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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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28-85316655 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8-85310121
一、采购项目内容 现拟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竞争,特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审计服务采购 (2)比选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3)资金情况:自有资金,人民币10万元 (4)项目实施地点:成都 (5)采购需求:本项目1个包,拟采购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审计服务。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详见附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持有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的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比选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以来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承诺函原件(见格式); (5)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注:时间节点为获取比选文件至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间任意时间)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自行下载附件中的采购文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10:3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 成都市天韵路8号。本比选邀请发布至比选截止时间止,凡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均视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比选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成都市天韵路8号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详情请点击附件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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