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雇佣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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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雇佣劳动?

2024-01-01 22: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工资、雇佣劳动与资本

    工资是什么?

    每一个打工人,从古至今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的将来,都将面对这个现实的问题。

    工资有高有低,是什么决定了它?它又和你买天依手办、Vsinger专辑或大会员的价格有什么关系?

    劳动是不是就是劳动力?利润和工资的关系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按照古老而公认的说法,工资是老板为一定的劳动时间或一定的劳动付出而偿付的一笔货币。在这里,劳动时间就是指你的工作时间,而劳动指的是计件付费等非按照时间付费的劳动方式。

    那么打工人被买的是什么?如果我们被买的是劳动,也就是这段时间里造出的东西(按照李嘉图学派的说法),那么我们一起来设想一下这个问题:

    你在一个窑厂上班,负责烧煤炭;煤炭价格是5软妹币,炉子买回来要10软妹币,然后老板又给了你1软妹币作为工资。然后老板把这一批石灰卖了20软妹币。我们假设炉子是pdd买的,只能用一次,那么他的成本是5+10+1=16块;而石灰是你的劳动得出来的,在那个1块里面;但老板除掉非人力成本,用你的劳动得到了5块。那么你的劳动到底是值5块还是1块呢?

    如果工资交换的是你的劳动,那么你应该有5块,但你实际上只有1块,这在逻辑上产生了矛盾。那么工资到底买的是什么?

    不管是劳动还是劳动力,都被明码标价(有合同工资的话),它们和你点的外卖、买的手办在发生交换(用钱这个一般等价物进行交换)的过程并没有本质区别,也就是说劳动或者劳动力都是一件商品。而讨论商品的价格,我们需要探究它的生产费用。

    一个工人需要维持劳动几小时,维持他的正是他的生活资料,维持他生存并产生下一代的产品。也就是说工资交换的是工人工作的能力。工人和老板并不是在交换劳动,而是交换你的劳动能力。

“当工人的劳动实际上开始了的时候,它就不再属于工人了,因而也就不再能被工人出卖了。”

    按照工资形成的契约关系,劳动者通过劳动产生的产品都属于老板,并不属于他自己,不是工人在他所生产的商品中占有的一份;也是“工人除了他自己一无所有”的表现之一。换一种方式理解,商品的在交易中才体现他的交换价值,而在生产出来的产品买卖的过程中并不涉及工人。

    劳动力这种商品具有一种独特的特性:它能够创造出比自己还多的价值。如果是个体户的话,换句话说就是你越努力工作,你赚到的钱会越来越多。而在前文中看到,老板通过购买工人的劳动时间,卖出的比支出的要多,从而产生了资本的积累;书面化的表达就是“积累起来的、过去的、对象化的劳动支配直接的、活的劳动、积累起来的劳动才变成资本”。

    工人除了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但他要维持生存;老板手中有剩余的钱,可以雇佣他来为自己劳动,并从中获得更多的价值。从中可以看到资本的实质:“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个人理解是维持成本并获得增量。

    对于工人来说,获得的工资是要花掉的,不可再生的,所以他必须再次去打工;而老板的资本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可再生的,但缺少了工人也无法壮大。也就是“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产生。”

    这样,便初步介绍了工资、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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