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婚恋诗看我国古代的婚礼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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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诗经》婚恋诗看我国古代的婚礼习俗

2023-10-09 07: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三、繁琐的婚礼习俗

周代之前,盛行抢婚制度。“婚”这个字通“昏”,就来源于黄昏或者夜晚的抢婚。抢婚风俗,《诗经》中已有记载。周公制定了男女婚嫁须经过媒娉的婚礼制度,从而终结了抢婚的野蛮风俗,把男女婚姻大事纳入了文明规范,这对中国社会走向文明起了巨大作用。

周代指定周礼,因此在成婚的年龄、成婚的季节方面的礼仪也随之产生了。男子在20岁,女子15岁举行成年礼。举行过成年礼,就意味着长大成人,有了谈婚论嫁的资格。

关于成婚的年龄,也和统治者的人口政策有一定的关系。春秋时代战乱频仍,政府就鼓励大量生产人口,因此男女结婚的年龄可能会大大提前。《诗经》时代的成婚年龄,我们可以认定是男子在20岁至30 岁之间,女子的成婚年龄在15岁至23岁之间。关于结婚的时令,《荀子·大略》说道:“霜降逆女,冰伴杀内”。可以看出,嫁娶时间多半是在秋末至春初的季节。如《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出嫁时桃花盛开,说明其时应该是仲春。班固《白虎通义·嫁娶》中,“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王风·丘中有麻》每节的首句,都是“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麻”、“麦”、“李”三物都是秋初的农作物,可知婚期应该在秋季。

在这一时段成婚不是无缘由的:周代的婚姻六礼,都是以雁为礼物,所以也限制了婚礼的季节。据《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有六道程序是为六礼。包括:

(1)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

(2)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嫡庶,并问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

(3)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

(4)纳征。亦称纳成,向女方送聘礼。

(5)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

(6)亲迎。到婚期,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

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即体现了占卜和迎娶。《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回忆新婚的景况。《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写了情人订婚后,女子仍怕人言可畏。《诗经》中还有对媒的描写。如《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

四、周代婚姻礼仪

中国传统婚姻大事大致要经历说媒、相亲、过礼、择期、迎亲、拜堂、婚宴、闹房、回门等诸多步骤仪式。而《诗经》时代则表现为欢会、相恋、幽会、婚嫁仪式上。表面看似简略些,但实际上,上古的礼仪比今天还要讲究,而且更为繁琐。这里重点阐述婚嫁之礼仪。

我国夏代开始就形成了婚姻礼俗形式,在演变过程中,据《仪礼·士婚礼》规定,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六礼是主要礼制。“六礼”被认为是婚姻程序中的规范仪式,也成为后代社会通行的婚礼程式。只是在上层社会的贵族阶层严格按照婚礼程式进行,而下层平民则执行得没有那么严格。

殷商时代,崇拜上天、敬俸神灵的风俗一直延续到《诗经》时代,占卜习俗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后来经过逐渐演变,婚前占卜就演变成后世婚姻“六礼”中的“纳吉”一礼。诗经时代就有采草占筮的婚姻民俗。《卫风·氓》中女主人公就曾说过:“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这两句诗描绘的是氓这个青年用龟甲和蓍草来占卜,卦体上都是吉利的言辞,神灵暗示这桩婚姻是幸福美满的,于是女子就迫不及待地让男子拉走自己的嫁妆,他们的婚姻就是通过占卜决定的。

在《诗经》中,我们可以发现在缔结婚姻中,男方是要给女方聘礼的。聘礼,在“六礼”中属于“纳征”。由于地域不同,风俗各异,所送聘礼也不同,主要有鹿和雁等。

亲迎,是婚礼的核心,也是婚礼中最重要的仪式,即新郎要亲自到女方家里迎娶,也表示对女方的尊敬和重视。《召南·鹊巢》:“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描写了周代贵族用百辆车子亲迎的热闹壮观场面。而下层平民的迎娶是比较简单的,如在《卫风·氓》中的弃妇回忆自己出嫁时的情景,“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场面是较为简单冷清的。

如同我们今天在新人的婚礼上,亲朋好友都要对新郎新娘祝福一样,诗经时代也有在亲迎的时候,由宾客唱诵歌曲来祝贺新人的习俗。《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赞美姑娘的容颜如桃花般艳丽,祝贺新娘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同样,在《周南·樛木》中,“乐只君子,福履绥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也表达了宾客对新郎婚后生活的无限祝福。

五、其他婚姻风俗

1、讲究“门当户对”

周代的聘婚制有个特点,就是带有明显的重视门第的倾向,尤其是在贵族的婚姻中,有着显著地政治目的和经济意图。《卫风·硕人》是卫人赞美卫庄公夫人庄姜的诗。“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这是为了说明庄姜的门第显赫,是与卫庄公相匹配的。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周代的这种讲究门第的倾向,为后世的门阀制度开了先河。

2、同姓不婚的禁忌

在婚姻风俗方面,周时已有同姓不婚的习俗。《左传·僖公二十三》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番”。《礼记·大传》也说:“同姓从宗;合族属……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指的就是周代形成了同姓不婚的禁忌原则。姓的起源原来是血统的一种标志,最初,同姓的都有血统关系。所以在同姓之间禁止发生性关系。《礼记》所谓:“合二姓之好”就是这个意思。《礼记•曲礼》说:“娶妻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我国古代所以规定同姓不婚,除了出于伦常的理由,还有一定的科学道理。人们认为同姓的结合对于子孙后代是有害处的,这样的结合后代不会繁殖。究其原因,多出于优生的考虑。中国古代的婚姻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继嗣,即生育、繁衍后代,传宗接代。长期的生产生活已经使人们部分地认识到同姓结婚的危害。同时,也表明对生育质量的高期望值。

3、夫家可以任意休妻

周代已有“七出”之说,即休妻的七种规定。对此,《大戴礼记·本命》记载说:“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嫉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进一步解释说:“不顺父母者,为其逆德也;无子,为其绝世也;淫,为其乱族也;妒,为其乱家也;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口多言,为其离亲也;盗窃,为其反义也”。《礼仪·丧服》“七出者,无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当时的男子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占绝对优势,在女方达不到男方某些要求的时候,夫家可以任意休妻。这种婚姻中的不平等实际上是整个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缩影。这一特点集中反映在《卫风·氓》、《邶风·谷风》等诗中。

结语

《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古代人们美好的爱情生活,也为我们研究古代的风俗历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也是诗歌永恒的主题,其中几多甘甜,几多辛酸;而《诗经》用人民纯朴的语言酿造了古代先人们生活中美妙的酒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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