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资讯】新规!青海对来自非重点疫区人员实行7天隔离观察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青海入境隔离政策实施日期 【一点资讯】新规!青海对来自非重点疫区人员实行7天隔离观察

【一点资讯】新规!青海对来自非重点疫区人员实行7天隔离观察

2022-10-11 08: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全媒体记者 韩萍 徐鹏

2月19日下午,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举行第八场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苏全仁介绍,青海将全省划分为重点防控地区、非重点防控地区、一般防控地区,明确了差异化防控措施,其中对来自全国非重点疫区的来青返青人员一律实行7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同时非重点防控地区和一般防控地区之间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上设置的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全面撤销。

2月17日,青海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于2月18日正式印发实施。《工作方案》将全省45个县(市、区、行委)划分为重点防控地区、非重点防控地区、一般防控地区。

《工作方案》按照分区分级,从疫情防控、社区管理、群众生产生活、复工复产、交通运输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差异化防控措施,明确重点防控地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做好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非重点防控地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一般防控地区在全面高效做好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方案》明确,重点防控地区、非重点防控地区和一般防控地区对来自全国重点疫区的来青返青人员一律实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对来自全国非重点疫区的来青返青人员一律实行7天的隔离医学观察,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员由所在单位、企业登记其返岗前14天旅居史及健康状况,若无外出或发热症状即可返岗,返岗后继续实行岗位健康管理。

同时,非重点防控地区和一般防控地区省内各市州、县(市、区、行委)之间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上设置的疫情防控检疫点或检测站全面撤销。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