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函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3-05-14 17: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系、教室、所、中心:

接科学研究院通知,广东省基金委已发布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附件1)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177617.html),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四类(各类别相应要求见附件指南2.1~2.4):

(一)面上项目(不超过20万元/项)。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二)青年提升项目(30万元/项)。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研究基础的青年学者继续围绕已有研究基础开展深入探索性研究,加强青年科技人才持续、稳定支持,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术后备骨干。

(三)杰出青年项目(100万元/项)。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四)卓越青年团队项目(300万元/项)。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杰出青年人才自主组建和带领研究团队,瞄准国际前沿和重点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潜心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基础研究卓越青年研究团队。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每位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青年提升/杰青/卓青团队),个人限项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注: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待专业机构审核”不算在研。

3.申请人2023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4.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报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如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经费管理要求

项目均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杰出青年项目、卓越青年团队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完成合作研究协议签订、关联关系审核(模板见附件4),合作研究协议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外单位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申报书可参考模板(附件5),具体以系统填报为准。

(二)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形审要求另行通知)。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三)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四、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5月15日(周一)前:有意向申报请填写附件6《面上项目申报意向表》发至联系邮箱。

注:因面上项目限项申报,请申报人自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限项要求(在研省计划<3项,在研省基金<2项,在研国自然≤2项,无在研重点以上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具体见指南),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

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意向和我校指标额度进一步确定二级单位面上项目申报指标。未报送面上申报意向将不予申报本年度面上项目。

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伦理审查、生物安全承诺等附件材料办理(如需)。

(1)动物伦理请自行联系动物伦理委员会 ,指引:https://zssom.sysu.edu.cn/cmc/cat/144 ;医学伦理申请将填写附件模板内容(附件7)、签字后电子版于6月8日前发至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生物安全承诺函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

(2)完成合作协议签署(如需,涉及境外单位的协议请提前10个工作日于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发起审核)。

2023年6月17日 16:00项目申请人完成系统提交。

2023年6月17日-20日:学院完成申报书审核提交。

2023年6月20日-25日:学校完成审核并提交所有项目。

 

联系人:陈晖、沈洪燕

联系电话:020-87330567/020-8733100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23年5月12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