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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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01: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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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研究中心

北京语言大学土耳其研究中心隶属于国别和区域研究院。研究院成立于2017年1月,同时承担着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委托的“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秘书处”相关职能。在2019年,学院成功申请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名单(区域国别学)。

土耳其研究中心希望推动全国高校土耳其研究和教学,为土耳其相关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资政服务和国际交流提供平台。中心编辑的《土耳其博览》不定期提供土耳其相关的动态、资讯及研究结果,从人文、历史、国际关系、政治、经济等视角全方位介绍土耳其。

特别提示:

本文是2020年3月「得到」对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昝涛副教授的采访,全文内容来源自「得到」APP,转自微信公众平台“中央欧亚通讯”。

问:当代中国人为什么要了解奥斯曼帝国的历史?

首先从纯粹的历史角度来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对世界的了解和认识会变得越来越有必要。但是我们以前对于西方关注比较多,对于非西方,像中东这些地方,关注的相对较少。比如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的历史,一方面需要专业人士去研究,另一方面也需要公众的兴趣来滋养相关的研究,形成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

其次,奥斯曼帝国是一个完整的帝国兴衰的案例。它的兴起不光是欧洲和中东的事儿,与亚洲、甚至于中国都有渊源。从14世纪一直到20世纪,六七百年的过程里面,它经历了人类历史上很多重大历史发展的时刻,它没有经历朝代更替,而是一个王朝延续下来的。另外,这个穆斯林色彩很重的政权和欧洲关系很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斯曼帝国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它应对挑战的种种做法都值得总结和借鉴,尤其是所谓的东西方文明的关系问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今天的很多问题。

进一步说,今天的中东的格局其实就是奥斯曼帝国解体影响下出现的局面。离开奥斯曼帝国,尤其是对奥斯曼帝国近代史的探索,我们对于中东和欧洲历史的认识就是不完整的。

当然,奥斯曼帝国也带来很多教训,这也是我自己最近一段时期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中国也面临多民族和宗教以及复杂地缘政治的问题,奥斯曼帝国所经历的那些挫折、应对和失败,包括民主化、西方化的改革,对维护国家完整和统一的经验教训,我觉得非常值得总结。

君士坦丁堡之战

问:这本书的题目是《奥斯曼帝国:五百年的和平》,请问这里的“和平”是指含义?

奥斯曼帝国在五百年间没少打仗,内部也并非长期稳定,严格来说称不上“和平”。我推测,作者所谓的“五百年和平”大概是模仿了“罗马统治下的和平”(Pax Romana)这个表述,强调在奥斯曼帝国的治理下,内部实现了相对稳定的秩序。“五百年”这个时间限定就更能佐证这一点。因为,按照作者林佳世子的说法,一般意义上的那个传统的奥斯曼帝国实际上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就不存在了。对外战争的失败和内部民族主义的发展,使原有帝国的规模已经相当萎缩,体制上也在19世纪因为“近代化”而发生重大变化。作者说,“将辽阔疆域置于真正意义的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体制到18世纪末已经消亡。”也就是说,从18世纪末开始,“奥斯曼治下的和平”意义上的那种秩序已经难以持续了。我想,这大概就是作者所谓的“五百年的和平”的意思吧。

问:对于一位历史爱好者,应该如何大致把握奥斯曼帝国的发展脉络?

学界对于奥斯曼帝国的分期并没有什么共识,而且,我也不建议对奥斯曼帝国的历史阶段进行勉强或固定的划分,因为奥斯曼帝国的历史最大的一个特点是多元且复杂。如果要做一个粗略的历史分期的话,可以大致分为这么四段:

(1)从13世纪末14世纪初到1453年奥斯曼人攻陷君士坦丁堡、灭亡东罗马帝国,算是第一个阶段,这个阶段还说不上是帝国,只能说是走向帝国的时期;

(2)1453年后才称得上是帝国,之后就是帝国扩张与建设时代,也就是1453到16世纪中后期,这是奥斯曼帝国达至最强盛的一百多年,以苏莱曼大帝的统治在16世纪中后期的结束为标志。

(3)16世纪中后期之后,奥斯曼帝国就进入到一个漫长的两百余年的危机、调整与相对平衡的时代,直到18世纪后期的1789年;

(4)正是在1789年,苏丹塞里姆三世开启了具有现代化意义的、长达一百多年的改革时代,这一百多年可以称之为“挫折、现代化与收缩并行的时代”,奥斯曼帝国面对着西方的崛起以及许多内部问题,需要应对种种挑战,直到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奥斯曼帝国战败,很快就彻底解体了。

