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商户服务协议(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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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商户服务协议(连锁)

2024-07-07 11: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提示条款

【审慎阅读】您在点击同意/确认本协议,或以盖章/签字方式签署本协议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饿了么平台客服咨询。

【签约主体】如您通过在线点击确认的方式签署本协议,您应当确保您所使用的账号已经取得对应法律实体的全部授权,您以该法律实体的名义签署本协议的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性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签约动作】本协议一经您或您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或由您与饿了么另行书面签署即于您与饿了么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使用饿了么平台服务的商户,本协议构成协议方之间就使用饿了么平台服务所达成协议的修订和补充。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无法准确理解条款含义及解释,您应立即停止签约程序,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并停止使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服务。

【默认签约】您使用饿了么服务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申请、登陆、修改、使用等)均表明您以及您旗下商户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受其约束,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未能认真阅读本协议等作为纠纷的抗辩理由。

                            《饿了么商户服务协议》                          

一、总则

1.1 本协议为您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二,与乙方一合称“乙方”)就商户使用饿了么平台相关服务签署的协议,您全权代表您旗下门店签署本协议,本协议各项条款对您以及您旗下门店产生法律约束力。

1.2本协议包括协议正文、饿了么平台法律声明及隐私权政策、您与饿了么签署的任一平台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订单账款管理服务合同》等)、所有饿了么已发布或将来发布并依法通知商户的各类规则[可于饿了么规则中心(现域名为https://h5.ele.me/alsc-risk-rule-center-fe#/)和商户后台系统的“规则中心”查看,相同规则的内容如有不同,以饿了么规则中心显示为准,下称:平台规则]。所有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本协议发布之日起,饿了么平台各处所称“商户协议”“网上订购合作协议”“主合同”均指本协议。您同意本条所述的所有协议组成部分。

1.3 为不断提升消费者及商户体验、适应法律法规要求等原因,饿了么可根据需要修改本协议,您同意饿了么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以在线更新并通过饿了么平台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饿了么更新协议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在饿了么平台进行公示,您应及时查看相关公示信息,对本协议的修订一经生效即构成对协议方权利义务的补充,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在公示期内通知饿了么,并停止使用饿了么的服务,饿了么可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任一方可在变更生效前选择解约。如您在相关变更生效后仍登录或继续使用饿了么服务将表示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二、定义

2.1 饿了么平台:指乙方提供网络信息及技术服务的平台,包括网址为www.ele.me的网站,或乙方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URL的网页和乙方客户端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客户端中的饿了么频道、饿了么独立客户端、饿了么在淘宝经营的频道、入口等)、饿了么零售商家端及饿了么商户相关后台系统等。

2.2 饿了么:指乙方及/或基于饿了么平台实际向商户提供服务的第三方,包括:部分区域的运营合作商等。本协议由乙方代表饿了么签署。

2.3 饿了么服务:是指由饿了么在饿了么平台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与此相关的软件服务等。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商户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2.4 配送团队:是指乙方通过物流配送订单分配管理系统自动为商户匹配的,实际向商户提供配送服务的第三方配送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配送团队”)。

2.5 用户:指于饿了么平台进行购物并将所购商品或服务用于消费的任何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6 关联账号:由您统一经营管理的门店账号、药师账号等不同类型的账号,具体以饿了么平台显示为准。

2.7门店:是指您的下属门店账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

2.8 商户:是指您以及您旗下各关联账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总管账号对应的法律实体。

2.9 总管账号(客户账号):指有权对您以及您下属门店账号进行统一管理的饿了么平台客户账号,也称总管账号。您授权总管账号对应的法律实体对您以及您下属门店(含对应账号)进行统一管理。

三、账户使用以及信息的提交

3.1 您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求,通过新建关联账号或与其他账号绑定关联等方式,建立连锁账号体系。您承诺:所有关联账号所对应的法律实体(如有)均已授权您,使您有权对所有关联账号进行全权操作、管理等。

3.2 您以及您的门店可通过饿了么平台账号登录并使用饿了么服务。同时,您应妥善保管、管理所有的账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连锁账号、门店账号以及账号对应的用户名、密码以及绑定手机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账号信息转让或泄露给第三方。如账号绑定了对应手机号码,您确认并同意:通过账号所的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登录的行为以及相关的操作行为已获得权利人的有效授权,且在协议期内持续有效,如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或无授权绑定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3.3 除饿了么存在过错外,您应对其所有账号项下的所有行为结果(如确认计费方案、发布及披露信息、绑定结算账号、订购饿了么或饿了么合作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以及相关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负责。

四、饿了么的服务

4.1饿了么向您以及您的门店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支付技术支持服务、物流配送订单分配管理服务、推广相关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及/或其他相关服务等。

4.2饿了么会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时开发新的产品和功能,您可选择自行开通相关服务/功能,新的产品/功能及相关服务仍适用本协议,如您与饿了么就相关产品或功能签署了相应的服务协议的,则优先适用相关服务协议。您应当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有),具体以您通过后台实际开通和使用的服务/功能为准。

