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2020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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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2020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24-04-22 17: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湘远扬审字(2021)第11461号

隆回县2020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隆回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隆回县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1〕5号)的要求,我所接受委托 ,对隆回县2020年度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隆回县2020年度预算安排1600.00万元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用于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内的旅游基础设施、资源保护和项目前期包装,解决景区交通状况提升通行能力、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以及景区资源保护:一是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大托生态停车场及安置区、崇木凼新区一期工程、征地拆迁。二是融资贴息贷款。三是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包括大花瑶景区和崇木凼景区规划。四是监管经费用于执法、安全、调研、宣传、保洁等。五是资源保护,对村民建房及景区林业资源补偿。六是项目前期包装工作经费,虎白、龙旺、芒旺等公路地勘、设计、可研、环评等。

本项目管理单位是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景区交通状况、提升景区通行能力、接待能力,方便景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为景区群众脱贫致富创造基本条件,进而产生更高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及拨付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预算安排

隆回县财政预算安排2020年旅游产业专项资金1600.00万元,根据隆回县2020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1)350.00万元用于大托生态停车场及安置区、崇木凼新区一期工程、虎白公路、芒旺公路、大托停车场拆迁及游客中心征地拆迁。

(2)800.00万用于专项债、项目贷款等融资贴息。

(3)180.00万元旅游景区规划编制,包括大花瑶景区和崇木凼景区规划。

(4)130.00万元用于执法、安全、调研、宣传、保洁等监管经费。

(5)70.00万元用于资源保护,对村民建房及景区林业资源补偿、奖补。

(6)70.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包装工作经费,虎白、龙旺、芒旺等公路地勘、设计、可研、环评等。

2、资金安排及落实到位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2020年7月隆财建指〔2020〕24号下达旅游产业引导资金270.00万元;2020年9月隆财建单〔2020〕70号下达资金530.00万元;2021年1月县政府领导批示下达资金800.00万元(将年初预算安排贷款贴息800.00万元调整用于2020年夏旅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提供的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明细账,2020年7月#12凭证到位资金800.00万元;2021年1月到位夏旅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00.00万元(改变资金用途,未记账),合计1600.00万元。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提供的财务资料,隆回县2020年旅游产业专项资金支出合计1607.72万元,比当年安排的资金1600.00万元超支7.72万元,超支部分使用上年度结余。支出项目情况如下:

1、景区基础设施建设464.55万元。用于大托征地、崇木凼新区建设、崇木凼湖征地、游客中心遗留问题征地拆迁、大托生态停车场设计费、虎白公路工程款等。

2、规划编制21.00万元,委托杭州圣多娜建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对崇木凼村美丽乡村振兴规划设计。

3、监管经费130.00万元,用于执法、安全经费,调研、宣传、保洁经费,项目管理,传统文化保护。

4、资源保护82.50万元,用于村民建房及景区资源补偿。

5、项目前期包装109.67万元,用于龙旺公路设计、白水洞-穿岩山可研报告、游客中心和瑶王古寨评估及设计费等。

6、经申请批准将专项债、项目贷款等融资贴息800.00万元调整用途,用于2020年夏旅节基础设施建设(在2021年支付)。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收入数

支出数

收支差额

备注

1

基础设施建设

350

464.55

-114.55

2

规划编制

180

21

159

未做大花瑶景区旅游规划

3

监管经费

130

130

0

4

资源保护

70

82.5

-12.5

5

项目前期包装费

70

109.67

-39.67

6

贴息贷款

800

800

0

改变用途,用于基础建设

合计

1600

1607.72

-7.72

(三)项目管理及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实施分为项目前期和开工建设两个阶段,项目前期阶段主要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以及项目用地手续的取得与征地拆迁等工作,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在实施项目时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前期工作。有关项目建设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回县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隆政发〔2017〕13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资金管理的通知》(隆办字〔2018〕46号)依规依程序管理。

2、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项目的资金管理,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实行集中支付和报账制,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对于工程款的结算,由施工单位申请,管理处主要领导或委托项目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现场验收,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结算单》(或工程进度拨付凭证),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视情况需要)五方签字确认,交管理处主要领导签字,做为工程进度拨付发票的主要附件, 结算支付还须报审计部门审计后,以审计报告做为付款发票的主要附件。工程款发票经管理处项目现场负债人签字后,交财务专管员初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再报项目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和管理处主要领导签字后付款。单位成立财务会审小组,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由小组成员对支出进行审核审查。

