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红色印记」五○式警服和五五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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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红色印记」五○式警服和五五式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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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心人民警察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1950年2月11日,周恩来总理批准了《公安部及其所属武装部队服装样式草案》,这就是新中国第一代制式警服——五○式警服,并随即装备全国公安民警。五○式警服冬装为墨绿色棉衣,夏装为米黄色单衣。上衣口袋为平袋,佩戴“中国人民警察”布质胸章以及绿底黄字的黄铜领章,右领为“人民警察”字样,左领按警种缀钉“治”“户”“交”“消”字首和警号,下衣为马裤、打绑腿(1951年取消)。女警服为列宁装,扎布腰带。帽徽为黄边红五角星,内嵌“公安”字样。

1953年,公安部根据广大民警、人民群众和国际友人提出的建议,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并依据当时国家的实际情况,设计了人民警察新式警服、装备和帽徽图案,后经政务院批复施行,这就是五五式警服。该款警服夏装为斜纹布面料,上衣为草绿色和白色,下衣为藏青色。冬装均为藏青色。男民警戴藏青色平顶大檐帽,女民警戴藏青色无檐软帽,帽顶沿边均镶有2毫米的正红色牙线;冬季均戴栽绒帽;夏季执勤交警配发白色盔帽和白色手套。帽徽为铜制直径32毫米的凸圆形状,中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红色珐琅旗底,金色五角星,外绕金色齿轮、麦穗及光芒。

(文图由中国警察博物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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