传统观点会把苏雷曼大帝统治结束后的时期视为奥斯曼帝国漫长的衰落期,这种观点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现在已经被主流学界放弃了。最近我给《奥斯曼帝国六百年》一书写评论时,具体谈了这个问题。“衰落”(decline)是相对的概念,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实际上,在苏雷曼大帝之后的两个多世纪,奥斯曼帝国的状况也是起伏变化的,不是“衰落”两个字就能简单概括的。

立法者苏莱曼一世

问:本书中这样一段话,“长时间形成的中央集权体制走向衰落,奥斯曼帝国自身也要从内部开始走向解体。”本书多次提到“中央集权”,您是怎么看待中央集权与奥斯曼帝国兴衰关系的?

过去很长时期,很多学者在解释奥斯曼帝国解体的时候,会把中央集权的衰落和失败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这只是视角之一,而且是从奥斯曼帝国统治者尤其是中央的角度来看的。林佳世子这本书有个特点,就是虽然它多次提到了中央集权,但作者在书里既没有刻意赞美中央集权,但也不是完全反对它。比如,在讲到游牧传统反抗中央集权的时候,在讲地方实力派崛起的时候,作者就看到,对中央集权的反抗,有时候也有不得已的一面,有时候对普通人的小生活也是有一定好处的。

奥斯曼帝国的中央集权跟中国不太一样。我们讲中央权力的时候,更多强调的是秦朝以后日益发展的皇权体制、郡县制度和文人治国的官僚制等等。但跟中国传统相比,这种体制在奥斯曼帝国并不发达,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也不是靠这种方式来搞中央集权的,奥斯曼帝国的统治有自己的特点。

比如军队方面,在16世纪以前,奥斯曼帝国给骑兵分配土地的蒂玛尔制度,有分封制的因素,但是它跟欧洲的分封制度不太一样,因为奥斯曼帝国的分封制下得到的土地没有私有产权,理论上不能世袭,得到土地的骑兵也有负责地方治安的义务。随着火器的发展,战争技术变了,骑兵的用处就越来越小,但要养陆军常备军,国家需要的钱越来越多,然后包税制度就逐渐出现了。当然每个制度的产生都是有原因的,在大部分时候它们都发挥了其作用。但是时间长了,原有制度不能满足现实需求了,就面临改革和调整的困窘。

又比如,奥斯曼帝国的精英选拔体系里面,也有一个“用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很多人都知道“devşirme”制度,也就是奥斯曼帝国征召基督徒家庭的小男孩,使其改宗伊斯兰教,加以特殊培训,然后进入统治阶层和禁卫军的做法,这些精英在身份上是皇帝的“奴仆”,所以这个制度有时候翻译成“奴官制度”,这样选拔出来的精英,进入国家系统,一方面是增强了奥斯曼帝国的常备军力量,另一方面,军队内部的精英人士会成长为帝国的重要官员,包括地方总督、大臣和宰相。这有助于维护苏丹大权、中央集权。奥斯曼帝国也有文官,尤其是法律体系的法官(kadi),他们来自一个相对独立的教育体系,即伊斯兰教育。但总的来说,奥斯曼帝国没有科举制,也没有普遍实行的郡县体系,没有形成中国那样成熟完善的中央集权体系。

在奥斯曼帝国中央和地方关系上,有一个突出现象就是“特区”很多,除了帝国的核心区以外,中央对很多地区并没有很强的直接控制力与统治。比如,在16世纪前期征服了阿拉伯地区后,就保留了很多当地原有的社会体制,尤其是原有贵族的权力结构。另外像多瑙河以北、瓦拉几亚、摩尔达维亚等地,以及克里米亚,它们更像是奥斯曼帝国的保护国、附属地区,也不在中央集权的直接控制之下。所以,奥斯曼帝国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圈层结构,越是靠近首都伊斯坦布尔的,中央集权的特点就更明显,是帝国统治的第一圈层。距离伊斯坦布尔越远,中央的直接控制力就会逐渐下降。帝国统治的第二层是实行蒂马尔制度的安纳托利亚部分地区、巴尔干半岛上的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希腊等。再向外就是第三圈层,也就是咱们说到的多瑙河以北、克里米亚、大部分的阿拉伯地区等。

另外,在帝国后期,出现了强大的地方实力派(ayan),它们其实有两面性,既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中央集权,又依赖并维护中央的权威。不过到19世纪的前半期,马哈茂德二世搞定了地方实力派,然后搞改革。但这并不意味着地方实力派都是保守派或反动派,他们其实也热衷于搞改革,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埃及的穆罕默德·阿里。

问:巴尔干地区、小亚细亚地区、阿拉伯地区在奥斯曼帝国的历史上扮演着什么角色?

