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占道处理经营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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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占道处理经营怎么处罚

2023-04-12 05: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政执法占道处理经营怎么处罚

占道经营是我国很多城市⾯临的⼀个⽼⼤难问题,⽽城管对占道经营⾏为进⾏执法时,与经营者产⽣的纠纷是⾮常多

的。⽽占道经营是违法的⾏为,那么⾏政执法占道经营如何处罚

?

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政执法占道经营怎么处罚

⾮法占道经营的,对于违法者应该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或者经多次警告,仍然占道经营的,给予罚款,没收

经营物品等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下列⾏为:

(

)

擅⾃占⽤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

(

)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超长车辆擅⾃在城市道路上⾏驶

;

(

)

机动车在桥梁或者⾮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

(

)

擅⾃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

(

)

在桥梁上架设压⼒在

4

公⽄

/

平⽅厘⽶

(0.4

兆帕

)

以上的煤⽓管道、

10

千伏以上的⾼压电⼒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

线

;

(

)

擅⾃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

(

)

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为。

第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为之⼀的,由市政⼯程⾏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

(

)

未在城市道路施⼯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

(

)

占⽤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

(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续的

;

(

)

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续的

;

(

)

未按照批准的位置、⾯积、期限占⽤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积、延长时间,未提前

办理变更审批⼿续的。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商贩或者摆摊者的占道经营⾏为,⼀般是以警告为主,责令改占道经

营⾏为。但对于拒不改正或者多次占道经营者,可以给予罚款的⾏政处罚。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

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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