4.3 鉴于饿了么平台的多样性特征,为了帮助商户获得尽可能多的交易机会,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4.3.1您同意饿了么通过技术手段实现门店、商品或服务在乙方合作方经营的第三方平台上的展示,饿了么基于相应平台的要求可对展示方式进行适应性调整。

4.3.2您知悉并同意:只有在符合相应第三方平台对经营者要求的范围内,门店才能享受饿了么以及相关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如果门店不需要上述服务的,应当由总管账号向饿了么提出书面申请,经饿了么确认后商户可不在该平台进行展示。

4.4 饿了么运用多维度技术方式构建配送服务平台,于配送服务平台内协调资源,由相关配送服务提供方(配送团队)为商户提供配送服务,商户可根据经营需求选择具体的服务方案。如商户选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配送的(即:自配送),则应由商户自行对配送服务承担责任(包含正向、逆向的服务);如商户选择由饿了么提供物流配送订单分配管理服务,则饿了么将向商户提供配送技术服务为商户订单指定配送团队进行配送,饿了么会基于该服务向商户收取履约服务费以及相关费用,配送服务责任由配送团队承担,饿了么负责协调,具体收费规则以及权利义务详见具体服务页面。

4.5 饿了么向商户提供的服务,由乙方根据乙方内部业务划分或乙方与乙方关联方/乙方合作方的协议约定分别向商户提供,实际提供方以直接向商户提供服务的主体为准并由该主体与商户进行服务费用的结算。其中乙方一作为ele.me域名和饿了么及其相关移动客户端的所有者,通过网站和移动客户端页面为商户展示其商品和服务信息,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交易、交流的载体,乙方一就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暂不收费,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由乙方二/乙方关联方/乙方合作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商户提供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及开具发票。

五、服务费用与结算方式

5.1 饿了么为商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支付技术支持服务、物流订单匹配系统服务以及与前述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等。饿了么向商户收取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项以及计费方案以商户通过饿了么平台在线实际确认的为准。

5.2门店可享受的服务内容、对应的计费标准以及银行结算账户由该您进行确认,门店也可在您确认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服务项目、计费标准等。

5.3饿了么向商户收取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将依据订单金额(也称:计费基数,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按照约定的计费标准进行核算。核算完成后,饿了么按照约定向商户结算。结算方式为在线结算,结算周期以饿了么平台系统实际展示为准。

5.4若商户对核算数据存在异议,您应当在每笔费用核算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饿了么提出书面数据核对要求,由双方共同核对并确认最终结算数据,如无法核实的则以饿了么提供数据为准。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您认可饿了么的核算数据。

5.5 您旗下门店用于结算的银行账户信息由您负责提供,您应当对银行账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您旗下门店的结算金额由您收取,您应当获得门店授权,否则所有责任以及损失将由您承担,一旦门店提出异议的,饿了么将暂停向您提供结算支持服务。同时,如依据法律、法规、政府机关及监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对结算业务的账户设置过渡账户、子账户等,您应协助饿了么提供相关材料并完成相关账户的设立,否则,由此造成的款项延误等后果均由您承担。

5.6 商户向饿了么支付相应费用后,由饿了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商户开具相应发票。商户需在账单出具的次月以书面方式向饿了么提出开票申请(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在线发起、邮件、盖章申请函件等),饿了么在收到开票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商户开具相应发票,如商户逾期未申请或提供的开票信息虚假、错误等产生的责任由商户承担。

5.7 由乙方二提供服务的,发票由乙方二向商户开具;由乙方关联公司/乙方合作方向商户提供服务的,该部分服务费用系乙方合作方委托乙方收取,并由乙方合作方向该商户开具发票。商户同意,因乙方合作方与商户在合作、结算、开票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问题由乙方合作方与该商户自行解决。

5.8 配送服务费发票:若商户选择自配送,则配送服务费用对应的发票由商户自行向用户开具,若商户采用配送团队模式,将由配送团队向用户及商户提供与其支付或补贴等额的配送费发票。

5.9 饿了么结合市场环境或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形,可能会对向商户提供的服务进行更新、升级。更新、升级后的服务模式将通过饿了么平台公告或其他信息展示方式告知后在相应时间生效,商户应当配合饿了么进行服务更新相关的操作,如逾期操作导致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六、保证金

6.1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金是指:商户同意通过支付宝主动缴纳至其饿了么后台商户交易账户中的,或根据商户的授权,由饿了么从商户后台各交易账户余额中划扣的一定金额。饿了么通过暂时冻结该部分金额,用以商户自主担保,最终保障商户对本协议履行和遵守的担保方式。

6.2 除非经过饿了么书面同意,商户在饿了么开店经营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户按照本协议合法经营,且在商户有违规行为时,根据本协议用于向饿了么及用户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等。饿了么将依据您旗下门店数量以及性质确定缴存数额,具体以商户后台系统显示为准;

6.3保证金缴存方式以商户后台系统显示为准,如缴存方式发生调整,饿了么将提前15日发出通知。缴存的保证金款项将直接冻结在商户的保证金账户中,直至对应保证金符合约定的解冻条件。

