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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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05-07 16: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海破管字第3-2号

2023年4月6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21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山东世界贸易中心对被申请人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景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6月5日出具决定书,指定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为顺利推进破产工作,现管理人拟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海景公司进行评估,并结合海景公司的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遴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1992年12月26日,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住所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88号。其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企业注册资本 730 万美元,公司股东为山东鸿瑞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世界贸易中心、澳门德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6.12%、43.88%、20%。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大酒店及相应的其他服务项目(含产权式公寓开发经营),会议服务,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宾馆、理发厅、美容厅、公共浴室、游泳馆、特大型餐馆、彩扩服务、健身体育设施及场地租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二、工作内容

评估机构以2023年4月6日(案件受理日)为基准日,对海景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基于海景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破产程序的特点,本次评估工作的评估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海景公司资产进行专项评估;还包括管理人认为评估机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事项进行说明,有权调整评估范围,有权增加或减少评估专项。

三、评估费用及评估期限

评估费用的支付采用后付费的方式,即评估机构先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供合格报告,在财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

评估期限: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指定日的第二日组织工作人员入住公司,开始评估工作。2023年8月8日前完成评估初稿,2023年8月13日完成最终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初稿完成后,管理人对报告进行听证的,评估机构应予以参加。管理人或人民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评估内容,届时另行确定时间。

四、申报条件

(一)参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执业资质,拥有二十名以上评估资质人员;

2.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会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3.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4.已经编入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专家名册;

5.承办过破产清算、和解或重整案件独立评估工作;承办过重大复杂破产清算、和解或重整案件的优先,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二)不能参选的情形

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不能参选:

1.与海景公司、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为海景公司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海景公司、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海景公司、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不得参与受委托事项的人员

评估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评估机构职责的,不得参与受委托事项:

1.具有前述评估机构不能参选情形的;

2.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海景公司、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与债权人或者海景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业处分、惩戒等不良记录的;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五、关于本次遴选的组织与监督

(一)本次遴选由管理人开展评审工作;

(二)为了确保本次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评审和遴选工作将在崂山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六、 申报文件的编写

各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机构简介(主体资格、评估师名录、业绩清单、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专业领域的获奖情况等);

(二)整体含税报价(收费依据、方式和收费金额等);

(三)初步工作方案及时间表;

(四)拟委派开展本次评估工作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名单和简历;

(五)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六)认可本公告内容,与海景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确保提交竞标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七)所需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委派参与本次评估工作的全部评估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确认报名函(详见附件);

6.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技术专业机构、专家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7.承诺书(应包含对良好资信、无不良记录、无利害关系、提交资料真实完整的承诺,以及承诺不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内容);

8.报价函(应包含如下内容:认可评估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海景公司,将作为破产费用,在财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

(八)申报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内容或文件。

申报机构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七、申报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申报文件的准备

1.申报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封面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申报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供申报文件纸质版和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和扫描件不一致的,管理人将以收到的纸质版申报文件为准。

(二)申报文件的提交

1.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6月15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申报文件纸质版提交时间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申报文件电子版提交时间以管理人收到相应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超过上述截止时间提交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相应机构本次选聘资格;

2.接收本次申报文件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绪宁

联系电话:1886555191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青大三路保利中心12层、15层

(三)申报文件的撤回

在申报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申报机构可以撤回已递交的申报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

八、关于本次评审的评分标准

本次遴选由管理人按照评分标准,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计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机构规模15分

申报机构有二十名评估师,得6分基准分;申报机构每增加两名评估师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申报机构成员有破产重整与清算或破产评估相关著作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的,每部著作或论文加1.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二)工作经验25分

申报机构近三年(自2020年6月5日起计算)具有至少三宗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评估经验的,得基准分10分;超过三宗的,每宗加3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三)工作方案40分

1.工作方案如涉及总体工作计划,并包括人员安排及分工、工作步骤、工作时间等,由管理人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工作计划的质量进行评分,该项分值35分;

2.申报机构如果就海景公司进行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哪些事项进行了说明并提出相应处理方案,管理人可酌情进行加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四)报价20分

报价单位应当精确至万元,报价最低者得20分,次低者15分,每家依次递减5分,最低得分为5分,不再递减。

九、其他事项

(一)若仅有一家评估机构在申报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并提交相应文件的,管理人将在报告崂山区人民法院后决定是否直接将该申报机构作为拟聘请的评估机构;

(二)若有两家以上评估机构在申报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并提交相应文件的,管理人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确定各机构的得分,得分第一的申报机构将作为拟聘请的评估机构,得分第二的申报机构将自动成为备选评估机构;

(三)拟聘请的评估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将在报告崂山区人民法院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四)管理人将就评估具体工作安排与中选机构进行沟通确定,如认为该评估机构报价过高,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就费用总额与中选机构进行洽谈,如双方无法就工作安排及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管理人有权决定聘用备选评估机构。

(五)评估机构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评估业务,提交评估报告(含初稿)等文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附:

1. 《确认报名函》

         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

确认报名函

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方确定参与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遴选评审,我方的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单位盖章:

负责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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