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刎与伏剑 I 古代用剑自杀的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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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刎与伏剑 I 古代用剑自杀的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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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 M 藏中国刀剑

《史记》中,司马迁还保存了一些与剑有关的信息。在司马迁的时代里,这些伴随着剑的兴盛而孽衍出来的内容,包括一些名称术语之类,一如竹头木屑,本不重要。然而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当剑的时代早已被迷漫无际的历史烟云所阻绝,我们只能从浩瀚的文献中约略窥探它曾经的风采。关于它的真实状况,从制作、保养、买卖、装饰、佩带到击刺技艺的传授、竞技制度、军阵配置等等,都知道得非常之少了,竹头木屑也就成了沧海遗珍。现代人关于剑的知识,多半是从后世小说家那里得来的,大抵真假相掺,假多真少,乃至于今天的小说家凭想象信口而言,大多荒诞不经,不着边际。遗憾的是总会被某些人所轻信,还有人照猫画虎,大话连连,煞有介事。所以,司马迁所提供的这些一麟半爪的东西,其实是很有学术价值的,其中一些是我们以往所不知道的。因其珍稀,我将其中几则挑拣出来,略加敷陈,以备古代武学的爱好者参考。

剑是杀人的利器,但有时也用来自杀。

《史记》写用剑自杀主要是两种方式:

一是自刎,即以剑割颈而亡;

二是伏剑而死。

楚汉相争以项羽兵败乌江后自杀为结局。但司马迁在《项羽本纪》中只说项羽“乃自刎而死”,并没有写项羽用剑自刎。我们注意到,《史记》写“自刎”只有三次,项羽是第一次,第二次是《荆轲传》里的田光,第三次是卷一一九《循吏列传》里的石奢。三次都没有写是用何兵器。按一般的理解,“自刎”必定是用剑割颈而死,所以不必再作交待。故后代演义出了“项羽拔剑自刎而死”的说法,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大多如此处理,甚至演义出“霸王别姬”中虞姬舞剑然后抽剑自刎的情节,增加了英雄美人的悲情色彩。实际上《史记》写用剑自杀多半是“伏剑而死”,比“自刎”要多,似乎春秋战国到秦汉时代,“伏剑”是一种风尚,是更有尊严的自杀方式。举例来看:

《史记》卷三九《晋世家》载,春秋初期,晋国大臣里克掌权,国生内乱。晋惠公继位后赐里克死:

里克对曰:“不有所废,君何以兴?欲诛之,其无辞乎?乃言为此!臣闻命矣。”遂伏剑而死。

这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典故的出处。这段史事出自《左传》僖公十年(公元前650年,周襄王二年)夏四月,也写作“伏剑而死”。这是“伏剑”二字在现存史籍中的第一次出现。具体讲,“伏剑”是怎样的自杀方式呢?唐孔颖达《左传正义》曰:

谓仰剑刃,身伏其上而取死也。

杨伯峻先生在《春秋左传注》中提出不同的解释。他说;

(伏剑)即负剑。《史记·刺客列传》“王负剑”,《墨子•节葬下篇》“譬犹负剑而求其寿也”。凡抽剑自杀皆可曰负剑。又转作伏剑。说参洪颐煊《经义丛抄》。

清儒洪颐煊《经义丛抄》我未之见,不知其详。至于《墨子·节葬下篇》之“譬犹负剑而求其寿也”一句,原文作“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孙诒让《墨子閒诂》注谓:“负、伏通。《左传襄三年》‘魏绛将伏剑’。孔疏云:‘谓仰剑刃,身伏其上,而取死也。’”

显然,负、伏有时通用是实,但孙诒让和杨伯峻先生把《墨子》的“使人负剑”解释为“使人伏剑”则不一定准确。墨子是说让一个人背着剑去寻求长寿之道,这是荒唐的,因为负剑者通常是剑士、剑客之流,早死的机率比一般人高得多,而不是伏在剑上求长寿,这很荒唐,毫无幽默感而言。所以,孔颖达的解释是正确的,他生活在“伏剑而死”还时有发生的唐代,用不着考证就很清楚伏剑的本义。而以伏剑为“负剑”之转,认为“凡抽剑自杀皆可曰负剑”,恐有不妥。

晋文公时,狱官李离过失杀人,文公以为“非子之罪也”,打算赦免他。李离则认为应当依法从事,“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春秋时代,吴越多勇而善剑的义烈之士,传奇人物要离是其代表,要离最终选择了“自断手足,伏剑而死”。还有一位伏剑而死的王者,即大名鼎鼎的吴王夫差。《史记》卷四一《越王勾践世家》载,约公元前473年,越王勾践灭吴国,夫差在极度愧疚中选择了自杀。

《史记正义》引《越绝书》曰:

吴王曰:“闻命矣!以三寸帛幎吾两目。使死者有知,吾惭见伍子胥、公孙圣;以为无知,吾耻生者。”越王则解绶以幎其目,遂伏剑而死。

楚汉相争中,汉臣王陵的母亲也伏剑而死,女性伏剑是非常罕见的事情。白寿彝先生认为司马迁“还记载了妇女当中比较出色的人物,如聂政的姊姊,王陵的母亲,虽没有为她们专门写传记,但写得很突出”。王陵是刘邦的故友,曾以数千人从刘邦起事。《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附《王陵传》载:

项羽取陵母置军中,陵使至,则东乡坐陵母,欲以招陵。陵母既私送使者,泣曰:“为老妾语陵,谨事汉王。汉王,长者也,无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剑而死。

项羽短智,不但“大怒”,还烹了已死的陵母。于是,“陵卒从汉王定天下”。

作为一种古老的自杀方式,“伏剑而死”或“伏剑自刎”在汉代还延续着。汉以后随着剑作为兵器的功用逐步衰微,“伏剑而死”也很少见了,大致宋以后基本上绝迹于史籍。我们对“伏剑而死”的细节尚无了解,我推想,这是否与短剑的长期存在有关系?它很有可能与短剑的存在相始终,毕竟长度达一米以上的长剑不大容易“伏”。

《史记》写聂政将死时,“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本质上很像是“剖腹自杀”,也可能是当时“伏剑”的一种形式。此事固然异常惨烈甚至是非常野蛮的,但毕竟确确实实存在并产生过一定的社会影响,是值得我们寻思的一种历史文化现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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