6.4商户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缴纳的保证金的行为,视为商户的缴纳行为。如商户有多个交易账户时,则商户可以选择通过任意交易账户缴纳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商户应当确保其使用交易账户内资金的行为是合法、经过相关授权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否则引起的纠纷将由商户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损失。一旦发生投诉或纠纷,饿了么有权处置有争议的保证金额度,商户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6.5 商户同意饿了么可按照以下方式对保证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6.5.1如商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对用户的承诺,导致或可能导致用户权益受损的,或依据本协议约定应向用户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的,商户同意饿了么可按本协议或饿了么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进行责任判定,并基于前述判定结果选择划扣保证金以代商户向用户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

6.5.2如商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致使饿了么权益受损(包括被行政处罚、被判决侵权、商誉受损等),或依本协议应向饿了么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或商户对饿了么存在逾期未付款项的,商户同意饿了么可止付或划扣保证金中的相应金额至饿了么账户。

6.5.3商户同意在发生需补交保证金情形(也称:欠款情形)后,在系统要求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如:饿了么对保证金进行划扣或止付后等),否则,饿了么有权对商户进行处罚或暂停为商户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服务,您门店的经营可能会遭受影响。

6.5.4发生下述情形,导致用户权益受损或饿了么对外支付/赔偿的款项超过可支配的保证金余额(该等支付或赔偿包括实际已经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则商户同意饿了么可冻结/划扣系统后台任意交易账户中的交易金额作为商户履约及违约赔付的履约担保金,以备赔付用户或直接支付给饿了么以补偿饿了么所遭受的损失:

(1)商户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

(2)商户因在饿了么平台的经营行为导致其须对外承担远高于保证金余额的债务;

(3)有证据表明商户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存在财产转移、套取保证金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6.5、商户经营主体发生变更,但店铺性质未发生变更的,商户无需重新缴纳保证金。如商户经营主体生变更的,商户同意将该对应保证金转移至新的经营主体,保证金视为新的经营主体所缴纳的保证金,转移后,原经营主体无权向饿了么索要该等保证金,相关损失将由原经营主体自行承担。

6.7保证金的退还

6.7.1如您退出饿了么平台不再与饿了么合作的,满足本协议终止后的连续三个月内没有未完结的交易且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任何投诉、处罚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饿了么、用户或其他第三方的争议或纠纷)时,商户保证金的余额将会被解冻,您可通过饿了么后台系统从交易账户中提取。

6.7.2 商户理解并同意,解冻后的保证金,需商户从保证金账户中提取至商户的任一交易账户中,提现时,商户尽可提取至交易账户所绑定的银行卡中,饿了么有权拒绝商户提取至其他任何银行卡账户的要求。由此导致的无法提现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如提取时,如商户未与饿了么签订商户协议、或商户未绑定结算交易账户或交易账户未绑定银行卡的,则饿了么有权拒绝商户的保证金提取要求,由此导致的损失商户自行承担。

七、商户的权利义务

7.1资质信息

7.1.1商户应依据中国法律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保证其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商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备合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缔结本协议并使用饿了么提供的相关服务;同时商户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7.1.2 商户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规则及入驻标准向饿了么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如:经营资质、品牌授权、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下称:商户信息)。商户保证前述信息/资料以及其向饿了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开设门店的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商户认可饿了么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资料及开通申请进行的评估判断,审查结果以饿了么评估判断为准。饿了么仅在符合条件(经饿了么审查通过)的商品品牌、类目等经营范围内向商户提供服务。经营资质经平台审核通过后,商户应及时将证明其身份真实合法的资质证明文件等信息置于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

7.1.3 当商户信息发生任何变化时,商户应及时在饿了么平台后台系统更新变更后的信息,确保商户信息是最新的、有效的、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由于商户未及时更新,给商户自身及饿了么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商户承担。

7.1.4 如商户不符合上述资质信息条款相关约定的,或商户违反法律法规在饿了么平台无证或超范围售卖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饿了么有权拒绝门店的上线或商品/服务的展示;如为在营商户,则饿了么有权采取下架相关商品、关闭/下线店铺、单方终止本协议等措施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饿了么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商户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7.2 合法经营

7.2.1商户确保提供的商品/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并符合相应广告、宣传、说明中展示的所有内容及承诺。商户应当履行商品/服务销售者责任,依法向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并根据饿了么要求提供相应权利、资质证明文件。如因商户提供的商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用户、饿了么或相关第三人损失、投诉、索赔的,由商户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同时饿了么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商户赔偿由此给饿了么造成的损失。

7.2.2商户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本协议约定发布信息,包括:店铺信息(如店铺公告、店铺描述、联系电话等)、商品信息(如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描述、图片、文案信息等)、促销信息以及相关服务信息等。商户应当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合法、准确,不得发布不符合饿了么平台规则的相关信息或虚假广告,所发布的信息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存在欺骗和误导用户的情形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饿了么有权立刻删除相关内容,停止向商户提供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商户承担。

7.2.3商户应自行对其发布的信息进行维护、调整。若商户需委托饿了么进行维护或调整的,应由商户提前向饿了么提供需要修改的信息并保证信息准确。若因商户提供的资料信息不准确或变更信息提交不及时而导致的损失,由商户承担。

