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地产百年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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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地产百年风云

2024-07-12 08: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928年,广州市有居民176436户,男性474074人,女性337687人,合计811761人。两年后,即1930年广州人口为110多万,一下子增加了近30万人。

1931年5月28日,国民政府西南政务委员会在广州成立,吸引了不少外省人来粤供职,使广州人口越来越多。

民国时期,正常的房地产买卖,一般由经纪人介绍,买卖双方协商,自由交易。卖主先在该屋标贴公告或登报声明,买卖双方合意,无人提出异议,即订立新的断卖契约,由卖主和介绍人签字作证。

有的通过律师作证,再向市财政局缴纳契税,然后到地政机关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取得法律上的认可,买卖手续才算完备。如果未纳契税,地政机关和法院不承认其所有权。

《广州民国日报》房地产买卖声明

只要有房地产,就有黑中介,100年前的民国时期也不例外。

当时,广州市的房地产买卖一部分由政府官员及经纪人把持,经纪人向买方讲好价钱,预交少量定金,然后持契证冒充卖方,索取高价,从中牟利,这种手法称「卖定贴」或「挂胡」。

对于黑中介,民国政府也进行了严厉打击。为限制经纪人哄抬地价和乱收手续费,民国 36年(1947)2月,市政府公布《广州市地政局管理经纪人的暂行办法》规定:

经纪人收取手续费不得超过以下限额:

土地及定着物(房屋)的买卖为买卖价额20‰,土地及定着物的典押为典押额15‰,土地及定着物的租赁为租赁价额80‰,土地价格的评估为土地价额1‰。超过上述规定者,超过部分处以10倍以下的罚款,如属屡犯者吊销其执照。

然而打击黑中介对广州房价的上涨并没有什么卵用。

由于广州经济发展良好及大量的人口流入,1918年至抗日战争前,广州房价地价一路走高,甚至一度突破万元大关。

民国十七年(1928年),凡是经过平整、修过马路、有良好排水设施的街道,两旁商业用地已经不低于每亩3万元,住宅用地不低于每亩1.2万元。

抗日战争爆发前,广州房价一路走高。这段时间广州的平均房价是多少呢?

主要看房型,老式瓦房便宜,每井800元;新式洋房贵,每井1500元。

这里的「井」是面积单位,60井是一亩,一井等于11平方米。我们可以算出老式瓦房的单价是73元每平米,新式洋房的单价是136元每平米。

当然,这里的「元」还是指银元。这时候的银元的购买力大约可以相当于现在的1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当时的广州房价已经达到7000块人民币一平米,而部分新式洋房每平米价格过万,相当于2009年的广州了。

2

战争会使房价下跌吗?

错,战争会是房价暴涨的开始。

1931年,日军侵占广州,炸毁和破坏大量房屋,有的房屋因业主离家出走,无人管理而被拆毁,造成49134幢房屋损毁,占到了抗日战争前全是房屋总撞数的38.98%。被毁的房屋价格归零自没什么好说,但是剩下的却值得一聊。

抗日战争期间(1931年-1945年),广州房地产买卖大量减少。但一些国民政府官员与经纪人相互串通,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有些还强买强卖,牟取暴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马路两旁商业用地已经涨到了亩均6万元,较战争爆发前暴涨一倍,而住宅用地则涨到了亩均4万元,比战争前暴涨3倍有余。极个别最优秀区段、经政府规划可以修建小洋楼的地块,一亩竟然可以卖到200万元。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12月2日的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刊载了一条惊人消息:广州市惠爱路某洋房地块每亩售价竟然高达420万元!

战争期间银元的购买力不可小视,据国民政府社会调查部多年调查,银元五块能买将近一吨煤,而今天一吨煤的价格约1100元人民币,按照煤炭价格折算,这块地每亩售价已经高达惊人的8.4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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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终会过去,

房价的上涨并未终结。

民国三十五年到三十六年(1946-1947年),抗战胜利了,但抗日战争期间被毁坏的房屋大部分未加修复,新建的房屋又极少,所以房屋与人口的比例不相适应,住房紧张,租金昂贵。一些国民政府的官员和地皮商人利用三大重灾区(西堤、黄沙、海珠桥北岸),垄断了入地买卖,使地价继续暴涨。

