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划定、调整、撤销一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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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划定、调整、撤销攀枝花市金沙江高粱坪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川府函〔2023〕108号 攀枝花市、德阳市、宜宾市、广安市、巴中市、阿坝州、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们报送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金沙江高粱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攀府〔2022〕33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江县黄鹿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德府〔2022〕45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华咀取水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宜府〔2023〕5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上报划定广安市渠江油房溪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广安府〔2023〕5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通江县小通江河沉渡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巴府〔2022〕73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阿坝州汶川县七盘沟三王庙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阿府〔2023〕5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定宁南县龙洞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凉府〔202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调整德阳市中江县黄鹿水库、广安市渠江油房溪口、阿坝州汶川县七盘沟三王庙、凉山州宁南县龙洞河等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攀枝花市金沙江高粱坪、宜宾市叙州区华咀取水点、巴中市通江县小通江河沉渡潭等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本次划定、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落实各项工程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监督管理,有效防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同时,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本次撤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 附件:1.划定、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表 2.撤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览表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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