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汇总!秦皇岛最新学区划分、入学政策答疑,一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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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汇总!秦皇岛最新学区划分、入学政策答疑,一篇就够了!

2024-05-17 20: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归提寨小学

学校位置:提寨小学项目位于南岭西路以东、山东堡路以北。

学区范围:将西部快速路以北、横断山路以西、惠泽街以南、南岭西路以东的片区划归归提寨小学。

对口小区

森林家园(一区、二区)

秦皇半岛(二区、三区、五区、七区、八区、九区)

恒大悦府(在建,即秦皇半岛四区)

秦皇半岛六区(在建)

对口中学

归提寨小学的对口中学为第七中学集团第十四中学。

公富庄小学

学校位置:南岭东路以东、规划三路以西、青龙道以北

学区划分:将南岭西路以东、秦皇西大街以南、贺兰山路以西、长江西道-横断山路-惠泽街以北,行政区划属于海港区范围的片区划归公富庄小学。

对口小区

大儒世家、学府嘉园、橡树湾、翠堤湾

公富庄家园、南岭国际、杨道庄新村

对口中学

公富庄小学的对口中学为第十六中学集团南岭国际中学(暂定名)。

温馨提示:

在上述新建学校建成并正式招生前,上述居民区的对口学校维持本次施教区调整前的现状不变。

此外,鉴于杨道庄村原对口中学是第七中学集团第七中学,从第十六中学集团南岭国际中学(暂定名)投入使用当年起,设置六年的过渡缓冲期,在缓冲期内毕业的杨道庄新村小学毕业生(杨道庄村户籍,且监护人具有杨道庄新村房产)可以进行双向选择,既可以选择第十六中学集团南岭国际中学(暂定名),也可以选择原对口的第七中学集团第七中学入学。

秦皇岛市第七中学集团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

学区划分:结合玉龙湾校区坐落位置和建设规模,将河北大街以北、西港路以东、和平大街以南、友谊路以西,小区包括星光御园、龙城华府、博辉万象城、汤河铭筑、玉龙湾、华跃城、万和城、河雅小区、和安南里、桥东北里、一五六楼等。

关于第七中学集团新建校启用的解读问:第七中学集团新建校校名是什么?与第七中学是什么关系?

答:新建校校名为“秦皇岛市第七中学集团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是第七中学的一个校区,由第七中学统一管理。

问: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的施教区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老城区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住区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据街道、路段等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据此,结合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坐落位置和建设规模,以及桥东里小学片区的整体情况,将河北大街以北、西港路以东、和平大街以南、友谊路以西,原属于桥东里小学的片区划归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小区包括星光御园、龙城华府、博辉万象城、汤河铭筑、玉龙湾、华跃城、万和城、河雅小区、和安南里、桥东北里、一五六楼等。

问: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干部、教师队伍是如何构成的?

答: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初中部干部、教师由第七中学择优组成,小学部师资由区教体局选派骨干教师及优秀中青年教师组成。所有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纳入第七中学统一管理。

问: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对应施教区学生能否继续到第七中学文化路校区和在水一方校区就读?

答:不能。自2019年9月起该校区对应施教区学生在玉龙湾校区就读。从2014年起,星光御园、汤河铭筑、万象城、华跃城、万和城、龙城华府等新建小区相继建成入住,桥东里小学入学压力开始逐年增大。到2018年,桥东里小学的功能教室已被占用殆尽。近年来,第七中学生源快速增长,年级中班级数最多达到24个,无班可扩,学生学习、活动空间受到极大挤占,存在安全隐患。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制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以及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地要逐步化解56人以上大班额,避免新增大班额班级,新建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正是海港区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的重要举措,目的就是为了有效解决桥东里小学和第七中学的教育难题,满足人民的教育需求,破解大班额问题。因此,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及应届小学毕业生在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就读,不设置过渡期。

问: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招生工作如何开展?

