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基础理论论文(精选5篇)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音乐作品论文1000字范文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精选5篇)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精选5篇)

2024-07-13 04: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乐理;艺考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08-0124-01

一、乐理在艺考中消失

近几年来,很多的高等院校对音乐专业的学生的招生,只考主副项(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他们仅以主副项作为决定考生的主要标准,取消了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乐理和视唱练耳)的测试。这样必然会导致学生的音乐综合素质下降,更容易使学生不重视理论的学习。事实上,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对音乐文化的学习、发展起到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音乐理论知识是真正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和风格的基础,只有把技能与音乐理论知识相结合,才能培养出高素质、有内涵的音乐人才。

二、学习乐理重要性

音乐基础理论知识最重要的莫过于对乐理的学习,它们是音乐理论学科的重要科目之一,是音乐学者们通往艺术殿堂理解音乐的重要途径和根基。音乐乐理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它就像一条链子环环相扣,如果将音乐乐理掌握不好,那么将为学习和声、复调等课程带来很大的困难,甚至将无法进行下去。

乐理知识是整个音乐学习过程的基础,目前我们所学习的乐理是在西方乐理知识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来。它是专门研究音程、音阶、记谱法、谱号、节奏、和声、和弦、调性、等音乐中主要因素的一门学科,这些内容的学习对个人音乐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有着重要的作用。乐理知识的掌握有助于提高音乐修养和音乐理解力,可以使学习音乐的人系统牢固的掌握音乐中的主要因素,同时扩展音乐视野,增强音乐根基。实践证明,学习音乐基础理论对开拓音乐思维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音乐乐理知识缺失造成的弊端

高等院校音乐作曲理论方面包括和声、复调、配器和曲式,常被称为理论中的“四大件”,它是创作音乐作品的重要知识和方法。而音乐理论知识正是和声、复调、配器和曲式的基础。每一首音乐作品其音乐的创作手法都不尽相同。没有了基础,那么它们结构的布局、主题的呈现、和声的进行、旋律的规整性、作品的格调等等都是理解不了的,想更深入的学习更是难上加难。

在声乐专业中,很多学习者普遍认为歌唱的学习就是单纯学习歌唱的技巧,练就一副好嗓子。其实,正是这种狭隘的、错误的认识,才导致了学生对音乐理论知识的忽视。在演唱中不仅连基本的伴奏都无法配合,而且对歌唱中旋律和歌词的规律也弄不清楚,那么对歌曲的曲式结构、音乐形象、表达的思想感情更是不知所以然。乐理的掌握对于乐团排练而讲,学习乐器的学生只有演奏技能和方法而忽略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但把握不准节奏、节拍、旋律的认知度和情感度,更是理解不了作品的思想内涵,这样,会造成整个乐团因缺乏理论知识而乱成一团。

音乐乐理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基本音乐理论在整个作曲理论学科中是最基础性的,它与其他的音乐学科之间既相互独立、相互联系又彼此制约的影响。许多高等院校中都较全面地开设作曲理论知识课程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由于没有坚固的基础理论知识作基础,理论和技能就不能做到很好的链接,这对于高等院校音乐专业学生的培养就不能“一专多能”,学生没有理论知识的支撑也难于多元发展,更成不了高素质和多方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在以后教书育人的岗位上就难以做到对学生传达知识的保障性。

四、乐理应回归艺术高考

将基础音乐理论作为音乐学院、艺术院校、师范院校各音乐相关专业入学考试必考的科目之一。它主要通过视唱(看谱即唱)、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及和旋的听辨模唱、节奏模仿、曲调记忆模唱、听写等形式,检查学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识谱能力,从此衡量学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素质和条件。面如何解决艺术高考中基本乐理学习不足所带来的问题。首先,学习音乐艺术的学生在艺术考试中,其基本音乐理论知识的考试,不但不应该有所减少,而且应该在其强度、深度、难度、广度、和宽度上有所增加,其分值所占的比例也应该扩大。其次,在高中加大音乐基本理论的教学,同时与初中和小学同步接轨,长时间的学习使学生对基本乐理课产生兴趣。这样才能使学习音乐的学生在进入大学后,能够很好的学习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配器等更深层音乐理论知识,这样,才能为高等院校输入更加专业的音乐学习者。我们应该而且必须从高考源头重视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乐理),使考进大学的音乐学生能够更好的、更快的适应音乐学习。