二、项目主要产出情况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崇文公路主体工程(2018年开工建设),完成虎形山至白水洞公路的公路勘查、设计、预算等全部工作,完成龙瑶幽谷至旺溪公路的路基建设,完成游客接待中心南北广场和生态停车场建设,完成崇木凼消防工程交付使用。开工建设大托景区生态停车场一期工程,合同造价455.43万元,计划工期十五个月,未完工;开工建设崇木凼新区一期工程,合同造价161.36万元,计划工程180天,已完工。完成芝旺公路水毁修复、错车道、加宽等工程,完成夏旅节各项零星工程。支付大托、游客中心、崇木凼新区征地款拨付到村户。二是规划编制方面,完成崇木凼村美丽乡村振兴规划设计。三是监管经费方面,用于执法、安全经费,调研、宣传、保洁经费,项目管理,传统文化保护。四是资源保护方面,拨付奖补资金用于村民建房及景区资源补偿。五是项目前期包装方面,完成编制白水洞-穿岩山公路可研报告,完成白水洞-穿岩山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完成龙旺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完成白水洞-草原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完成草原村游客中心和瑶王古寨评估及设计费等。六是将计划安排的融资贴息改变用途,全部用于“2020年湖南省夏季乡村文化旅游节”零星基础设施建设。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隆回县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了解项目的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及事后监督情况,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资金,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及项目实施管理存在的问题,为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度整合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8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以及有关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准确、合理、细致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投入、过程、产出、绩效的评价指标,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方法进行。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21年5月底隆回县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旅游产业引导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21〕5号),并委托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21年6月中旬在隆回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下,在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配合下,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和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021年6月上旬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评,2021年6月中旬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事项进行现场评价,2021年6月下旬形成评价结论。

四、综合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隆回县2020年度旅游产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经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81分。按照评价等级标准,评价结果为“良”。(评分及扣分情况见附表)

五、2020年项目主要绩效

大山旅游的特点是投资高,风险大,周期长,见效慢,但只要能红火起来,就是当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聚宝盆。虎形山花瑶风景区风景优美,拥有独特的花瑶民俗传统文化,2009年获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18年获批国家AAA级旅游景区。2021年1月11日,经湖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发布公示公告,委员会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并完成公示,确定隆回大花瑶虎形山景区晋升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十余年来,在隆回县委、具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所有的管理处工作人员以及曾经在职人员,为景区建设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艰辛的汗水,克服了资金短缺、人事变迁、投资主体变更、疫情冲击等困难,有序推进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2020年隆回县虎形山花瑶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围绕重点建设景区旅游道路和旅游服务设施工作,并以全省夏季乡村文化旅游节为契机,克服年初“新冠”疫情防控带来的困难,多个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在建,并常态化稳步推进景区执法、安全监管、卫生保洁、招商宣传等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基本达到了既定目标,为景区旅游业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本年度旅游产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夏旅节基础设施建设和按年初计划的交通设施和旅游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包装,使得景区公路沿线更加整洁美观,交通更加便利顺畅,景区环境更加优美有序,将来会因此有更多的游客到访,从而带动整个片区的经济发展,促进景区向更高层次发展,经济、社会和可持续效益显著,主要表现如下:

(一)加强景区资源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做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与环境、花瑶传统文化的保护工作。一是规范村民建房。全面规范村民建房行为。融合旅游接待功能和花瑶文化元素为一体,实施崇木凼、大托核心景区居民新区一期工程,缓解核心景区群众建房压力,满足村民建房需求。二是保护传统村落。保护传统村落不被破坏,提倡和鼓励修建纯木结构房,对旺溪、崇木凼、大托、白水洞等核心景区2016年至2019年村民纯木结构房屋进行逐户核查,制定奖补标准,落实奖补金额近90万元。三是整治违规建房。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设,严把项目建设选址关。对旺溪村一违法建房户下达了停建和整改通知,及时制止了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乡做好风景名胜区小水电站清理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四是优化整合自然保护地,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意见》,安排了专门经费和工作人员,对景区资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后,由第三方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对景区进行评估论证。