7.3 商户应当根据系统提示及时处理订单,如:(1)接单;(2)在订单处理时限内完成订单商品的制作、分拣、打包,并确保对商品的分拣、打包正确、完整、安全、规范;(3)处理用户的订单变更、取消、售后等合理需求;(4)处理饿了么或配送团队提出的订单处理要求;(5)处理订单纠纷等。否则,商户应当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包括商户因此遭受的损失、用户以及饿了么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但商户与用户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

7.4 如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就商户、商户的商品/服务等向饿了么平台投诉,商户应当负责解决该投诉。

7.5饿了么平台为商户提供在线支付服务,门店订单均应采用在线支付方式,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与用户进行订单结算。商户应向用户提供与实际支付金额等额的发票。

7.6 商户同意并理解其应在可提供配送服务的时间段内在饿了么平台营业,若该时间段内配送团队运力不足或出现其他无法配送的情形时,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饿了么有权基于保护商户的目的,临时将相关门店调整为“休息中”或下线状态。如商户对此有异议的,可选择继续营业,此时商户应当负责自行配送订单商品,并承担相应配送责任。

7.7门店关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商户因自身经营调整或其他原因计划下架在饿了么平台上门店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在相应门店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关停信息,并对于门店关停前接收的订单完成履约及相关交易保障责任且与饿了么的款项结算完毕后,方可依据约定关停门店。否则,饿了么有权要求商户承担因此导致的损失。

7.8 价格以及营销活动

7.8.1 价格以及商户自营销:商户应当保证商品在线标注的价格真实、准确,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且遵循市场规律。商户自主发起并组织实施营销活动或参与平台营销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遵守平台相关规则,切实履行对外做出的活动承诺。

7.8.2 平台活动:饿了么会根据市场需求及商户经营情况等不时发起平台营销活动,并根据各活动的整体策略确定开放报名的商户范围及活动商户的优选维度,获得报名资格的商户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报名(或通过市场经理委托报名),选择报名活动的商户应确保始终符合营销活动基准规则、所报名活动招商规则及其他活动相关要求。为共同保障用户体验及活动秩序,报名审核通过后,未经饿了么同意,商户不得无故中止/终止与饿了么就该营销活动所开展的合作。

7.8.3 其他活动:饿了么或第三方合作品牌方将不定期组织营销活动,向用户提供订单或商品补贴,如该补贴无需商户承担的,则商户同意饿了么有权将符合要求的门店纳入活动中,同时,如补贴由第三方合作品牌方提供的,则商户同意饿了么有权将活动相关的订单信息传输给第三方合作品牌方用于核实营销活动执行情况。

7.8.4 商户授权饿了么将商户店内中符合平台营销活动条件的商品或服务自动纳入饿了么平台活动中,该种情况下,如商户不同意参与本条所述的营销活动的,应书面通知饿了么对特定促销活动予以下线处理。

7.8.5 商户进行促销涉及到的销售折扣、成本费用等(统称“促销费用”)全部由商户自行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饿了么有权视具体活动经营效果等情况,按照具体平台营销活动内容,就商户在特定活动期间内承担的促销费用,以饿了么平台系统定期自动结算的方式,以部分服务费用折扣的方式予以减免。

7.8.6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商户原因导致活动无法按照约定或承诺实施(不论活动方案、项目是否下线或商户是否已停止营业)或导致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变故的,商户应当及时通知饿了么。因商户原因造成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投诉、行政机关处罚等)由商户负责处理并承担,若由此给饿了么造成经济损失,商户应进行赔偿。

7.9 消费者保障义务

7.9.1 商户是用户保障的责任主体。商户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商品以及服务、开展经营活动,并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具体以饿了么平台规则为准)。

7.9.2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商户同意在用户选择商户所发布的相关商品或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后,商户与用户之间的合同即成立。

7.9.3 商户同意:当饿了么受理用户提出的消费者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商户应积极配合,在饿了么要求的时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承担无法提供材料的不理后果。

八、饿了么权利义务

8.1 饿了么应向商户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服务或其他相关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见本协议及其附件。

8.3 技术支持:饿了么向商户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服务,商户在饿了么平台设立的门店经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饿了么应予以解决,以保证商户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商户因技术问题无法管理门店后台的情况下,饿了么可基于避免商户损失扩大的目的代为管理。

8.4 商户理解并同意,因饿了么平台系统升级、调整、滞延或配送团队运力变更等情况,可能致使短时间内饿了么或配送团队无法按商户的选择提供相关服务。如发生本条所述情形,饿了么确保将尽快完成技术修复(以下称“修复期”)。商户理解并同意,修复期间内饿了么可向商户提供其他服务模式以保障商户订单的正常履行,其他服务模式将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告知商户,若商户对其他服务模式有异议的,应当告知饿了么并立即停止使用饿了么提供的任何服务,否则视为商户同意其他服务模式,修复期内双方按其他服务模式对应的技术服务费计费标准进行计费,并于修复期届满后自动恢复至本协议原定的服务模式及对应技术服务费计费标准。若因饿了么平台系统升级、调整等情况致使短时间内无法按商户的选择终止本协议一项或多项服务的,饿了么将尽快安排进行技术修复,具体服务终止时间以饿了么平台实际提供为准,服务终止日之前产生的服务费用商户应当向饿了么正常支付。 