如果讲奥斯曼帝国的源头,需要从小亚细亚讲起,如果要讲帝国的发展,更应该重视欧洲大陆部分。奥斯曼人在巴尔干地区立足以后,帝国才真正发展起来。最初,奥斯曼人只是小亚细亚几十个地方政权中的一个而已,但后来它借助于地利和统治者的谋略,先把巴尔干地区拿下并巩固之后,才回过头去巩固小亚细亚。而且小亚细亚东部一直不安定,后来不断面对东部伊朗的萨法维王朝的挑战,小亚细亚的东南部就更加不稳定了。

奥斯曼帝国是一个欧洲色彩比较重的帝国,在某种意义上,它就是如自己所宣称的那样是东罗马帝国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奥斯曼帝国极盛时期的版图,跟东罗马帝国的版图很相近。但是由于许多非学术因素影响,比如政治因素、文明因素,奥斯曼帝国长期不被认为是欧洲国家。巴尔干地区后来形成的各个国家也都不认可奥斯曼帝国统治的历史阶段,而是把那段历史当成一个黑暗时代、特殊时期,是个被土耳其人异族统治的时代。但这是民族主义的观念影响的结果,回到奥斯曼帝国时期,这些地区居民的地位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的很多居民相比并不低。客观地看待奥斯曼帝国五百年的历史过程,巴尔干地区,或者说东南欧地区,在奥斯曼帝国的历史上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巴尔干也始终是奥斯曼帝国统治的重心所在,奥斯曼帝国的真正失败也是从逐渐失去对巴尔干地区的统治开始的。

再说阿拉伯地区。奥斯曼人征服阿拉伯地区具有一定偶然性,并不像是“蓄谋已久的计划”。奥斯曼人很可能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能赢。拿下阿拉伯地区后,直接结果是奥斯曼帝国版图的迅速扩大以及财富的增长。除了把“粮仓”埃及收入囊中,地中海以东的阿勒颇、摩苏尔、大马士革等大城市,以及耶路撒冷、麦加、麦地那三座圣城也进入帝国版图。

这样,东地中海贸易的核心区和命脉就被奥斯曼帝国掌控,这对欧洲造成的很大影响,所以西班牙等欧洲国家在这里和奥斯曼进行了很长时间的竞争。

除了经济价值以外,还有宗教意义。奥斯曼帝国统治者从埃及统治者手里拿到哈里发头衔,成为“两座圣城(麦加和麦地那)的仆人”,也就是保护者。这极大地提升了奥斯曼帝国在整个穆斯林世界尤其是占多数的逊尼派穆斯林中的地位,奥斯曼帝国成为穆斯林世界真正的核心国家和最强大的国家。

除了以上,奥斯曼帝国还收获了许多人才。在征服了阿拉伯以后,正统的伊斯兰学术和秩序获得发展的机会,中东伊斯兰世界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时代。有一个说法我是比较赞同的,奥斯曼帝国在征服阿拉伯地区之后经历了一个真正的伊斯兰化的时期。

奥斯曼帝国军队围攻维也纳

问:蒂玛尔制是奥斯曼帝国前期和中期最重要的基层组织制度,不过它看起来非常像西欧的封建制。蒂玛尔制和西欧封建制有什么不同呢?

蒂马尔制度是国家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分封,没有所有权,分的是税收权。西欧封建制不是这样的,你比如,封建主可以支配自己的土地,能够继续分封,有句话叫“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就是描述西欧封建制度中的采邑制中的从属关系,欧洲各级封建主之间只效忠于直接上级,隔级之间无效忠关系,奥斯曼没有这种情况。

问:作者多次强调,奥斯曼帝国“运用伊斯兰教法治国”,但它不是“伊斯兰国家”(比如前言的第6小节)。前面两者有什么区别呢?“运用伊斯兰教法”而非成为“伊斯兰国家”,会给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带来哪些影响?