(二)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提质改造景区交通主线。一是在2020年8月完成了全长2.5公里,投资3300万元的崇文公路主体工程,有效解决了小沙江镇镇区与入境公路的梗阻问题;二是于2020年6月完成了虎形山至白水洞公路的公路勘查、设计、预算等全部工作。总里程21.764公里,总投资7878.41万元,其中建安费6215.19万元。三是于2020年8月完成了龙瑶幽谷至旺溪公路的路基建设,总里程5.25公里,总投资806万元。四是实施建设芒旺公路,长14公里、路面宽6米,路基6.5米,投资4400万元,已经完成公开招标程序,拟进入施工阶段。

完善景区旅游服务设施。一是完成游客接待中心南北广场和生态停车场建设。二是实施花瑶大剧场建设,完成室内5D剧场建设。三是旺溪和崇木凼景区修固定式旅游公厕2个、改建固定式厕所1个、修建装配式厕所5组。四是投资455万元实施大托生态停车场建设,缓解景区停车压力。投资342万元实施的崇木凼消防工程建设已交付使用。

开发建设旅游产品新高潮。积极对接并服务投资市场主体,旅游产品建设日趋成熟。2020年4月,旺溪景区盛大开园。一是瑶王古寨南大门入服务区门楼、办公楼改扩建工程竣工并于2020年5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完成投资235万元。瑶王府完成投资1080万元,于2020年8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内部生态停车场完成土地平整、涵管预埋、环形路路基、挡土墙工程,完成投资187万元;三是溆浦高铁南站至虎形山景区旅游观光索道项目已全线开工,该项目总投资2.8亿元,现已完成投资5481万元,完成了索道沿线的流转土地与征收土地的测绘工作,土地的调规,电力专线专变工程正在施工。

(三)提速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美丽乡村振兴,全力打造崇木凼景区。以全省夏季乡村文化旅游节为契机,在崇木凼景区实施基础设施项目35个,总投资17000多万元(含崇文公路,龙旺公路、小虎路建设项目),包括崇木凼景区的亮化、绿化、美化等乡村提质项目,以及通讯、电力增、扩容项目、古树公园、稻田剧场、烟雨廊桥、古井恢复、古寨风情街、风貌修复与改造等微景打造项目、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观景平台、游步道修缮、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一户一场馆等互动惠民项目,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把旅游景点聚点成线,连线成环,景区面貌焕然一新。

六、存在的问题

(一)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绩效目标未能细化量化,未完成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目标合理性和明确性欠缺,缺乏现阶段应该达到的清晰、可衡量的具体绩效目标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目标不够细化和量化,对项目的实施内容和项目效益未能通过具体的年度分解目标体现出来,仅编制简单的资金预算,未能反映项目内容的完成情况以及未能体现项目完成产生的效益。管理处未按县财政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通知精神,完成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工作。

(二)未按资金安排计划使用资金

年初计划安排160万元用于大花瑶景区旅游规划,实际未执行而是用于本项目中的其他项目,也未提供变更资金用途的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计划安排800万元用于融资贴息,实际用于2020年夏旅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经请示由县领导批准同意,视为办理了变更用途手续。

(三)会计基础工作有待提高

一是没有及时打印装订2020年度会计账簿,不符合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二是原会计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不再上班后,管理处没有及时聘用安排专职会计,而是聘请兼职会计核算各项经济业务,造成本次现场评价时,有关财务方面数据沟通不畅;三是核算项目支出时,没有区分(标注)项目本年度和以前年度支出金额,不便于查阅本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四)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力度有待提升

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耗时长,开工后工期长,如崇文公路从2018年前开始立项,到2020年才完工。

七、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合理设置旅游专项资金年初绩效目标,严格按资金用途将产出数量、质量目标全部细化至三级指标。项目立项时,参照已完善的绩效目标体系,根据项目计划完成内容和预算安排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并赋予合适的指标值,如设置建设项目开工率完工率、游客人次、旅游收入、游客投诉次数(或投诉率)等指标,反映景区预期效益。按照省、部、县有关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

建议项目主管单位每年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形成高质量报告,对本年度专项资金成效进行总结,发掘经验、寻找不足;未完成的直接视为绩效评价不合格。

(二)年初谨慎、合理安排计划资金。变更资金用途的,必须按流程、按规定向上级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后方可执行。

(三)建议项目管理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会计人员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时,按项目、按年度细化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核算内容。

(四)规范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和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隆回县2020年旅游产业引导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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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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