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北江中学 韶关市第一中学2021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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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七年级招生计划为:广东北江中学(以下简称北江中学)招收10个教学班共500人;韶关市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市一中)招收8个教学班共400人。市一中初中部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办学设施正在筹建完善中,因此,市一中2021年秋季招收的七年级学生将借用浈江区东鹏中学的校舍办学,待市一中初中部办学设施完善后,再转入市一中办学。 二、招生对象 北江中学、市一中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武江区、浈江区、曲江区按行政区域划片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北江中学、市一中分别向曲江区户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招收50人。 三、招生范围 (一)北江中学初中招生范围 户籍在武江区新华街道、惠民街道,西河镇红星村委、向阳村委、前进村委、朝阳村委、村头村委、塘湾村委的学生;曲江区户籍的学生(限招50名走读生)。 (二)市一中初中招生范围 户籍在浈江区新韶镇、乐园镇、十里亭镇、风采街道、东河街道、车站街道、田螺冲办的学生,及曲仁安置小区户籍学生;曲江区户籍的学生(限招50名走读生)。 四、招生方式 实行“划片抽签为主,政策照顾为辅”的方式招收新生。 (一)划片抽签录取 “划片抽签”即北江中学、市一中除政策性照顾外的学位,其他学位严格面向学校所在行政区划地范围内户籍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学生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为依据,采取报名申请、电脑抽签派位的方式抽取学生。划片抽签录取人数不低于招生总人数的80%。 (二)政策性照顾录取 “政策照顾”即政策性照顾录取,面向韶关市引进的特殊人才、高层次人才、紧缺性人才及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一至四级残疾或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及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和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韶教基〔2020〕39号)的有关规定等符合国家政策照顾的特殊人员群体的子女(相关类别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核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0%。享受政策生照顾的学生按户籍(武江区、浈江区)或居住地(武江区、浈江区)申请到相应学校入读。 五、名额分配 (一)北江中学:武江区符合划片区域抽签录取的学生不少于350人(含350人),政策性照顾录取学生不超过100人,曲江区户籍抽签录取的学生不超过50人(含50人)。 (二)市一中:浈江区符合划片区域抽签录取的学生不少于270人(含270人),政策性照顾录取学生不超过80人,曲江区户籍抽签录取的学生不超过50人(含50人)。 六、申请报名 (一)划片抽签录取类学生 户籍在划片区域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于6月5日至6月12日内前在“韶关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七年级招生报名平台”(通过电脑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平台)上准确填写并提交学生及家长相关信息。经所在区教育局审核后,于2021年6月18日前送交市教育局核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政策性照顾录取类学生 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于2021年6月5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即北江中学或市一中)提交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初审并汇总后于2021年6月15日前送交市教育局核准并向社会公布。 七、摇号抽签 经核准并公示无异议的符合片区招生的学生名单,在公证机关及市教育局招生督查小组成员的共同监督下,以电脑抽签派位的方式,抽出录取学生名单并在“韶关市教育信息网”公布。 八、缴费确认 抽签结果(含享受政策生照顾录取的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学生须在接到相关学校通知2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九、监督管理 市教育局成立招生督查小组,由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人大政协代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纪委监委特邀监督员、公证员、社会人士及涉及片区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北江中学、市一中2021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各项具体实施工作将在市教育局招生督查小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韶关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3日 附件1: 附件1-2.doc(点击下载) 韶关市享受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学籍号: 就读小 学 户口所在地 与户口簿户主关系 户口簿详细地址 家庭实际住址 家长姓名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申请就读学校名称 年级 政策照顾类型 佐证材料名称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意见 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韶关市大数据产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所在企业 最高学历 专业技术资格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申请入学入园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 申请入读学校 所在企业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市工信局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市人才办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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