问题可以这么看。其实,过去那些被称为伊斯兰帝国的国家,在所谓的原教旨主义者看来,那些都不算是“伊斯兰国”,不只是奥斯曼帝国这样。

所以,这里涉及到对什么是“伊斯兰国”的理解,虽然很有争议,但一般认为,先知在麦地那时代的统治算是一个典范,当然那个状态是没法再复制的,后来就有了很多其他的定义,比如,有的说是将伊斯兰教定为国教的国家,有的说是实行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国家。但在原教旨主义的意义上,应该是“麦地那模式”,或全面实行伊斯兰教法、由宗教权威统治的国家。

我想,作者是在将奥斯曼帝国与原教旨主义理解的“伊斯兰国家”进行了对比。显然,奥斯曼帝国,虽然实行伊斯兰教教法的统治,虽然伊斯兰教具有国教的地位,但它仍然是一个帝国模式,而非“麦地那模式”,宗教权威也无法全面统治国家。

奥斯曼帝国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国家控制宗教,这一传统被共和国继承和发扬。在奥斯曼帝国,君主位居顶端,集各项大权于一身,既是帝国最高的世俗君主(苏丹,Sultan),又拥有“哈里发”(Khalifa)的称号。苏丹之下设立国务会议,由数名大臣、大法官和国务秘书组成。通过君主颁布的世俗法和官僚体制的扩张,奥斯曼帝国从未成为严格意义上的伊斯兰神权国家(伊斯兰国)。

奥斯曼帝国基于伊斯兰教法进行统治,社会政治生活的各方面——司法、税收、军队、学校等——都要至少在理论上按照伊斯兰教法的原则进行统治。穆斯林在奧斯曼帝国处于优越地位。奥斯曼土耳其人信奉的是逊尼派伊斯兰教,追随较为温和的哈乃斐教法学派。但在奥斯曼帝国时代,负责管理伊斯兰宗教事务的职位是谢赫·伊斯兰(sheikh al-Islam),是由君主任命的。

16世纪之后,负责宗教教育和教法实践的乌莱玛(ulema,宗教学者)阶层已经被基本上整合进国家官僚体制,其任命和薪水由国家负责,这是奥斯曼帝国实现对宗教的政治控制的重要和有效的方式。

较新的研究认为,哈里发体制本身就具有世俗性。奥斯曼帝国的君主有权力发布卡农(kanun),即一种以圣谕形式出现的、被书写和编纂出来的世俗法律,它只是在理论上须与伊斯兰教法相一致。其实,卡农来自突厥‐蒙古传统,强调统治者维护法律、秩序和共善的角色。卡农有助于建立一个宗教法之外的世俗领域。

问:近代的奥斯曼帝国被称为“欧洲病夫”或“中东病夫”,我们知道近代中国曾被称为“东亚病夫”。但相比较于奥斯曼帝国从19世纪开始的逐渐瓦解,中国的主体部分却能被继承下来。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别呢?

原因很复杂。首先地缘政治的复杂程度是不一样的。近代中国的东部开始出现一个强大的国家——崛起之后的日本。虽然我们多次被他打败,但最终中国是胜利的一方。这是中国得以保持主体部分比较完整的重要原因。

另外还有北边的俄国。俄国的确占领了中国很多的领土,但俄国对奥斯曼帝国的威胁其实更大。因为俄国的关注重点在欧洲和近东,俄罗斯帝国甚至曾经兵临奥斯曼帝国首都伊斯坦布尔城下。更不用说在欧洲还有以奥地利为代表的强国,以及在地中海上的欧洲多国力量,长期与奥斯曼竞争。所以,奥斯曼帝国面临的外部威胁要远比中国更严重。

从民族的角度来说,中国有一个以汉语为母语的、具有绝对的地利和财政优势的、数量上也占绝对优势的主体民族,这也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大一统。从奥斯曼帝国内部来说,它的人口、宗教和文化的多元特性比中国更复杂。很长时期以来,奥斯曼帝国境内近一半的人口是基督教徒。而且奥斯曼帝国有大片领土在欧洲,有很多欧洲邻居,帝国境内的非穆斯林与欧洲国家关系密切而特殊,离心力越来越强。所以,奥斯曼帝国的内忧和外患是结合一起的,奥斯曼帝国的内战往往是纠缠了民族纷争与地缘竞争的综合因素,这是奥斯曼帝国非常典型的不同于中国的特点。

另外,因为奥斯曼帝国地跨欧亚非三大陆,地缘位置极为重要和敏感。欧洲其实有一个肢解奥斯曼帝国的计划,也就是所谓的“东方问题”。

还有就是奥斯曼帝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试想,如果奥斯曼帝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是战胜国,它的命运可能会不同。当然历史无法假设。而中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