答:第七中学玉龙湾校区的招生工作将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于2019年8月中下旬开始,报名工作开始前,学校会在各居民区张贴招生简章,居民子女可按照简章要求按时到校报名。

东港里小学

新一路小学

桥东里小学

青云里小学

东港路小学

建国路小学

东北石油大学附属小学

明珠学校

逸城学校小学部

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区划分

小学招生片区

1.第一小学:西外环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西外环北路以西、秦皇西大街以北、峨眉山北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开发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居住小区包括:自然家园、农业局小区、泰盛家园、碧景华庭、前进新村、碧水华庭、和平里、富康佳园、九号别墅、经棉里、翠松苑、翠松南苑、碧水园、珠江道12号、维多利亚海湾、阳光白领公寓、安全局家属院、武警家属院、盛景金领域、海关宿舍楼、太行山、公园里1-10栋。

2.第二小学:西外环路以西、秦皇西大街以南、峨眉山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居住小区,以及华苑馨居、兴龙尚府和恒翔旺角住宅小区。其它居住小区包括:天成锦江苑、天成巸墅、乐园小区、漓江花园、世纪家园、大秦世家、泰和家园、海韵家园、昌德小区、慧园小区、孟营一区、孟营二区、金色家园、宝佳花园、专家公寓、燕大专家公寓、海达公寓、欧泰克家属楼。

3.第三小学:秦皇西大街以南、祁连山路以西、兴凯湖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各居住小区,以及青馨家园(一区、二区、三区、五区)。

其它居住小区包括:青馨家园四区、邢庄家园、升达弘璟、曦城花语、明日星城一至三区、银都广场。

4.第四小学:秦皇西大街以北、峨眉山北路以西、兴凯湖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和自然村。

居住小区包括:果岭湾、铂悦山、天成佳境、大同铁路分局西张庄铁路小区。自然村包括:烟台山村、许庄村、约和庄村、西张庄村、凤凰店村、老岭沟村、杨庄户村、杨户屯村。

5.第六小学:深河村、深河家园、东甸子村、北甸子村、西场村、后营村、望海店村、义卜寨村、孤家子村、大毛义庄村、小毛义庄村、华义庄村、往子店村、董庄村、韩兴庄村、陈家庄村。

6.第二中学小学部(含第九小学):①.开发区东区渤海乡。居住小区包括:渤海家园一至六区、金江家园、金水家园(一区、二区)、悦海家园。自然村包括:姚山村、小刘庄村、张庄村、褚庄村、薛庄村、大巫庄村、徐庄村、单岭村、赵牛庄村、赵庄村、周庄村、侯岭村、郭庄村、大刘庄村、黄庄村、东洼子村、金庄村、南水井村、东姜庄村、西姜庄村、梅庄村、小巫庄村、杨庄村、孙庄村。②.船厂路街道。祥安里社区所包含的居住小区:欣苑里小区、碧海花园小区、观海御景小区、乐园新居小区、瑾海小区、天威盛景小区、七台河楼、商行楼、假日蓝湾小区、兰海花园小区、望海花园小区。长城东里社区包含的居住小区:长城新居小区、砖厂家属区、铁路小区、双龙花苑小区。宝顺社区包含的小区:中原小区、宝顺小区、山海家园小区、山海景湾小区、教师楼。船厂社区包含小区:船厂小区。

7.北杨各庄小学:北杨各庄村、郑家店村、仓上村、铁官营村、东甸村、紫草坞村。

8.上徐各庄小学:代山头村、上徐各庄村、下徐各庄村、牛蹄寨村、兴福庄村。

9.太和寨小学:太和寨村、闪水庄村、绿茵港湾小区、华都驿郡小区、泰和鑫苑小区。

10.大米河头小学:大米河头村、孙家庄村、高家店村、闪水庄村。

11.药马坊小学:药马坊村、刘马坊村、张马坊村。

12.长不老口小学:长不老口村、周营村、高家岭村、小米河头村。

13.沙河小学:沙河村、西岭村、后庄村、韩义庄村。

14.郭高马坊小学:富新庄村、郭高马坊村、朱马坊村、马坊甸村、杨户屯村。

初中招生片区

1.第一中学:长江道以南、兴凯湖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各居住小区。居住小区包括:华苑馨居、恒翔旺角、兴龙尚府、青馨家园二区、青馨家园四区、天成锦江苑、天成巸墅、漓江花园、乐园小区、孟营一区、孟营二区、宝佳花园、 金色家园、 昌德小区、世纪家园、经棉里、翠松苑、翠松南苑、太行山、碧水园、珠江道12号、海关宿舍楼、维多利亚海湾、盛景金领域、升达弘璟、曦城花语。