结语:音乐乐理知识对学生的创新能力有一定的影响,对培养学生的音乐想象力也很重要。综上所述,音乐乐理知识的学习对以后指导音乐实践有很大的帮助,使其更好地服务于音乐实践。为了有更坚固的音乐基础及全面的素质修养,我们提倡紧在高考艺考中抓音乐基础乐理的考察,这样才能有效的促进音乐的发展。

参考文献: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第2篇

【关 键 词】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理论教育 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 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 Music of Many 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共5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 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共5页: 2

论文出处(作者):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 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 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 一、音乐基础层次共5页: 3

论文出处(作者):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 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 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共5页: 4

论文出处(作者): 四、结语

在西方音乐学构架中的我国音乐学的专业教育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等都不完善,

如果能够在附中或普通中学设立音乐学的专业,并使其系统化、体系化,以及具有层次和阶段性,相信其作用及影响会更为明显和深远。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乐理教学;实践

乐理教学是各音乐院校专业教学中最重要的基础课之一,乐理教学不仅“给专业的学习打下牢固的理论基础。并为学习其它理论课程做好准备”,学习乐理是为了为演奏活动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为更深一步学习和声、复调、曲式等音乐技术理论课程打下坚实基础。因此教师应该“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注意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关注学生音乐才能的发展,智力的开发,以及审美情趣的培养”。乐理教学是所有音乐专业学生的必修课,是学生学习音乐的基础课程,也是各类音乐艺术院校入学考试的必考科目。可以说,乐理课程是学习音乐的重要领域,对专业课程的学习起着奠基作用。

一、理论与实践知识相结合

只有在音乐实践的实施过程中,学生的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能力得到巩固和提升,形成良好的音乐思维习惯,激发他们的学习创新欲望。作为高职院校的音乐教师,笔者发现,在高职的乐理课上,单纯地进行音乐基础理论教学比较枯燥,比如讲乐音体系、节奏、节拍、调式等章节,很多教师只注意理论与概念的讲述,常常是纯粹的概念讲授,对学生缺乏感性方面的训练。学生不仅不容易掌握音乐知识和技能,而且会影响他们音乐实践能力的提高,导致音乐思维的僵化,丧失学习音乐的兴趣。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更新知识观念,丰富教学内容和手段。

音乐基本理论课程的教学,需要与生动具体的音乐作品相结合。教师需要明确乐理并非纯理论学科,它是作曲技术基础理论的“实践”课程。所以教师在教学中要避免重理论轻实践,重理性轻感性的倾向。比如教师在通过理论讲解让学生简单地了解五线谱的概念后和音在五线谱里的位置后,再采用听唱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感性的认识。通过听唱单音的高低走向,看到五线谱里基本音级的上行和下行,让学生在视觉和听觉上得到了统一,获得了对音的感性认识并加深了五线谱的印象。在讲音程时,说C到F是纯四度,是协和音程,C到#E是增三度,不协和音程,学生很难真正领会,尤其是结合钢琴键盘,两个音程又是用的完全相同的两个琴键,学生便无法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结合调式音阶,通过适当的谱例听一听,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可以让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

二、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

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在音乐教学中的优势,是不断提高乐理教学质量。通过图片、动漫、音频文件、视频文件等多样化方式,可以全面刺激学生的听觉和视觉神经,从而达到多方位传递音乐信息。在课堂中讲到关于音色的知识时,有木管、铜管、拉弦、弹拨、打击乐等多种乐器的不同音色表现,教师很难把这些乐器都带到课堂上来并进行吹奏,那么就可以将收集到的图片和部分音像资料结合起来制作成丰富的多媒体课件展示给学生,既避免了由于纯粹的理论讲解而造成的空洞,又使整个课堂教学显得饱满而生动。在调式分析中,教师可以先呈现乐谱让学生们分析,然后放音响,让学生通过听觉感受检验分析的是否正确,或者在乐谱出现之前先让学生听音响,分析是什么调式,再呈现乐谱,检验听的是否正确。比如讲到节奏方面的知识时,教师可以运用音乐软件中的打击乐器,用定音鼓、钗钹来编写切分节奏音型、或为一段切分节奏的旋律进行伴奏,通过屏幕显示和播放。学生很快“看”出切分节奏的强弱关系,不仅活跃了课堂的学习氛围,也使学生在视觉和听觉上都获得了真实的感受,使整个课堂教学显得饱满而生动,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三、采用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

