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项目审批文号查询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022-05-25 00: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电话:0315-7386181 (兼传真)

地址:滦州市惠民西道2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1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滦审批表[2022] 15号

审批意见

2022.03.31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