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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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 燮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士威 区房管局局长 王月庆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光荣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叶 强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吕 平 区退役军人局局长 吕忆农 区司法局局长 许兴莉 区统计局局长 李 卿 区应急局局长 李立文 区金融办主任 吴 月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 瑾 区财政局局长 陈 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宏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陈 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宇卿 区教育局局长 林 捷 区档案局局长 林晓珏 区商务委主任 周 隽 区科委主任 周玉鸿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办主任 周晴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赵剑峰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俞 彪 区体育局局长 施冬云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洪海明 区建设管理委主任 顾文虎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务办主任 徐 立 区医保局局长 董 瑜 区规划资源局局长 董海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蒋凡湧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焦志勇 区民政局局长 (暂时空缺) 区审计局局长 (暂时空缺) 区民防办主任 区审计局局长、区民防办主任暂时空缺,待人员到岗后自然接替。 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忆农同志兼任。 今后,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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