教师要注重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都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征、兴趣特长和认知水平。当前高校的音乐专业学生可分为音乐学专业和舞蹈专业,这两大专业有着各自的特点,舞蹈专业的学生并不需要掌握过于精深的理论知识,而音乐学专业的学生更加注重理论的深入学习和技巧的运用,教师需要按照基本乐理的教学大纲制定较为详实的教学计划和内容,为这部分学生将来进阶学习和声、复调等高级阶段的理论知识夯实基础。对于舞蹈专业的学生而言,入学基础不一,对理论课的兴趣不大。基本乐理部分的内容难易程度要适合舞蹈学院的学生,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理论知识,让学生学得更轻松,没有压力。教师应该选择通俗性强的基本乐理的教材,在教学的内容选择上不应过难,应相对简单易懂些,突出实用性,在章节安排上应更加注重与其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安排教学内容。让学生清楚扎实的掌握基本乐理中涵盖的在基础教育中能常用到的大部分理论知识即可,不断提高舞蹈学生对基本乐理的学习兴趣,特别对于节奏节拍的掌握,可以多给学生听旋律片段、舞蹈音乐等激发学生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效果。

另外,目前音乐专业学生的乐理基础知识是不均衡的,这也是制约基本乐理教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学生乐理水平参差不齐与当前教学采用统一大纲、统一进度、学产生了矛盾。音乐专业的学生在进校之前,虽然绝大多数都学习过一些音乐知识,其中有些学生是从小就开始学习,也有些学生是为了考试而学习,甚至有学生仅仅参加了考前辅导。所以这些学生进入高校后,他们的音乐基础知识参差不齐,接受能力也存在个体差异。因此,教师在基本乐理的课堂上必须采取不同的方式因材施教,关注每个学生的音乐基础知识的差别,比如对于那些音乐基础知识较好的,教学中主要强化基本技能的训练,鼓励这些学生积极地参加校内外的各类音乐实践活动,在活动中主动的发现音乐、操作音乐,巩固和发展所学知识进行;对于那些音乐基础知识比较薄弱的学生,则要强化基本概念的认知,通过固定的学时,让学生循序渐进地掌握系统的音乐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对于音乐基础知识特别薄弱的学生,甚至要采取个别辅导来强化其乐理知识。通过基本乐理的因材施教的教学,力求使学生的基本功达成统一,这样才有利于其后续专业方向的学习。

总之,在乐理教学中只有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多种教学手段,使枯燥的理论知识变得更为形象,学生才能学得生动、具体,领会得深,记得住。以上是笔者对高职院校基本乐理教学的几点心得与尝试,供同行参考。

参考文献: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教育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N颐敲挥醒刑殖鲆惶子泄乇究啤⒀芯可⒉┦可际钥颇俊⒛谌菁八蕉ㄎ坏牟馐员曜肌SΩ盟担杂谝衾盅ёㄒ档目纬躺柚谩⒉煌愦嗡降难芯浚唤瞿芄槐阌谥贫ㄒ衾盅ёㄒ笛难翱颇俊⒎较颉⒛谌莸龋遥苑且衾盅ёㄒ等嗣堑囊衾盅У难耙簿哂屑匾囊庖濉K裕颐鞘紫纫饩龅氖且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侍狻9赜谝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欠窨梢宰饕韵录父霾愦危?nbsp;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挥械览砜山玻蚪驳亩际谴蟮览怼⒕傻览淼龋鞘遣恍械摹5牵硪环矫妫绻皇谴永砺凵稀⑽幕辖擦诵矶嘁衾值牡览恚荒芤砸衾值氖导世又髌涞览淼目蒲浴⒑侠硇裕踔谅畚闹辛芯俚囊衾掷踊蚯灼桌肫淅砺鄄幌辔呛希蚋尚ΑR虼耍⒁桓龌境商逑档摹⒂胁愦蔚囊衾盅Ы萄Э纬碳匾R韵钟械囊衾盅У慕萄Э纬躺柚媒械髡⒉钩洹F┤纾肥涤幸恍┦粲谝衾盅У目纬棠谌荩怯值娜防胍衾直咎灞冉显叮衾治南籽У木褪鞘粲谡庋囊桓隹纬獭R严低车囊衾治南籽У慕萄谌莘旁诟呒兜牟愦谓逃腥淌凇F涫担夜澄幕难芯恐校丫幸徽壮商逑档姆椒ǎ凶懦墒斓奈南籽啾冉希颐强吹皆谝衾掷砺鄣难芯恐校;咕啦谘芯康亩韵蟆⒎较虻任侍獾奶致壑惺呛苡字傻摹T谌鲜读宋南籽У幕痉椒ㄖ螅颐蔷筒坏貌凰伎既绾伟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盅У难芯恐校绾谓⒁衾治南籽У任侍狻N南籽欠椒郏跹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掷砺鄣难坝胙芯恐兄档盟伎肌?nbsp;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四、结语