8.5 饿了么有权对商户拟在饿了么平台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审核,并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平台规则的内容或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予以删除或拒绝发布,但双方确认,饿了么的前述审核、删除不为饿了么设置任何义务,也不免除商户根据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8.6 商户同意饿了么通过信息推送、平台公示、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其发送合作信息、通知、活动推广等内容,商户可通过任何一种联系方式确认合作信息或通知等内容,所确认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商户同意饿了么平台向其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8.7 交易纠纷以及商户违规行为的处理权利

8.7.1为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义务、保障消费者权益及维护平台秩序等目的,饿了么有权对商户的商品、交易及店铺等数据进行查阅。因网上交易平台具备海量信息及信息网络环境下信息与实物相分离等特殊性,饿了么无法逐一审查商品及/或服务,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饿了么无需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若经消费者、监管部门、权利人等第三方通知饿了么或饿了么基于对商品、交易或店铺等多维度大数据综合分析发现平台上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或某个具体商户、具体交易事项/订单、具体信息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商户认可饿了么以大众一般认知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事实进行的合理判别。

8.7.2商户认可饿了么有权根据判别结果,判定商户是否应履行退款或赔付等相关义务、判定商户是否应获得相关赔付。同时,饿了么还有权根据判别结果,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直接作出删除相关信息、对商户采取限制性措施(如:置休门店等)或停止对商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等处理(如:暂停支付提现服务等)。

8.7.3 在判定商户应对用户或第三方进行退款、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情况下,商户同意饿了么可在符合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自商户的保证金(如有)中直接划扣相应金额支付给消费者或第三方,饿了么亦有权使用自有资金或应结算货款代商户向消费者或第三方进行支付,同时饿了么有权就代为赔付的金额向商户进行追偿。如最终证明饿了么判定有误或赔付金额过高,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商户同意自行向受益买家追偿,不向饿了么追责或主张任何权利,但饿了么应当提供合理必要的协助。

九、数据以及信息安全

9.1 对于商户在使用饿了么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饿了么尊重并依法保护商户及其他相关主体的数据权利。在此前提下,饿了么收集、记录的商户在使用相关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数据的相关权利归属于乙方,且是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商户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

9.2 基于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商户在此不可撤销地授予饿了么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且乙方有权对该权利在乙方关联公司范围内进行再授权),使饿了么有权(全部或部份地) 基于本协议使用商户向乙方提供的全部信息/数据,以及乙方自乙方关联方/乙方合作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取得的商户授权或依据法律共享的信息,同时,商户保证饿了么对该等数据及信息的使用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9.3 饿了么会以高度的勤勉义务对待商户信息,不会将这些信息对外公开或向除乙方关联公司之外的第三方提供,但以下情况除外:

1) 获得商户授权同意对外公开的信息。

2) 为商户提供商品和服务所必要对外公开或提供的信息。

3) 依据法律、法规、政府机关及监管部门核查的强制要求、按照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而需提供的信息,具体核查要求的信息以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4) 饿了么以学术研究、调研或公共利益为目的。

5) 为维护饿了么平台及其关联公司、用户及其他商户的合法权益。

6) 依据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或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而提供。

9.4 商户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的要求,在经营过程中收集、使用及共享的信息中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平台规则以及商户与用户之间的约定(如果有)。另外,商户仅可将订单信息等与交易有关的信息用于为满足用户购买商品/服务、完成售后服务的必要目的;未经用户明确书面同意,禁止使用用户信息或向他人(含配送团队)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等。商户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信息安全风险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9.5 商户同意,用户向商户提供的,在饿了么平台生成的因履行本协议约定合作而产生的用户信息的所有权归饿了么所有。饿了么有权对该信息进行整合处理。商户应对用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自行违法使用或者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提供、贩卖。

9.6商户向饿了么提交的信息中涉及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的,商户保证其已获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相关使用目的与行为符合本人意愿及相关法律的要求。

9.7 除商户依据相关法律有权进行商业性使用的数据外,商户同意不对从饿了么获取的其他任何数据作商业性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饿了么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饿了么平台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9.8为了给商户提供更多经营数据的参考,饿了么可能会将商户经营情况与其他商户的经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如经商户向饿了么申请,饿了么可将分析结果提供给商户进行参考。商户同意并授权饿了么可使用与商户相关的经营数据从事本项分析行为,并将分析结果在进行商户信息脱敏后提供给其他商户。但商户理解并同意,饿了么输出的分析结果仅供商户参考,如商户使用分析结果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与饿了么无关。

9.9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秘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年内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因对方书面同意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或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十、 诚信义务

10.1 商户承诺使用饿了么服务时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且不会出现以下行为: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平交易原则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行为。