国民政府对于产权的重视和产权清理工作是房产得以交易的前提。

抗日战争胜利后,广州市政府地政局于民国35年对全市的房地产实行补办登记。民国 37年,对广州市各机关、部队使用的公私产进一步清理,由各机关单位填报拨用申请书,经核准后,发给公产拨用执照。同时将机关、部队占用的142幢民房发还给业主。

令人汗颜的是广州市政公所对于民国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外国人占有的房地产的处理方式。

清朝对外国人占有的土地,只发「永租」契,不发所有权证。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国民政府却将「永租」契统统换发「土地所有权状」给外国人,把租赁权变为所有权。

土地私有制下,广州当时的房地产属于半殖民的资本主义性质,以中、小资产阶级所有为主,但大部分广州人的居住条件非常艰苦。

至解放前夕,广州市有12万多人居住在2万多间低矮、阴暗、破烂的小木屋和茅棚里,还有14665户水上居民(68 225人)祖祖辈辈长期漂泊在珠江河面上的小艇中,更有一些人露宿街头、楼梯底和海珠桥下。

2008年开始风靡广州10年的电视剧《72家房客》就讲述了解放前40年代,广州西关一栋三层楼的大杂院里,「包租公」太子炳「包租婆」八姑和七十多家房客交织所发生的故事。

4

新中国建立,

房价真正的首轮调控。

1949年10月,广州解放,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军事代表接管了前国民政府的广州市地政局,成立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政局。

当时的广州土地面积约32.59平方公里。房屋面积1231.19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仅4.5平方米。

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军接管了国民政府的地政局。人民的居住问题在此时成为国家的主要矛盾之一。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来保障居民的住房条件。保护私人房屋所有权,运行自由买卖就是其中一项。

1950~1952年,广州市地政局(1951年2月改名为房地产管理局,简称房地局)对前政府管理的产业和公产进行接管和清理,并在全市开展私人房地产登记,对无主的房地产实行代管,明确宣布保护私人房屋所有权,允许房地产合法经营。

广州房地产随之开始复苏,房价也开始了新一轮的上涨。尤其是1956年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后,华侨和港澳同胞投资购房增加,价格逐渐升高。在住房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市场上黑中介再次抬头。

一些黑市经纪人敲诈勒索,除了索取车马费和茶水费之外,买卖成交时,经纪人还收取房产价格2%-3%的介绍费,最高达10%。据1952年调查的134名经纪人中,成交房地产1725宗,经纪人所得收入6.89亿元人民币(旧币),7.34万元港元,产权人付出的佣金、茶钱等占房地产总价的5.5%。

为了避免房屋价格的暴涨,1952年开始,广州市政府就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调控。

调控的主要的手段有三个:

第一是限价。

广州市政府统一房地产标准地价,根据土地位置、繁华程度和交通条件,并参考当时房屋造价,广州市地政局公布了《广州市标准地价》和《房产标准单价》。

第二是严管房地产中介。

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布了《广州市试行房地产交易员暂行办法》,取缔了经纪人,并在市房地产信托公司下设交易员,明确交易员应具备的条件、工作守则、手续费及有关奖惩办法。交易员必须经审查批准,领取交易员证书之后,才能开展介绍业务活动。

第三是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和棚户区改造。

广州市将福利房作为住房供给的最重要部分。1952年初,成立广州市房地产信托公司,配备专业房管人员及维修队伍,专职经营管理公有房地产和接受华侨委托管理,建立依靠群众民主管房的新制度,同时发动私房业主、租房住户和用房单位抢修危破旧房。

根据城市建设的布局,广州市开始有计划地进行住宅建设。政府平均每年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先后在市区、边缘地区和工业区周围兴建了一批居民住宅区和新村,房屋结构以混合结构为主,住宅的层数也由低层向多层发展,重点解决产业工人的住房困难,政府逐步开始在住宅建设中发挥主要作用。

但是,由于住宅建设资金短缺,而住房制度是福利型的低租金制,不能实现以租养房和扩大再生产,住宅依然供不应求。

5

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

房地产市场冻结。

1958年,按照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政策,采取国家经租的形式和类似赎买的办法,对市内私有出租面积超过一定数量的住宅和全部出租的非住宅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由房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修缮和统一调拨使用,称为国家经租房。

