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乐记》诗解8乐化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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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乐记》诗解8乐化篇(下)

2024-07-09 16: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礼记.乐记》诗解8乐化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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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诗:

至乐至情,情之所至,发於声音,形於动静,

天之常道,人之常情.不能无乐,不耐无形,

形不为道,不能无乱.先王耻乱,故制雅颂,

正以声文,声足不流,文足不息,有节有止,

曲或直,或繁或瘠,或廉或肉,或节或奏,

随分而作,以会其宜,情真谊深,感人善心,

貌得其敬,心得其和,放恣淫邪,使不得接.

宗庙之中,君臣同听,莫不和敬;族长乡里,

长幼同听,莫不和顺;父子兄弟,莫不和亲.

审一定和,比物饰节,节奏合文,乐和万民.

听其雅颂,志意得广;执其干戚,俯仰诎伸,

动止以礼,容貌得庄;行其缀兆,要其节奏,

列得正,进退得齐.情生天地,天地有情,

情至和,天地和气,以生万物,至乐至和,

乐和天地,中和纪纲,至情感人,人感乐声,

不得不乐,自然而然,人情使然,不得不然.

正文:

原文: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人之道也。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于此矣。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

注:

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於声音,形於动静,人之道也。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於此矣。

故人不耐无乐,乐不耐无形。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形,声音动静也。耐,古书“能”字也,后世变之,此独存焉。古以能为三台字。耐,古能字,下及注同。台,味才反。

 [疏]“夫乐”至“此矣”。“夫乐者,乐也”者,言乐之为体,是人情所欢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者,免,犹止退也。言喜乐动心,是人情之所不能自抑退也。“乐必发於声音”者,言人欢乐之事,发见於声音,言内心欢乐,声音发见,前“嗟叹之,咏歌之”是也。“形於动静”者,形,见也。内心欢乐,发见於外貌动静,则“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是也。“人之道也”者,谓内心欢乐,发见声音动静,是人道自然之常。“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於此矣”者,术,谓道路。变,谓变动。言口为声音,貌为动静,是人性道路之变转,竭尽於此矣,而不可过也。内心善则变转出音声,善外貌变转为动静,此自然情性为变改,不过於此度。此外不复更有馀事,故云“尽於此矣”。

[疏]“故人”至“无乱”。正义曰:此一节明人禀自然之性而有喜乐。“故人不耐无乐”者,言人感五常之性,自然之常,若见好事,内心不能无喜乐也。“乐不耐无形”者,内既欢乐,不能无形见於外,谓声音动静而见於外也。“形而不为道,不耐无乱”者,欢乐既形於外,而不依道理,或歌舞不节,俾昼作夜,是不依道理。既不为道,不能无淫乱之事,以至於亡国丧家也。注“耐古”至“台字”。正义曰:言经之“耐”字,是古书“能”字之义,言古书“能”字皆作“耐”字。云“后世变之”者,言后世以来变耐为能,不作耐字也。云“此独存焉”者,言此《乐记》独存“耐”字以为“能”也。云“古以‘能’为三台字”者,言古时以今“能”字为三台之字,是古者之“耐”字为今之“能”字,“能”字为三台之字,后世以来废古“耐”字,以三台之“能”替“耐”字之变而为“能”也,又更作三台之字,是今古变也。

免,犹自止也。人道,人之所为也。性术,言此出於性也。尽於此,不可过。

原文: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注:

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使其文足论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流,谓淫放也。文,篇辞也。息,犹销也。曲直,歌之曲折也。繁瘠、廉肉,声之鸿杀也。节奏,阕作进止所应也。方,道也。以道,音导。瘠,在亦反。肉,如又反,注同。邪,似差反。折,之设反。鸿,本亦作洪。杀,色戒反。徐所例反。阕,苦穴反。

[疏]“先王”至“方也”。正义曰:此一节论先王耻恶其乱,故立正乐以节之。“使其声足乐而不流”者,言先王制其《雅》、《颂》之声,作之有节,使人爱乐,不至流逸放荡也。“使其文足论而不息”者,文,谓乐之篇章。足可谈论义理而不息止也。使其曲直、繁瘠、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者,曲,谓声音回曲。直,谓声音放直。繁,谓繁多。瘠,谓省约。廉,谓廉棱。肉,谓肥满。节奏,谓或作或止,作则奏之,止则节之。言声音之内,或曲或直,或繁或瘠,或廉或肉,或节或奏,随分而作,以会其宜。但使会其宜,足以感动人之善心,如此而已。“不使放心邪气得接焉”者,放心,谓放恣之心。邪气,谓淫邪之气。既节之以《雅》、《颂》,又调之以律吕,貌得其敬,心得其和,故放心邪气,不得接於情性矣。“是先王立乐之方也”者,方,犹道也。言此上来之事,是先王立乐之道也。注“流犹”至“道也”。正义曰:“流,犹淫放也”者,谓乐声流动,淫邪放逸。声既如此感动人心,人若听之,心亦流移淫放也。云“息,犹销也”,言乐德深远,论量义理而不可销尽,故云论而不息。云“曲直,歌之曲折也”,言为歌之体,其声须有曲时,有折时,故云“歌之曲折”也。云“繁瘠、廉肉,声之鸿杀也”者,鸿,谓粗大。杀,谓细小。言乐声须弘大而多,则肉与繁声是也。杀,谓声音细小,则瘠与廉声是也。言声音之宜,或须繁多肉满者,或须瘠少廉瘦者。凡乐器大而弦粗者,其声鸿,器小而弦细者,其声杀矣。云“节奏,阕作进止所应也”,阕,谓乐息。作,谓乐动。进则作也,止则阕也,故云“进止所应也”。

