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第十八期NSEP项目小组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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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第十八期NSEP项目小组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3-05-14 12: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深化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加强对学生资助对象的有效教育和管理模式的探索,学校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和资助对象教育工作创新实践,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 简称:NSEP),浙江大学第十八期NSEP项目自2022年11月启动以来,已完成立项答辩、中期检查、项目指导等环节,现将结题工作的通知安排如下。

一、校级答辩时间

5月26日-5月28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 5月24号17:00之前将各校级项目电子版结题表(附件1)、项目报告以及答辩PPT打包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材料命名格式:结题表/项目报告/答辩PPT+第十八期NSEP+项目序号+立项人姓名;压缩包命名格式:第十八期NSEP+项目序号+立项人姓名;项目序号以第十八期中期检查结果公示中的序号为准。

三、结题答辩要求

1. 答辩时,各小组需自行准备纸质版项目报告+结题表各两份(指导老师签字)。

2. 结题答辩分为PPT展示(5分钟)和评审老师提问(3分钟)两个环节。

3. 各项目答辩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会以短信形式进行通知。

4. 结题汇报完成后将按项目等级发放第二批项目经费。

5.院(园)级项目由各学院(系)、学园自行负责结题答辩和经费发放。完成有关工作后,各学院(系)、学园需在6月16日24:00前将第十八期NSEP情况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为:XX学院(系)/学园第十八期NSEP情况汇总)。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

电话:88206282、882065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第十八期NSEP项目结题表

2.项目报告格式范例

3.学院(系)、学园第十八期NSEP情况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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