 朱晓宇 李松林 李娅 官阳 夏方庆 秦丽玉 姜金辉 王亮 郑晓光 张瑜 李宏 唐楹 主要审查人:王晓华 倪伟 徐波 信岩 马国纲 李哲 蒋善宝 罗义学 施斌峰 郭敏 条文说明制订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4月8日以第795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的实践经验,以《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为基础,针对城市道路的交通特点,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设计法规、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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