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志丹杏河镇南湾村二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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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 司志丹杏河镇南湾村二期 5 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 复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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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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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18.12.29 •
【字
号】陕发改新能源〔 2018 〕 170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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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2018.12.2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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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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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志丹 杏河镇南湾村二期 5 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延发改字〔 2018 〕 400 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 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当地电源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能源多 元化供应,同意志丹县锐佳风电有限公司建设志丹杏河镇南湾村二期 5 万千瓦风电 项目。
二、项目总装机容量 5 万千瓦,总投资 41598 万元,其中资本金占 20% ,由企 业自筹,其余部分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三、项目建设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志丹杏河镇南湾村二期 50 兆瓦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陕自然资预 审〔 2018 〕 41 号)批复要求办理用地手续,并从严控制用地面积。
四、风电场运营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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