完成私房改造后,扩大了房管部门直管房屋面积。为加强管理,逐步建立依靠群众管房的管、 修、用三结合的管理体制。在这个过程中,广州的土地公有化改造一直在有序进行。

1949年到1978年期间,广州的住房由私有占比70%以上逐步下降至10%左右。可以说绝大部分的住宅均为公有房产,房地产交易及其稀少,1957年后房地产市场逐步冻结。在住房公有制改造的同时,诡异的是伴随着私有住宅逐步下降,住宅面积占比也大幅度下降。

从1949年至1978年,广州市住宅占比下降了18个百分点之多,这可能也为未来房价的上涨埋下了伏笔。

广州市各时期市区房屋数量及占有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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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990年:

房地产交易逐步恢复,

房价20年涨17.6倍市场冻结。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州市房地产行业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

1979年3月,「广州市房屋交易所」恢复,房屋交易业务也得以恢复。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广州引入外资建房。

当年10月,东山区引进外资指挥部(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率先与港商合作建设东湖新村。随后,广州市城建开发总公司、穗华房产开发公司、珠江实业总公司相继与外商合作经营,开发员村昌乐园、晓园新村、江南新村、五羊邨等住宅区。

合作方式主要是我方提供建房地皮(包括拆迁及三通一平),对方出全部建房资金,房子建成后按一定比例分成,部分房屋在香港出售。

引进外资建房成为广州侨汇的主要来源之一。

这段时期内,商品房的出售主要为了满足华侨房屋的需求,侨汇成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1985年,房产销售中侨汇收入达到顶点。

1983年是后来成为背锅侠的房地产开发商诞生元年。

当年广州住宅建设实行 「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在建房方式上,由千家万户分散建房、自建自用变为由开发公司成片、成线综合开发建设,主体建筑与配套建设同步进行,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相结合,使城市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拓展,住宅建设速度大大加快,1984年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量增加。

1986年8月,广州市首次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成片改造旧城区,先在东风街小区用地面积25.7万平方米进行试点,中标企业除负责兴建小区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外,还要无偿向政府提供2.3万平方米楼宇,作为旧城区改造的周转房屋。

1988年公开招标开发花地湾107万平方米住宅用地,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公司以 2.8亿元中标,获得该地的开发权。实施土地有偿使用,在保证土地社会主义国有的条件下,让土地进入流通领域,实行土地使用权商品化,加速了旧城改造和住宅建设的发展。

1989年国民经济进入调整时期,在压缩基本建设规模的形势下,广州市的住宅建设仍保持高速发展,全年建成住宅299.13万平方米,创历史最高纪录。

1989年8月16日,广州市政府公布了《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省会城市。

实行以「卖房起步,分步提租,相应发贴,新住房实行新制度」,并开始实施与住房解困紧密结合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逐步改变长期以来低租金、高补贴的住房制度,合理调整居民的消费结构,使人们按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购、建、租用住房,开始克服住房分配的不合理现象,使住房资金投入产出进入良性循环,加快了住房解困的步伐。

这一制度为公有住房出售提供了依据,也形成了所谓的「房改房」。为了配合这一改革,对于新分配的住房实行租赁保证金制度。但分配住房制度并没有随之结束,这一制度仍将持续很久。

1990年底,广州市区已有318个单位提出申请售房,经审查批准已有83个单位售出公房11642套,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初步回收资金7500万元。全市单位住房基本统一了公房租金标准。

与此同时,市场化的商品房建设成为经济增长的新热点。

1990年,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展到83家,全市已建成和在建的 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有 41个。

房地产市场日益扩大,从住宅单一产品发展到各种非住宅楼宇。

到1990年,全市累计出售商品房517.8万平方米,经营收入48.27亿元,个人购房占21.82%,商品房销售量和个人购房居全国大城市之首,20年间广州房价上涨17.6倍。

数据来源为《广州房地产志》,

单位房价计算公式为房价总计/面积

虽然这一时期广州房价涨幅巨大,但是成交的房产占了广州市住宅面积的不到1%,并不能完全反应市场的供求状态。

广州市大部分居民仍然处于福利分房、房屋调换、公租房等的状态,绝大部分居民对房价上涨无感,也谈不上高房价带来的社会矛盾。

7

1991年~1998年:

广州房地产成为改革先锋

1991年~1998年随着改革的深入,根据广州市统计局住房销售情况,可以计算出这段时间内广州商品住宅的销售单价:

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后,广州经济迅速发展,人口爆炸性增长。「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的口号传遍大江南北,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南方,涌入广州。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一批人先富起来」,先富起来的这些人的住房需求快速增长。

90年代的广州火车站

1992年也是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全面启动的一年。

这一年住房公积金制度于4月份全面实施,住房储蓄和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开始展开。公房出售步伐加快,至年底,全市累计已出售公房720.59万平方米,128032套,首期回收资金10.3亿元,这一数据远大于当年商品房的销售面积。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该法对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为房地产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7月18日,《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颁布执行。

在这一决定中,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

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

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

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1994年,是全国房地产大发展的元年,而在这一年之前,对于全国很多地方而言很陌生的「房改房」「住房公积金制度」,其实已经在广州实行了几年,广州是当之无愧的改革先锋。

在这一时期,广州还诞生了一批现在已经成为著名企业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合富辉煌、珠江恒昌、广州中原地产、经纬物业、同创卓越、中地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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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至今:

大家都知道的故事

① 1998年~2001年:广州房价连续四年调整

根据《广州年鉴(1999年~2001年)》的记载,这四年,广州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如下:

1998年,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明显的分界点。

经历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中国,内需不足、产能过剩,房价也出现了连续回落,但是危机中酝酿的是改革的力量。

1998年的中国的房地产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件大事成为中国房地产发展史上生死攸关的一个章节。

1998年4月28日,央行以「特急件」的方式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往各商业银行,正式宣布全面执行: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0年、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价的70%。

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住房不再实行实物分配,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浪潮来袭。

这年正值改革开放20年,广州还是全国经济发展亮点。汇聚着数以万计的外资工厂,广交会交易高达200亿美金,吸引着全国的目光。

广州的经济建设成果也很瞩目:1998年广州解放桥建成通车,桥上那3组如连续彩虹般跨国桥面的钢拱,至今仍屹立在珠江上;

1998年华南快速干线正式开通。番禺大桥成为当时同类型桥的全国第一;

广州地铁一号线全线建成,二号线正式在海珠广场动工;

广州标致宣告破产,本田成为标志的替补者;利口福成立;

相当于今天淘宝的「天马服装批发市场」开业;

广州的公交系统已经初具规模,在市区中能看到各式公车、有轨电车和双层公交车,而摩托车成为广州街头最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等房改目标,广州市制定了一系列深化房改的政策,在全国各大城市中率先实施住房货币分配制度。颁发了《广州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施方案(试行)》,规定从3月1日起,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制度;同时还颁发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

广州的银行推出二手房按揭业务。广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二手房的交易程序进行了改革,将原来需要50个工作日的二手交易时间缩短为10个工作日至20个工作日,促进了二手房市场的发展。

由于率先实行了住房改革,广州此时的住房改革已经实现商品化,买卖商品房、按揭贷款买房成为了广州人家家户户讨论的话题,售楼广告已经开始占据广州市各种报纸的大篇幅。

国内知名地产商恒大集团开放的一处商品房,网上称为「广州市民十大最喜爱楼盘」之一,位于海珠区工业大道的金碧花园第三期,均价3325~4531元/平方米。

如今金碧花园三期的二手房最低价都要4万以上。

根据《广州市年鉴(1999年)》记载:1998年,广州市商品房实际销售平均价格5122元/平方米,比上年的5064元/平方米上升1.15%。其中:住宅4423元/平方米。

② 1999年:福利分房的末班车

1999年成为福利分房的最后一年。

全市全年共出售公有住房145485套、建筑面积1008万平方米,回收售房款60.08亿元。其中办理换购住房11159套,补购住房7581套;另办理住房差额面积货币补贴62088套,涉及金额1.8亿元。

1999年是年房改售房数量是过去10年来房改售房总量的28%,为历年之最。自1989年房改售房至今,全市累计出售公有住房500272套、建筑面积3267.5万平方米,回收售房款134.4亿元。各单位自管的可售公有住房中,已有约90%房改房出售完毕。

受取消实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银行再度降息、降低房地产流通环节税费和城市环境面貌「一年一小变」及广州市周边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改善等因素影响,广州市商品房市场活跃,商品房销售继续创新高。