2.第四中学:长江道以北、兴凯湖路以东开发区范围内各居住小区、自然村。居住小区包括:青馨家园一区、青馨家园三区、青馨家园五区、邢庄家园、明日星城一至三区、银都广场、果岭湾、铂悦山、天成佳境、大秦世家、泰和家园、海韵家园、慧园小区、泰盛家园、碧景华庭、自然家园、农业局小区、碧水华庭、和平里、前进新村、九号别墅、富康佳园、专家公寓、燕大专家公寓、阳光白领公寓、武警家属院、安全局家属院、海达公寓、欧泰克家属楼、公园里1-10栋、大同铁路分局西张庄铁路小区。

自然村包括:烟台山村、许庄村、约和庄村、西张庄村、凤凰店村、老岭沟村、杨户屯村、杨庄户村。

3.第一中学、第四中学双选招生片区的居住小区:升达弘璟、曦城花语、青馨家园一区、青馨家园三区、青馨家园四区、青馨家园五区、大秦世家、泰和家园、海韵家园、慧园小区、泰盛家园、碧景华庭、自然家园、农业局小区、碧水华庭、和平里、前进新村、九号别墅、富康佳园、专家公寓、燕大专家公寓、阳光白领公寓、武警家属院、安全局家属院、海达公寓、欧泰克家属楼、公园里1-10栋。注:详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调整第一中学、第四中学招生片区的公告》。

4.第二中学初中部:招生片区与第二中学小学部一致。

5.深河中学:深河村、深河家园、东甸子村、西场村、董庄村、望海店村、义卜寨村、孤家子村、仓上村、华义庄村、大毛义庄村、小毛义庄村、北甸子村、后营村、陈家庄村、西岭村、紫草坞村、东甸村、铁官营村、北杨各庄村、郑家店村、韩兴庄村、往子店村、沙河村、代山头村、上徐各庄村、下徐各庄村、兴福庄村、后庄村、韩义庄村、牛蹄寨村。

6.太和寨中学:太和寨村、绿茵港湾小区、华都驿郡小区、泰和鑫苑小区、大米河头村、长不老口村、周营村、高家岭村、小米河头村、孙家庄村、闪水庄村、高家店村、沙河村。

7.郭高马坊中学:富新庄村、朱马坊村、刘马坊村、药马坊村、张马坊村、郭高马坊村、马坊甸村、杨户屯村。

山海关区学区划分

山海关区参照2018年小学招生情况和2019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数量,结合北京实验二小山海关学校招生实际,对辖区各中小学学区范围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第二中学

老龙头路以东,长城以西,铁路以南,渤海以北

对口小学北京实验二小山海关学校部分片区,铁路小学。北京实验二小山海关学校学区范围:石河以东、长城以西、港山大街以南、渤海以北铁路小学学区范围:第一片区:老龙头路以东、长城东街以西(含长城东街)、铁路以南、港山大街以北第二片区:石河镇南四村:唐子寨村、沟渠寨村、团练村、田庄村