2) 商户或其关联公司利用饿了么平台的特殊性,进行任何损害饿了么、其他经营者、用户利益、或违反饿了么平台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伪造订单、提升商户排名、骗取饿了么商户活动补贴费用及用户活动补贴费用、虚构销量、违规套现、利用系统漏洞获取利润、对用户消费欺诈等。

3) 商户无国家规定的相关有效登记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主体资格、税务登记、食品类经营许可证等)或相关资质存在瑕疵的;或商户未经饿了么同意,在无相应实体店铺的情况下在饿了么平台开店经营的。

4) 诱导/伪造门店页面内反馈或评价;唆使/诱导用户改变真实评价。

5) 滥用饿了么平台服务保障;商品/服务/设置的活动价格异常;设置虚假活动。

6) 违规再上线。

7) 以任何手段或措施(如明示或暗示用户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其可通过饿了么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或将饿了么平台特定类目下的交易转移至其他类目,或达成交易后不经由饿了么收取交易金额,或其他以规避或减少向饿了么支付相关费用的行为。

8) 其他不符合饿了么平台规则的行为、或其他损害饿了么平台、用户和其他商户利益的行为。

10.2  商户应维护饿了么平台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贬低、诋毁其他经营者,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方式提升或试图提升自身的信用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饿了么平台的正常运作,不得在饿了么平台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10.3 如商户或其员工存在违反本协议诚信义务相关约定的,由此导致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商户自行承担,且饿了么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或收回提供给商户的任何优惠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补贴、费率优惠等)、置休门店、取消活动、门店下线、扣除结算费用、解除本协议等措施的一种或多种,同时因商户及/或其员工违规行为造成饿了么或第三方损失的,应当由商户承担全额损失的赔偿责任,商户未按照饿了么要求赔偿损失的,饿了么有权指令相关第三方自商户交易账户或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取相应费用,前述账户不足以扣取的,饿了么有权继续向商户追索。

10.4商户认可并接受饿了么基于提升消费者体验及平台商户经营能力,依据饿了么所制定并公示的相关考核标准对商户进行考核,并承诺在考核中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如商户违反前述承诺或在考核中最终未能达标的,商户同意饿了么可依据相关考核规则采取对应措施。

十一、知识产权

11.1 商户理解并同意,除非饿了么另行声明,饿了么推出的所有官方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数据、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下称:“饿了么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均归属于饿了么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未经饿了么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或作其他处理,也不得向他人表明其有权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11.2商户理解并同意,乙方标识指“饿了么”品牌,以及“饿了么”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或任何类似公司名称、商号、商标、商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图案标示、标志、标识或任何特定描述能使第三方识别乙方公司的,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商户不得为了其任何营销、广告、促销或其他目的使用、公布或复制乙方标识。

11.3饿了么有权以推广商户相关商品/服务/品牌为目的,通过适当的方式和渠道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为商户的商品/服务/品牌进行相关宣传推广。商户对前述行为表示认可,并免费授权饿了么及其关联公司/合作方在前述宣传推广中使用商户通过饿了么平台所上传、发布的以及商户向饿了么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商标、LOGO、品牌、视频、音频、软件以及表演等。另外,本条所述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如在多客户端同步展示)、修改(如为适应移动端视觉体验进行微调)、改编(如增加平台整体活动设计元素)。对于前述信息与著作权相关的任何及一切权利,商户在此明确承诺将不予主张或放弃,或者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基于本条所述目的一并授权给饿了么及其关联公司使用。

11.4商户保证其过饿了么平台所上传、发布的或由商户向饿了么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为商户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且该等资料信息在饿了么平台展示行为以及由饿了么基于本协议约定而进行的使用行为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若第三方知识产权权利人参照饿了么平台相关规则通知饿了么商户存在侵权行为并提供对应的权属证明材料的,饿了么有权通知商户并对门店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该等行为不视为饿了么违约,由此带来的责任与商户及饿了么损失,均由商户自行承担。因本条所示原因,商户接到饿了么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参照饿了么平台相关规则申诉。商户理解并同意,饿了么不对重新上线前商户产生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商户同时授权饿了么有权以饿了么的名义单独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侵犯以上内容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维权,维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并获得损害赔偿等任何方式,维权产生的费用成本由商户自行承担。

11.5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商户应销毁任何带有饿了么标识的物品外包装或宣传资料等,并不得再使用饿了么标识以及其他拥有合法权利的软件、网站名称、网站内容、电子文档资料等,否则,饿了么有权向商户追究侵权责任。

十二、协议的终止

12.1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三十(30)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但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存在未完成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双方另有约定时,商户不得行使单方解约权。

12.2 符合以下情形的,饿了么可以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2.1 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达到须被终止合作的程度;

12.2.2 商户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或饿了么财物、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的一种或多种。

12.2.3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且经饿了么通知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后仍未能整改至符合的;

12.2.4商户丧失主体资格(如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如门店丧失主体资格,则饿了么将停止为该门店提供服务)

12.2.5商户在饿了么平台的实名认证信息发生变更/失效的(此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12.3 在使用饿了么服务(包括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内容等)的过程中,如商户或商户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业务负责人等实施了下列的行为之一,则饿了么有权立即终止商户继续使用饿了么的任何服务(包括关闭商户于饿了么开设的所有门店等)。同时,饿了么及饿了么各关联公司亦可终止与商户的任何其他合作关系:

12.3.1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饿了么商业声誉的商业贿赂行为;

12.3.2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饿了么商业声誉的涉嫌刑事犯罪行为;

12.3.3其他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影响饿了么商业声誉的行为。

12.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饿了么有权提前30日通过饿了么平台公告、书面及本协议约定方式提前通知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某些服务。饿了么以本条所述方式提前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某些服务的,则双方结清本协议履行所发生的费用或单项服务发生的费用后,饿了么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

12.5 协议终止后,饿了么没有义务为商户保留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户或第三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饿了么亦不就终止本协议而对商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在本协议终止前因商户行为所导致的赔偿和责任须由商户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12.6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同意按照如下约定履行相关善后义务:

(1)饿了么有权删除平台上商户已发布的信息,且有权拒绝向商户提供相关信息;

(2)本协议终止前商户已与用户达成的尚未履行完毕的订单,商户应按照本协议及订单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

(3)如饿了么已经按照协议规定提供相关服务,商户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就已经提供的服务向饿了么支付费用;

(4)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商户理解并同意饿了么保存商户资质信息、商品信息、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如商户在本协议终止前在饿了么平台上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饿了么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5)商户同意在本协议终止后,如商户仍存在未解决的纠纷,饿了么有权将商户的账户余额以及保证金进行冻结,用于解决协议终止后的履约纠纷或对用户/第三方投诉进行赔付;待纠纷解决后,饿了么将相应款项解冻。

12.7有效期届满后,若不存在本协议所约定的协议终止情形,且饿了么未要求商户须就与饿了么继续合作签署协议,同时商户须满足饿了么所公示的入驻条件的,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条件继续执行至前述事宜发生之时。否则,饿了么将暂停为商户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直至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十三、违约责任                          

13.1 商户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如消费者、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权益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时,饿了么除有权根据约定对商户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支付、冻结保证金、关闭/下线门店、取消或要求商户返还饿了么提供的各项优惠资源等)外,商户还应根据本协议向饿了么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其中商户须赔偿饿了么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包括:

 1、饿了么因行政处罚、生效判决、法定标准范围内的调解而支付的罚款、违约金或赔偿款;

 2、饿了么支付的合理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饿了么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

13.2 商户因产品质量或出售假冒商品等原因被社会媒体爆出较大负面舆情或店铺经营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饿了么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商户除应当赔偿饿了么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外,饿了么还有权要求商户支付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作为违约金。

13.3因饿了么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包括未及时付款,且在商户要求的期限内拒绝纠正的,应承担因此给商户造成的损失。

13.4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商户未经饿了么同意单方终止本协议或停止/变相停止其在饿了么平台在线店铺经营造成饿了么损失的,饿了么有权停止支付并要求商户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返还双方合过程中门店享受的资源对价,该等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优惠、营销补贴、流量支持、运营支持、系统改造成本等,损失无法统计的按照人民币2000元/店为标准计算。

13.5 如商户未依据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提供商品/服务的,或商户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但未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备案/审批的,或虽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备案或审批但未在店铺内进行显著公示的,因此导致的损失由商户承担。如本条所述行为导致饿了么遭受损失的,饿了么有权向商户索赔。

13.6商户应当承担的损失以及违约责任,饿了么有权要求商户在合理时间内支付,如逾期支付的,饿了么有权自双方来往款项或保证金中扣除,或指令第三方从商户交易账户中予以扣除,若金额不足以抵扣的,饿了么有权继续向商户追偿。

十四、不可抗力及有限责任

14.1由于双方不能预见或避免并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政府行为或指令(包括行政部门命令、广告整治等)、罢工、暴乱,起义,骚乱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终止、部分变更或延期履行本协议。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向对方提交不可抗力书面报告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可选择协商解决。

14.2 饿了么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商户在确认接受本协议或使用饿了么服务前已充分了解饿了么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饿了么无须就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任何需改进事项对商户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责任。

14.3 因通信公司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或不稳定,或黑客攻击、病毒侵袭,或电力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或银行等第三方原因,导致饿了么服务中断或不稳定,不视为饿了么违约,但饿了么应当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服务。

14.4 饿了么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交易磋商及获取与交易相关服务的地点。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意味着饿了么成为商户在饿了么平台上与第三方进行交易的参与者,对前述交易饿了么仅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相关服务,不对商户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商品/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

14.5 饿了么依据法律法规对商户所提交的资质信息进行核验登记的,并不意味着饿了么对商户经营商品/服务类型或范围的确认或许可,如商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遭受损失的,应当由商户自行承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饿了么对商户因信赖审查结果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十五、通知以及送达

15.1 商户或饿了么如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或邮件通知对方并在饿了么平台及时更新。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给自身及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变更方承担。

15.2 商户保证向饿了么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商户有义务按约定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商户在开设门店时生成的用于登陆系统后台查看平台公示、接受系统消息及时信息的账号(包括关联账号)也将作为商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15.3饿了么有权通过商户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商户有效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其中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商户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饿了么平台公告,向商户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商户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商户的账号发送即时信息、系统消息等。电子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