音乐基础理论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师教育;舞蹈专业;音乐理论课;艺术素养;综合能力

面对新时期社会对基础教育综合型人才需求的不断提高,以及中小学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中的舞蹈专业,如何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优化改革,以适应当前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并以培养符合教育实践需要的合格的舞蹈学科师资作为自身教育教学的目标,都成为在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体现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细致而重要的系统工程。

高师舞蹈专业是以培养基础教育的舞蹈师资为主导,有别于专业舞蹈院校的教育机制。而过去针对高师舞蹈专业的教学,无论在课程设置,还是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大多沿用专业院校的办学模式,侧重于学生的基本功训练、舞台表演经验的积累,以及系统掌握舞蹈基本理论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等方面,忽略了对学生“师范性”的培养,也与基础教育实践的要求相背离,从而导致了学生就业后不能适应针对中小学学生的舞蹈教学,违背了高师教育教学的培养目标。基于高师舞蹈专业所培养的教学师资要求具有较强师范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突出的教学特点,通过合理、适当地开设音乐理论课程,以及开展适合高师舞蹈专业学生的音乐课教育,重视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1]、培养学生艺术素养为教育前提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思路的不断发展,逐渐完善高师舞蹈专业的教育体系。

1 针对高师舞蹈专业学生,加强音乐理论课程的重要性

针对高等师范院校舞蹈专业的学生,应区别于对专业舞蹈人才的培养,学生在接受专业技能训练的同时,还应具备了解不同风格的艺术作品的内涵、演绎不同形式的舞蹈作品的能力,以及对本专业及其相关艺术形式的内在联系与发展动态能够有所认识。

原苏联著名舞剧编导和舞蹈理论家扎哈诺夫曾说:“音乐是舞蹈的灵魂,音乐包含了并决定着舞蹈的结构、特征和气质。”作为一门综合性的艺术学科,舞蹈与其他艺术形式,如音乐、戏剧、文学、电影等关系密切,尤其是与同为表现艺术的音乐学科更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音乐在舞蹈艺术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是其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原始的舞蹈通过身体的律动与敲打的节拍相伴和;还是经典舞剧在管弦乐的配合和衬托下意境得到深化;抑或是现代舞蹈在音乐的帮助下更准确地传递情绪和烘托气氛。舞蹈都需要通过音乐的伴奏来表现美感、交流思想、深化主题,因此,音乐在舞蹈艺术中所起到的作用非常重要。

在高师舞蹈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增加音乐理论课的比重,强调音乐理论课不仅是高师舞蹈专业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而且通过音乐理论课中的音乐训练和音乐鉴赏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舞蹈表演的能力[2],增强对舞蹈作品的表达和艺术感染力,从而避免因单一的模仿舞蹈动作、追求高难度技巧而造成缺乏对舞蹈作品思想内涵的理解、无法完整地展现艺术意境,以及过于专业化倾向等问题。所以,加强高师舞蹈专业学生音乐理论课的学习,一方面有利于学生舞蹈表现力的提高,增强对音乐的感知能力,从而更好地表现舞蹈作品、提升艺术感染力;另一方面也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能力和艺术素养,为将来的基础教育教学打好坚实基础的有效途径。

2 通过音乐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提高高师舞蹈专业学生的乐感和节奏感

舞蹈一般有音乐伴奏,是一种以有节奏的肢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也是具有强烈感染力的人体运动表达艺术。学生在学习舞蹈的过程中,通常在如何与音乐衔接、配合,以及如何准确地表现舞蹈作品的情绪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归其原因,大致可以概括为缺乏对音乐的感知能力,也就是“乐感”,以及对音乐基础技能的训练,尤其是对“节奏感”的培养。对于高师舞蹈专业学生所开设的音乐基础理论课程,应注重理论与实践并重,强调实际操作与运用,意在通过加强学生的乐感与节奏感,达到提高音乐与舞蹈的协调能力和艺术表现力的教学目标。

