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赠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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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赠书管理条例

2024-07-12 16: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热忱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期刊等文献资源,欢迎著者签名赠书。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图书馆会对捐赠图书、期刊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受赠原则

经甄别取舍凡符合我馆馆藏规定的即计入我馆馆藏,并按照相关图书处理方法进行分编加工入藏。反之则不予入藏或敬请另行处理。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1 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的中外文学术专著。

1.2 国内(港澳台除外)正式出版物,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酌情接受。

1.3 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复本以1-5册为宜。

1.4 国际性、全国性的会议论文或论文集及成套期刊。

1.5 非正式出版的地方性文献,如地方志、族谱等有收藏价值的文献。

1.6 私人收藏的古籍、善本或有收藏价值的手稿、实物。

1.7 其他有收藏价值的学术研究档案及专题资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图书一般不纳入馆藏:

2.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2.2 非正式出版物(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手稿、科技报告、学术集刊等特种文献除外)。

2.3 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或成套残缺不全者。(具有参考价值成套残缺不全者仍可以收录处理,装订或补全。)

2.4 內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内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2.5 内容陈旧、时间失效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

2.6 广告、图片、小册子、页码少于49页的图书。

2.7 内容格调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

2.8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资源发展政策的图书。

二.赠书权益原则

1.本馆权益

1.1 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包括典藏、陈列、淘汰、转赠或其他处理方式。

1.2 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1.3 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赠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1.4 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今后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2.捐赠者权益

2.1 本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颁发捐赠证书。

2.2 本馆对我校师生、校友著作及具有收藏价值的文献永久收藏。

2.3 数量巨大、贡献特别的捐赠,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

2.4 图书馆建立专门的捐赠文献目录,并在图书馆网页上予以公布。

三.赠书入藏处理原则

1.受赠入藏图书处理方法

1.1 受赠图书将与图书馆所有图书一样实行统一编目、入藏、管理。

1.2 受赠图书入藏赠书阅览室,并在受赠图书之书名页上加盖我馆赠书章。

1.3 数量巨大的受赠图书将根据内容入藏相关藏书区域,供读者使用。

1.4 珍贵的、具有收藏价值的受赠图书入藏特藏室,复本为2册(含)以上的入藏赠书阅览室1册。

1.5 一般情况下,受赠期刊只作当年阅览,不入馆藏(为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刊物除外)。

2.受赠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图书处理方法

2.1 具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图书,转赠其他社会团体或个人。

2.2 虽具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有收藏,或不适合本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

2.3 受赠的境外(含港澳台)出版物原则上不予入藏(经相关部门审批合格的除外)。如若接收到捐赠者直接邮寄到馆的境外(含港澳台)图书封存到指定存放地点。

2.4 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四.受赠接收与受赠方式

1.受赠接收

1.1 本馆采编部负责赠书的联系、接收、筛选、验收与编目。

1.2 受赠统一咨询电话:0351-6010949

本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邮编:030024

2.受赠方式

1.1 到馆捐赠:图书馆采编部---北区图书馆后楼一层105室

1.2 邮寄捐赠: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图书馆采编部邮编:030024

邮寄捐赠者请留下姓名、地址、邮编等联系方式,以便我馆寄发感谢信或捐赠证书。

1.3 本地大批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员提取。

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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