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速递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韵达快递快递丢失怎样申请赔偿 韵达速递

韵达速递

2023-05-02 23: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契约条款:

一、运单: 韵达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逐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够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志的物品。 2).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该妥善包装,切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物质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保价措施。 3).发运人必须在《韵达速递面单》上用正楷字(国际件用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发运人承诺韵达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接收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 ,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韵达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韵达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的保价费。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 韵达速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重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 韵达速递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暴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台风、火灾、水灾、重大交通事故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韵达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 韵达速递对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 韵达速递对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不全、字迹潦草无法确认和电话号码错误等;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 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危险品。 (3)由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遗失赔偿限额: 1.未保价的物品遗失,按照物品的实际价格予以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所收运费的3倍; 2.物品保价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如果保价的物品遗失,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2万元;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全部价值的比例对物品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位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发运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地热异常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韵达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者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由韵达速递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备述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