原文: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注:

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审一,审其人声也。比物,谓杂金、革、土、匏之属也。以成文,五声八音,克谐相应和。长,丁丈反。闺音圭。比,毗惑反,注同,杂也。饰音式,又音敕。

 [疏]“是故”至“方也”。正义曰:此一经覆说圣王立乐之事,使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者。以君臣主敬,故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也。乡里主顺,故云“莫不和顺”。父子主亲,故云“莫不和亲”也。“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一,谓人声,言作乐者详审人声,以定调和之音。但人声虽一,其感有殊,或有哀乐之感,或有喜怒之感,当须详审其声,以定调和之曲矣。“比物以饰节”者,物谓金、石、匏、土之属。言须比八音之物,以饰音曲之节也。“节奏合以成文”者,谓奏作其乐,或节止其乐,使音声和合,成其五声之文也。所以合和父子君臣者,则上文“君臣同听,莫不和敬;父子同听,莫不和亲”是也。“附亲万民也”者,则上文“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莫不和顺”之属。言亲以及疏,言近以至远,是“亲附万民”也。

原文: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齐,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注:

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纪,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缀,表也,所以表行列也。《诗》云:“荷戈与缀。”兆,域也。舞者进退所至也。要,犹会也。命,教也。纪,总要之名也。诎,丘勿反。要,一遥反,注“要,犹会”同。行,户刚反,注同。荷,本又作何,胡可反。一音河。缀,《诗》作祋,同,都外反。

 [疏]“故听”至“免也”。正义曰:此一经论先王制乐得天地之和,则感动人心,使之和善。“故听其《雅》、《颂》之声,志意得广焉”者,《雅》以施正道,《颂》以赞成功,若听其声,则淫邪不入,故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诎伸,容貌得庄焉”者,干戚是威仪之容,俯仰诎伸,以礼进退,动止必以礼,故容貌得庄敬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者,缀,表也。兆,域也。言舞者缀表兆域,方正得其所矣。节,谓曲节。奏,谓动作。言作乐或节或奏,是依其缀兆,故行列得正,由随其节奏,故进退得齐焉。“故乐者,天地之命”者,命,教也。言乐者感天地之气,是天地之教命也。“中和之纪”,者,纪谓纲纪总要之所言。乐和律吕之声,是中和纪纲,总要之所言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者,人感天地而生,又感阴阳之气。乐既合天地之命,协中和之纪,感动於人,是人情不能自免退。言人感乐声,自然敬畏也。注“缀表”至“名也”。正义曰:引“《诗》云:荷戈与缀”者,证缀为表也,今按《诗》“荷戈与祋”,不同者,盖郑所见齐、鲁、韩《诗》本不同也。云“纪,总要之名也”者,纪是纲纪众物之名,与众物为总要,言乐者与中和之声为总要也。

原文:

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鈇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先王之道,礼乐可谓盛矣。

夫乐者,先王之所以饰喜也。军、旅、鈇、钺者,先王之所以饰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侪,犹辈类。鈇,方夫反,又音甫。钺音越。侪,仕皆反。辈,布内反。喜则天下和之,怒则暴乱者畏之。先王之道,礼乐可谓盛矣。天子之於天下喜怒,节之以礼乐,则兆民和从而畏敬之。礼乐,王者所常兴则盛矣。

 [疏]“夫乐”至“盛矣”。正义曰:此一经覆说乐道之盛。“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侪焉”者,言乐以饰喜,非喜不乐,是喜得其侪类焉。鈇钺饰怒,非怒不可横施鈇钺,是怒得其侪类焉。是乐非合喜不喜,鈇钺非合怒不怒也。“喜则天下和之”者,以心内而喜,故天下和也。“怒则暴乱者畏之”者,非恶不怒,故暴乱者畏之。“先王之道,礼乐可谓盛矣”者,上经以来,但论乐,此兼云礼者,以此一章总兼礼乐,故於章末总以“礼乐”结之。

译文:乐的意思是欢,是人们为了满足情感的需要所不能没有的。欢乐之情一定要用声音来抒发,通过动作来表现,这是人之常情。声音和舞蹈有这样的作用,因而人们思想感情的变化,全都由它表达出来了。所以人们不能没有欢乐,欢乐不能无所表现,表现出来而不符合道德规范,就不能不发生邪乱。古代君王憎恶世风的邪乱,所以制定“雅颂”之乐来引导。使乐声足以令人快乐而不放纵,使乐的文辞足以明辨而不泯灭隐晦正理,使乐的曲折、平直、复杂、简洁、细微、洪亮等种种音调和节奏的变化足以感动人们的向善之心而已,而不使放纵邪恶的思想感情影响人心。这就是古代君王作乐的原则。所以在宗庙演奏音乐,君臣上下一起听着,就没有不融洽相敬的;在族长乡里之中演奏音乐,年长的和年幼的一起听着,就没有不和顺相待的;在家庭中演奏音乐,父子兄弟一起听着,就没有不和睦相亲的;所以乐的创作,先确定宫音的高低以形成和谐的乐音,再用各种乐器配合演奏以表现乐曲的节奏,使节奏和谐适度以形成结构严密的乐章,这都是为了发挥其协和父子君臣的关系,使人民相互亲近的作用。这就是君王作乐的原则。所以听到了“雅颂”之乐,人们心胸就宽广了;拿着盾和戚,学习俯、仰、屈、伸的舞蹈动作,人们的仪表就庄重了,按照一定的行列和区域来行动,配合着音乐的节奏,人们的行列就端正了,进退也统一了。所以乐表现着天地间的协和统一,是中和的纲纪,是人们的性情所不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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