全年全市商品房预售面积513.5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2.9%;商品房实际销售(交楼)面积539.38万平方米,增长33.2%;商品房销售额232.2亿元,增长11.92%。

商品房价格呈下降趋势。

这一年,全市商品房预售平均价格为4673元/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1.5%。其中,商品住宅预售平均价格4342元/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8%。

这一年商品房价格下降,尤其是商品住宅价格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近郊周边低价大型楼盘在商品房预售中的比重大大提高,导致全市商品住宅价格下降。

③ 2000年:商品房市场活跃

2000年,住宅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得到宏观政策的支持,国家大幅度降低商品房交易环节税费,调低房屋租赁税费,积极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完善配套政策,落实货币补贴,有力地推动了广州市房地产业的发展。

商品房呈现了供应规模偏大的特点。

全年全市商品房空置量持续上升,到年底,商品房现楼存量面积(空置面积)已达到584万平方米,比上年底增加1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空置量增长较快。

到年底,空置的商品住宅面积达367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0%。全年商品房新开工面积达到1083.1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1.31%,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836万平方米,增长30%。商品房在建面积已达3813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8.4%。加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面积大幅度增长,从而使商品房供应规模不断扩大。

商品房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

商品房市场活跃。全年全市商品房预售面积492万平方米,现楼成交面积305万平方米,商品房售出总量达到79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46%。

其中,住宅预售453万平方米,现楼成交274万平方米,住宅总出售量727万平方米,增长4.5%。商品住宅价格降幅缩小。

2000年上半年,全市商品住宅预售平均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15.8%;到第三季度,下降幅度缩减为11.8%;到12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4209元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06%,下降幅度不断缩小。

郊区低价楼盘成交在楼市中的比例越来越高,至年底,商品住宅价格开始触底。

④ 2001年:商品房售价稳中有升

2001年,房地产开发所面临的资金环境相对宽松,住房抵押贷款及房地产金融制度创新发展迅速,住房货币分配的全面实施,以及「房改房」进入市场,刺激了广州市住宅消费市场,推动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商品房空置面积总量仍然较高,消化存量商品房的压力较大。全年全市商品房空置总面积621.8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5%。其中空置住宅365.83万平方米,下降0.4%;空置商务写字楼45.55万平方米,增长1.3%。从总体方面分析,商品房空置总量仍然较高的现状,说明广州市商品房市场供过于求,呈现买方市场的特征。

商品房售价稳中有升,市场需求结构基本实现平稳调整。

全年全市商品房预售面积513.3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2%,其中商品住宅预售面积481.98万平方米,增长6.4%。表明在停止实物分配住房、全面实行货币分房后,广州市商品房市场并未因集团购买力的消失,而对市场有效购买力产生重大影响,市场需求结构基本实现平稳过渡。

与此同时,商品房及商品住宅价格继续维持平稳,全年商品房预售均价4474元/平方米,其中住宅4117元/平方米,分别比上年下降0.3%和1.2%。

⑤ 2002年~2008年:结束4年调整,广州房价开始起飞

2002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主要城市年度数据指标中开始公布「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一项。

根据目前截止2016年的数据显示,广州的住宅商品房走出了华丽丽的上涨趋势。这一数据仅在2015年出现了轻微的下滑。成交数量方面,也仅在2008年和2011年出现小幅度的下降。

值得说明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房地产价格统计制度》的规定,对于房地产价格的调查,分为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的调查,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住宅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由此计算得出。

这与《广州市年鉴(2003年~2017年)》(详见附录:广州市年鉴对于2002年~2016年房价数据的记载)中更加具体的数据(如商品房预售平均价格等数据),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无法完全吻合,故采用了国际统计局网站的现有数据。

2002年开始,广州市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的比例上升到40%以上,房地产投资成为了拉动投资增长到主要部分。

2002年到2005年,房价开始腾飞。

住宅销售价格月环比,数值超过100以上就说明住宅销售价格相比上个月上升了。

图中可知,虽然2008年、2010年、2013年、2014年出现过短时间的环比下降,但影响不了房价上涨趋势的形成。

通过这个每月同比增长的图,我们可以更加清楚的发现,从2006年到2018年,二手住宅的价格增长速度从2014年底开始已经逐步快于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