桥梁中学

海港区边界以东,老龙头路以西,铁路以南,渤海以北

对口小学 桥梁小学,北京实验二小山海关学校部分片区,铁路小学部分片区。桥梁小学学区范围: 石河以东、老龙头路以西、铁路以南、港山大街以北

南园中学

海港区边界以东,关城西路以西,林场以南,铁路以北

对口小学

渝东街小学,南园小学,户远寨小学

渝东街小学学区范围:海港区边界以东、关城西路及角山路以西、林场以南、关城南路及秦山路以北。

南园小学学区范围:海港区边界以东、关城西路以西、关城南路及秦山路以南、铁路以北

户远寨小学学区范围:海港区边界以东、石河以西、北山以南、外环102国以北

第三中学

关城西路以东,辽宁边界以西,林场以南,铁路以北

对口小学

兴隆小学,兴华小学,古城小学,长城小学

兴隆小学学区范围:老龙头路以东、四O四小区以西(包含四0四小区)、关城南路以南、铁路以北

兴华小学学区范围:关城西路以东、老龙头路以西、关城南路以南、铁路以北

古城小学学区范围: 第一片区:古城内含东、西、南、北大街(含关北村)。

第二片区:长寿山沿路村庄:青石沟上庄村、青石沟下庄村、黄金庄村、刘道庄村、关门口、陈斗庄村、三道关村、贺家楼村。

长城小学学区范围: 四0四小区以东、延伸到辽宁省、北山以南、铁路以北。

海港区入学政策

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海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除符合《海港区教育局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的通知》规定的购房年限等条件外,还需确保学生及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即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登记地址)一致,且户籍迁入时间在2019年4月30日(含)前。

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 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需在一年以上(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当日);2021年需落户两年以上;2022年及以后需落户三年以上;如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在海港区范围内,但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或户口迁入时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招生顺序调整至第二批次(具体入学批次以当年招生入学文件为准)。

非海港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自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起,非海港区户籍学生入学,需满足以下要求:(一)学生及父母双方在海港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不再作为外地户籍随迁子女在海港区入学的依据;(二)居住证与报名时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租赁备案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地址一致;

(三)2019年秋季入学,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8月25日(含)前,自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起,居住证取得时间需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含)前。

在满足以上必备条件基础上,教育部门根据学生及监护人住房情况,依据“三个优先”原则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即在同等条件下:

在海港区拥有自有住房的优先安排(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缴费发票为准);按规定缴纳城市社会保险的优先安排;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安排(以居住证取得时间为准);本市抚宁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户籍学生,不符合在海港区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就学。如在海港区申请入学,同等住房条件下,可在居住证持有人对应批次之后进行调剂。具体录取顺序由各学校在招生期间根据招生方案和报名情况确定。

其他说明

(一)招生期间,学生监护人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报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报名手续,须由其监护人或其他亲属在招生期间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如学校学位不足,可在正式开学前由教育部门调剂入学,非海港区户籍学生调剂不成的,不再安排入学。(二)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学期末或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平均班容量不足55人的年级可以接收学生转入,平均班容量超过55人(含)的年级不再接收学生转入。本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下发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政策答疑

山海关区入学政策

入学年龄

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确定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拒收本片区内具有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儿童入学。

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坚持学生户口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相一致原则就近免试招生入学。其中,房产为招生报名所用的学区范围内房产,户口迁入时间为正式招生之前。

招生顺序/条件

1.首先招收学区范围内学生及其第一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购买房产时间一年以上优先,其次为第一监护人购买房产时间不足一年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上年7月1日)。

2.继续招收学区范围内学生及其第一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房产地址不一致但房产购买时间为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其中,第一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籍为山海关区户籍的优先,其次为非山海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19年入学第一监护人购房需一年以上,2020年需2年以上,2021年及以后需三年以上。

3.继续招收学区范围内父母名下无房的适龄儿童,根据适龄儿童及适龄儿童父母和祖辈的房产证情况、入户年限等具体情况进行梯度补充招生。该情况需同时提供祖辈的房产证明并确保孩子与父母的户籍应与其祖辈的户籍相一致,迁入时间为3年以上,同时到山海关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开具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4.以上情况招收完毕,如学校有空余学位,继续招收学区范围内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且房屋购买时间不足一年的适龄儿童。其中,第一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籍为山海关区户籍的优先,其次为非山海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5.对学校无法安排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在同一片区内相对就近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为适龄儿童提供就学机会。

山海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合法有效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就读本区学校

父母须在本区经商或者务工,并有暂时租住住所。原则上按照就近入学,并提供五证,即原籍户口本、身份证、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房产证或所租房屋房产证明及租房协议,经商或务工证明。学校可根据班额和当年招生情况进行招收。

对小学学位已满,不能招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到同一片区内相对就近的学校进行报名就读。初中学校对于非本区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施行预分配办法,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再次审核录取符合“五证”条件的毕业生。达到“五证”条件的毕业生各中学可安排入学。

