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立项、供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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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立项、供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

2024-07-01 13: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立项、供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海口市、三亚市、澄迈县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建设项目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别牵头制定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建设项目五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印发你们先行试行,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和省委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是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实施好建设项目五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请试点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五个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要求,主动对接,相互配合,确保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提速提效工作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对各阶段的并联审批实施细则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并适时对细则进行修改完善。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政务中心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办反馈(联系人:省政务中心蔡汝湘副处长,电话:65203322;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办主任何兆智,电话:65203001;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审批办主任朱国琴,电话:6520311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办主任崔柏,电话:65203026)。

 

  附件:1、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立项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2、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供地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3、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试行)

 

  4、海南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5、海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试行)

 

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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