⑥ 2008年~2018年:房地产十年调控之路

从2002年开始起飞的房屋价格,终于在2007年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广州市的「穗七条」正式出炉,规范土地供给的管理,还出台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

由此,开始了广州市房价调控的十年。

2008年新年伊始,便开始新一轮的房价调控措施。

2008年1月1日,广州市实行新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标准。此时政府的担心得到了全球的神助攻,有人得出的结论则是「2008年广州楼市陷入了危机」。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国楼市政策由上半年的「稳健财政政策和从紧货币政策」迅速转换为「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连续多次降准降息,并推出减息、免税、降首付等多项楼市利好新政。

广州楼市也在金融危机大环境下出现了调整,但是,下跌的楼价并未持续多久,在2009年很快被打破。2009年,随着政策逐步落实,市场预期向好,自住型需求大量释放,改善型、投资型需求紧随入市。整体楼市已从买方市场转向了卖方市场。

2010年,广州楼市均价突破万元,住宅的年均成交价达到10615元/平方米。

为此,广州市政府紧跟国家步伐迈开了楼市调整的大步伐,从信贷政策、利息政策、到限购、限外政策,均实现了拾级而上。而住宅的价格却对此视若无睹,偶尔耍点小脾气就又高歌猛进。

2010年3月提出新「穗七条」,建立用地预审请制度(俗称「勾地」制度),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加大商品房的供应力度、探索创新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建立土地竞买风险预防机制、「地毯式」清查闲置地。

2010年开始的广州楼市调控清单:

「穗四条」规定:广州市市辖十区(不含从化、增城)执行限购政策,广州户籍和常住非户籍家庭限新购一套房,非常住户籍家庭禁止购房,未满18岁人士限制单独购房;公积金三套房贷全面叫停等。

2010年1月,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连续两个月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

2010年4月,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限制外地人购房。

2010年9月,首套房贷首付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三套房房贷全面暂停。

2011年1月,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60%,2月份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加息0.25%。

2011年7月,首套房贷利率上浮5%~10%,外资行严控人民币房贷。一年期存款基准率上调0.25%,12月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

2012年1月1日,广州从化取消买房入户政策。

2012年3月7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称要严格执行「限外令」,暂停受理外籍人士及港澳台胞购买非居住物业,进一步明确非居民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和商业物业中的公寓。

2012年9月,对个别一场高级的住宅项目暂时采取适当显示预售规模、控制交易节奏的措施。发布《广州市公共租赁租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3年,广州市发改委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广州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以社保年限为社保缴费年限。

限购政策再次升级,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资格由原来的「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调整为「需连续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014年,随着经济增速步入新常态,房地产的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逐渐退出。广州大部分时间仍在执行限购政策。但对于住房的调控已经明显开始放松。

2014年4月,广州市房管局要求,开放商在为楼盘拿预售证的时候,须承诺不搞『双合同』。

2014年10月,广州公积金贷款仅限于首次使用者,且首付调整为三成。

2015年3月18日,广州购买90平米一下首套房,公积金首付降至两成。

2015年5月1日,佛山市取消限购,许多人前往佛山买房。

2015年5月29日,增城撤市设区,楼市不限购。

2015年6月8日,广州公积金首套房首付两成,首套结清,二套房三成,首套房未杰青,二套首付四成。放宽外地户申请条件,连续缴纳6个月可申请。

2015年7月24日,开启公积金互贷。

2015年8月,从化撤市设区,居民可享市区户口待遇。

2016年,广州公积金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变为七成。

2017年3月17日,执行限购限贷新政。户籍限购2套,户籍单身限购1套,非户籍社保延长到5年,限购1套。执行范围包括增城和从化。同时,住房公积金再次上浮贷款首付比例。

2017年3月30日,限购限售再次升级。

2017年7月,广州市政府出台《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售同权。这在全国来说都是首次尝试。

2017年下半年,广州开始尝试建设租赁住房。并于10月份成交首宗全自持租赁用地。

在这一连串的调控政策下,广州的房价截止2018年五月网签均价达到1.7万元,较十年前上的2008年上涨了93%。

虽然看上去涨幅很大,但是较100年前的民国时期的高点却仅上涨了142%。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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