十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鉴于协议方于饿了么平台履行服务协议,因此协议方认可服务协议履行地为饿了么平台经营地上海市普陀区,并一致同意由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以协议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七、其他

17.1 饿了么可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变更不会影响商户在此协议下的权益,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饿了么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商户。

17.2 饿了么于商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商户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7.3 本协议包含饿了么与商户之间就本文件中所标之合作内容的完整理解和约定,它并取代所有先前的口头和书面的约定。任何上述先前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均被取消,但已经发生的权利不应被损害。如双方通过通过纸质盖章方式签署本协议的,则当在线签署的协议与纸质盖章协议不一致时,以纸质协议为准,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7.4 双方均为独立民事主体。本协议的签订在甲乙双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商户并非饿了么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商户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饿了么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从事任何与本协议无关的事宜,或对双方关系进行不实宣传。否则,饿了么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商户应向饿了么赔偿饿了么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附件一:《禁止商业贿赂协议》; 附件二:《关于饿了么商户在淘宝APP进行展示的确认承诺函》

 

 

附件一:禁止商业贿赂协议

一、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商业贿赂,是指商户(包括但不限于其雇员、董事、关联公司、顾问、代表、商业合作伙伴等)为销售商品/服务、获取交易和服务机会、优惠条件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贿赂饿了么(包括但不限于其雇员、董事、关联公司、顾问、代表、商业合作伙伴等)的行为。

1.2 本协议所称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服务或其他财产性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假借折扣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饿了么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以及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培训或安排子女入学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等。

二、双方权利义务

2.1 各方均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保持正常的工作交往、正常开展业务,禁止一切商业贿赂行为。各方对协议所涉业务往来予以监督,若发生饿了么认定的商业行贿行为,商户应就贿赂财物的认定、数量等积极配合饿了么调查、提供证据。

2.2 饿了么员工或其家属/亲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商户及其员工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利益,亦不得接受商户或其员工以任何形式向饿了么员工或其家属赠送的财物或其他利益。饿了么鼓励商户及其工作人员向饿了么投诉、举报前述行为,并将遵循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调查。对于商户的协助,饿了么将视情况给予商户更多的合作机会,并可酌情减免商户的违约责任。

2.3 合作双方公司的正常礼尚往来、节日礼物馈赠,由双方公司统筹安排,不得私相授受。所有未经饿了么统筹处理的馈赠,饿了么将认定为商业贿赂。

2.4 饿了么员工或其家属/亲友对于商户的馈赠应予拒绝;若迫于情势接受馈赠的,应于归岗后立即上报并交由饿了么处理。经饿了么统筹处理的,将不认定为受贿。

2.5 饿了么员工或其利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父母、配偶、子女等)不得在商户公司持股或由第三人代持股。商户的股东、监事、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项目主管人员等系饿了么人员或其利益相关人员的,商户应当在双方合作前书面、如实告知乙方。

2.6 商户不得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优势排名或冲高销量、套取补贴等为目的,通过任何形式虚构订单,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虚假交易,自行或协同他人通过饿了么平台采取虚假购买/虚假接单的行为;

2)发现用户通过饿了么客户端进行任何虚假购买的情形,不及时制止也不及时向饿了么客服或联系人反馈的行为;

3)其他通过饿了么平台下单并支付,但未发生真实配送或在商户主导下恶意取消订单的交易行为。

商户涉及上述行为的,饿了么可直接从交易款项以及保证金中抵扣商户上述行为涉及的不当利益,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暂停合作、终止合作等,同时,饿了么保留进一步追究商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3.1 若饿了么员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商户及其员工索取商业贿赂或接受任何形式利益的,一经发现,饿了么有权对该员工予以警告、人事处分或开除,情况严重者,饿了么保留以司法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

3.2 若商户或其员工违反本协议,视为造成饿了么实质性经济损害,饿了么除有权立即暂停服务及与商户结算应付款项、冻结保证金外,亦有权随时解除主协议,同时商户需向饿了么赔偿造成饿了么损失的费用;情况严重的,饿了么保留以司法途径追究商户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四、举报监督方式

饿了么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关于饿了么商户在淘宝APP进行展示的确认承诺函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饿了么”):

商户同意:商户在饿了么开设的网络店铺在淘宝APP各端进行展示,并同意使用饿了么为该等展示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基于前述事项,商户作出如下承诺:

1、 商户同意只有在符合淘宝平台规则、相关淘宝入驻标准且经审核通过的门店/商品/服务的情况下,才可以在淘宝APP端进行展示。

2、 商户仍属于饿了么平台商户,并非淘宝APP商户;

3、 商户在信息展示以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交易纠纷,应当由商户自行通过饿了么平台解决,与淘宝APP无关。

4、 一旦商户不再符合入淘宝平台规则、相关淘宝入驻标准的,本函所述服务将被全部或部分终止;

5、 签署本承诺函的商户已将本文内容完整告知了其商户账号关联的各门店,各门店知悉并同意本文全部内容并授权签署本承诺函的商户代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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