回顾来看,埋葬奥斯曼帝国的不光是西方人、欧洲人,也不光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同样重要的还有帝国境内的基督教民族主义,以及还有土耳其人自己。一战后,在民族运动的过程中,土耳其人和其他非穆斯林民族类似,也自己决定抛弃了奥斯曼帝国,建立了一个现代的共和国。

征服者默罕默德二世1453年攻破君士坦丁堡

问:从发展路径,以及中央集权统治这个角度来说,奥斯曼帝国与清王朝有一些共性。从曾经拥有广阔疆域、帝国解体后形成很多独立政治体这一点来说,奥斯曼帝国与蒙古帝国很相似。您怎么看这两组比较?

这是一个很好的也很重要的“比较帝国史”的问题。先比较一下清朝和奥斯曼帝国。所谓满人入关建立大清王朝,这和奥斯曼人建立帝国统治有相似之处,首先他们各自的统治集团都不是一个纯粹的民族集团,而是一个复合集团。两者在建立多民族国家的过程中,都征服了富裕的定居社会,借以解决了国家建设和扩张所需的财政问题。不过从中央集权化来说,奥斯曼没有满清的程度深。毕竟,满清继承了一个非常发达的官僚集权的中华帝国传统,包括财税制度。虽然新清史总强调满清的内亚特性,但我还是认为中国化是主要的。而奥斯曼帝国整合了多个传统,包括内陆亚洲、地中海、罗马、阿拉伯、波斯、伊斯兰,等等,是一个多元化的历史继承,它的官僚制也不发达。

再从继承性的角度来说,土耳其只继承了奥斯曼帝国的一小部分领土,而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继承。现在土耳其很重要的一个意识形态就是“新奥斯曼主义”,虽然新奥斯曼主义本身有很复杂的地缘政治和经济利益的考虑,但是在精神来说,它意味着对奥斯曼帝国的重新评价,具有重新承认奥斯曼帝国伟大性的鲜明特点。而新中国对古代中国的继承是领土与文明的双重继承。这一点和奥斯曼帝国不同。不过,在现在这个都在强调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在对各自传统的积极评价上,双方也是有相似性的。

再比较一下奥斯曼帝国和蒙古帝国。我们说了土耳其和奥斯曼帝国是直接继承的关系。奥斯曼帝国崩溃已经是距离现在不远的20世纪的事情了。帝国解体后直接进入到民族国家时代,土耳其继承了奥斯曼帝国的主体民族、知识精英和文化传统。

从蒙古国家建构的角度来说,现在的蒙古国和蒙古帝国虽然有继承的关系,但蒙古帝国是13、14世纪的事情,两者距离比较遥远。所以很多蒙古帝国的东西,包括领土、传统、文化习俗并没有被直接继承下来。今天的蒙古国并非直接继承自蒙古帝国或元朝。蒙古国的历史叙事会把被清朝统治至苏联影响的几百年历史当作黑暗的“殖民”时期。蒙古征服建立巨型帝国之后搞了兄弟分封,蒙古人的政权陆续在当地败亡后,大部分蒙古人也就被同化和消失了。

奥斯曼土耳其人,虽然也是征服民族,也有类似的经历,但并没有像蒙古人那样只建立征服民族的高压统治,而是有伊斯兰文明作为支撑,反而对当地有很大的同化力,比如在欧洲的被征服土地上,就出现了为数不少的改宗伊斯兰教者,还有一个就是利用我们说的“奴官制”汲取当地的人力资源。在奥斯曼帝国衰亡的过程中,有很多改宗的穆斯林的后代移民到了土耳其境内,成为了土耳其人。土耳其国父凯末尔就是马其顿人。蒙古国主要的移民是西边的哈萨克人,哈萨克人说自己是成吉思汗的后裔,是术赤这一系传承而来的,不过,蒙古人可不把哈萨克人当作是同类,因为语言和宗教不一样,哈萨克在宗教上伊斯兰成分比较重,而蒙古人主要是佛教,语言上,哈萨克语属于突厥语族,而不是蒙古语。

从文化发展方面来说,在蒙古国的社会主义时代,当时的政权对宗教和旧贵族的清除比较彻底,但在土耳其建国后,帝国时代的精英基本留用了,虽然土耳其的世俗化也很激进,但并没有与宗教为敌。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排版:李秀兰 杨小琴

北京语言大学国别和区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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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土耳其博览 | 昝涛:解读《奥斯曼帝国:五百年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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