其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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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体育局每年确定统一招生时间,进行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学校要按照教育和体育局规定的时间办理学生入学登记手续,不得提前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行为,也不得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行动。学校招生须在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和调度下,区分有可靠房源、三代混居和外地随迁子女这三种情况,按规定时间分梯度招生。

(四)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招生工作开始前,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入学具体政策、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招生工作结束后,各中小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主动公开招生结果。同时,局、校两级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2019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确定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拒收本片区内具有能够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儿童入学。

(六)入学分班必须坚持均衡原则,平衡分班,均衡分配教师。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编班和给学生安排座位,保证所有学生享有公平教育的权利。

(七)学区范围划定后,须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区教育局将提前发布公告。

(八)继续实施取消教师和军人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九)中小学招生产生的学位变化,由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

(十)严格中小学生住址登记和档案管理。新生入学后,按年度核查学生有效住址,并按照核查后地址重新分配学校,杜绝管理漏洞。

(十一)按照“划片就近入学”,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等政策规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十二)加强对招生相关学校领导及教师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政策,提高业务熟练程度,杜绝不负责任的招生行为。

(十三)义务教育在籍学生,除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后本区内一学年不允许转学。其他年级转学时间原则上为新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局批准。经查实的问题学生,小学阶段退回原学校就读,初中阶段中考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

(十四)针对招生结束后的新生报名情况,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拟定初步调整意见,报请区政府审批。

(十五)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鼓励社会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就近入学政策的学校、校长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责任追究,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规事件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5051082,5050331。

本意见自2019年3月5日起施行。此前下发的有关文件,若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均以本意见为准。

开发区入学政策

区内各中小学: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现将全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截止出生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2.坚持依法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时间

城市区中小学分三个批次招生:第一批次招生时间为7月14日、15日;第二批次招生时间为8月17日;第三批次招生时间为8月24日。非城市区中小学在7月14日同时进行三个批次的招生。

四、报名地点

招生片区所属学校。

五、招生批次及条件

(一)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近安排入学。(注:户口迁入时间、居住证取得时间以及购房时间须在2019年7月14日之前;该日期之后取得上述材料的,招生顺序调整至第二批次。)1.户籍和父母的住房(房屋产权为父母所有,规划用途为住宅;若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件,须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以下住房要求同上。)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2.随父母一方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落户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并且父母在秦皇岛市内无住房。3.父母一方或其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和住房均在学校的招生片区内。4.开发区内纳税千万元以上企业的中层干部人员子女、引进稀缺人才的随迁子女;开发区内正在筹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项目的中层干部人员子女、引进稀缺人才的随迁子女。

注:引进人才须持有最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聘任合同,并经区人事部门证明确认;中层干部须持有聘任合同及任命文件,并经区经发局证明确认(提供相应佐证资料)。5.依照《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符合义务教育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区人民武装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二)第二批次:根据学校第一批次招生情况,按照下列条件依次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注:户口迁入时间、居住证取得时间以及购房时间须在2019年8月17日之前;该日期之后取得上述材料的,招生顺序调整至第三批次。)1.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2.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3.父母一方或其子女持有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效居住证。

(三)第三批次:根据学校第二批次招生情况,按照下列条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注: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8月24日之前。)持有开发区合法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制式房屋租赁合同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1.重视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合理编制招生方案。2.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各学校及时将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以及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等事项,告知社区居委会、居民小区物业、村委会等,通过张贴公告、致家长一封信、网络发布等形式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3.严格依序招收学生。招收学生时,按照招生批次及条件有序招录。学位数量充足,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学位数量不足,由教育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4.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局核准,招生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经教育局审批。5.严格按片区招生。各学校不得私自招收本校片区以外的学生,片区间生源调整须经教育局审批。

(二)切实保障教育公平1.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各学校不得对适龄儿童、少年组织各种形式的入学测试,不得把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2.实行阳光招生与分班。各学校做好学区内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继续执行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政策,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公平。对新生采取抽签、电脑随机分配等方式均衡分班,合理配置教师;编班过程邀请社区代表、家长等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并将分班结果进行公示;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试)验班、快慢班。3.各学校必须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如学校不具备接收能力,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4.维护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各学校主动担负本校招生片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职责,保证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来源:海港区教育局,山海关教育局,开发区教育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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