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信息修改、调档及签订协议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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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信息修改、调档及签订协议等事项的通知

2024-06-19 10: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拟录取考生:

一、通讯信息修改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上旬寄出,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考生须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登录)查看研究生报名时个人所填报的通讯地址是否正确,若有变更的,请按照提示进行修改并提交(无变更的不做操作),请严格按照“xx省xx市xx区(县)+详细地址”格式填写,截至时间为5月25日。

二、调取考生档案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登录)自行彩色打印《调档函》(请确保彩打质量)。(1-考生须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打印;2-打印前须安装打印界面的打印插件,并重启计算机。3-非全日制考生不调取档案,无需打印调档函。)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请考生将我校《商调函》交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请档案管理部门(7月20日前)将学籍档案等毕业材料合并后寄至我校。

  2.其他考生:请考生持我校《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并最迟于6月15日前将考生档案寄至我校。

3.为确保档案材料安全,请使用EMS或者机要等邮寄渠道邮寄,选用其它快递公司或者考生自行携带等情况将导致无法接收。

三、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我校不调取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但需签订《2023年扬州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全日制定向就业生适用)或《2023年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生适用),协议书一式三份。

  请于6月15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请勿使用其它快递,以免遗失)邮寄至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大学南路88号,收件人:韩老师,邮编: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9213)。

四、关于户口迁移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情请参阅《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五、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在省内的:

  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取录取学院党委全称进行转出(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附后)。

   2.党组织关系在省外的:

  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介绍信抬头):中共扬州大学xxx学院党委;转入目的地(去向):扬州大学XXX学院。(注:学校将在开学初,对转入的新生党员档案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是否接转。)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线下和线上均需办理转接。

  1.线下纸质团籍档案随个人档案一同寄至录取学院团委;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团组织关系转至扬州大学团委。

  2.线上组织关系由原学校团委或团员个人于“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转入录取学院团委下属具体支部(待入校后新建团支部时统一进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须转接党(团)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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