2.1 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

在对我院舞蹈专业学生的调查中显示,93%的学生在进校前都没有接受过专业的音乐技能训练,绝大多数学生都不识五线谱、没有音高概念,音准和节奏感也较差。普遍存在着因缺乏音乐基础知识和对音乐学科的基本认识,而不具备对音乐的认知能力、听觉能力和思维能力等问题。因此,面对高师舞蹈专业的学生,应与其他音乐专业所开设的音乐基础理论课程在授课方法、教学要求上相区别,应具有较强针对性的特点,将各种教学手段灵活运用。

以《视唱练耳》课程为例,在教学中应避免强调单纯的听音练习、重复机械的技能训练,以及一味要求严格的记谱等。而是以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增强他们对音乐的感知力为出发点,让掌握对音乐要素听、读(唱)、写的实践技能[3],只是作为一种教学手段来运用。更为重要的是使学生在听、唱、写的过程中全面感受音乐的表现作用,掌握和积累音乐语言[4],了解不同地域、不同时代、风格迥异的各种音乐作品的特点,培养学生对音乐的鉴赏能力。尤其对高师舞蹈专业的学生而言,如何通过学习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增强舞蹈表现力和展现舞蹈作品的内涵,是实现自我升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为适应基础教育中灵活多样的舞蹈教学的需要打下良好的基础。

2.2 有的放矢,注重培养学生的节奏感

舞蹈是一种有音乐伴奏的、以节奏的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在舞蹈表演的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技巧能力,但这种技巧动作本身并不是舞蹈艺术表现的目的,而只是一种手段。如果在表现舞蹈作品时,学生只是单纯的运用舞蹈动作技巧,不考虑音乐元素在作品中的重要性、不具备良好的节奏感,那样,舞蹈就会缺乏美感、表现力和艺术的完整性,从而丧失了舞蹈所具有丰富感染力的艺术特性。

对于高师舞蹈专业的音乐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学,更应强调节奏训练的重要性。一方面,学生在舞蹈表演的过程中如果缺乏节奏感,无论是舞蹈队形、动作、速度、幅度,还是在舞蹈姿态、造型等舞台效果上都会大打折扣,不但舞蹈画面会非常的凌乱,而且也体现不出舞蹈的魅力和艺术感染力[2];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加强节奏训练,让学生更好地将身体的律动与音乐结合在一起,让他们的舞蹈创编能力得到有效的提高,从而具备一定的舞蹈编排能力,这也是成为一名优秀舞蹈教师的重要前提。在有关“节奏训练与强化”的音乐基础理论课程设置时,可将《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这两门课程进行综合与整合,在一年级开设学时均为一学期(共18周,36学时)的《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并列为专业必修课程。采用因材施教、分类训练、视听结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注重基础理论与音乐训练相结合,在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也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3 通过音乐理论专业选修课的教学,提高高师舞蹈专业学生的艺术素养

高师舞蹈专业的学生,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舞蹈专业技能外,还需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即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艺术学科的内在联系和艺术特性,且在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上也有一定的修养[5],以适应当前基础教育的发展和要求。在针对高师舞蹈专业学生音乐理论课的教学中,应探索如何从丰富学生相关学科知识着手,培养其艺术修养,加强审美能力和提高综合能力,从而起到让学生全面发展、“专业性”与“师范性”并重的作用,这也是提高中小学舞蹈师资培养质量的关键。适当开设针对高师舞蹈专业学生的音乐理论专业选修课,如:《艺术概论》、《中国戏曲赏析》、《音乐与文学鉴赏》、《中外文学作品赏析》、《表演艺术鉴赏》、《艺术美学》等课程,让学生了解与舞蹈、音乐相关的其他艺术形式的内容和特点,并对“学科综合”有所认识,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引导他们感受、思考、理解这些互相渗透的艺术材料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以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增加他们的艺术素养,提高其人文素质的综合发展[6]。

总之,针对高师舞蹈专业学生开展的音乐理论课程,在课程的设置上,应在提高学生专业综合素质的同时,将掌握音乐及相关学科的综合知识作为提升艺术修养、增强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并充分考虑高师教育的教学规律及特性,明确教育方向,始终以培养具备一定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较强的审美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基础教育工作者,作为高师教育教学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 常娟娟.论高师舞蹈专业中艺术实践课的教育价值[J].西昌学院学报,2010.

[2] 唐可.试论音乐课在舞蹈学生能力培养中的作用[J].科技信息,2010.

[3] 钱今帼.视唱练耳教学的多元化趋向[J].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08.

[4] 文剑.对少数民族地区高师视唱练耳教学的思考[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9.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