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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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24-03-22 06: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专业及专业方向介绍

本专业针对国内陶瓷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校地战略合作办学优势,以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为依托,注重校地企协同育人与产教研创用融合,着力于提高学生设计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培养能够从事陶瓷产品设计开发、陶艺教育和文化技艺传承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下设艺术陶瓷、产业陶瓷两个专业方向。

方向一:艺术陶瓷方向

本方向侧重于陈设艺术陶瓷、现代陶艺、陶瓷雕塑、陶瓷绘画、陶瓷综合装饰等研究与探索,立足陶瓷市场和时代生活需求,围绕“艺术品生活化,生活品艺术化”的设计定位,从形体塑造、设计研发、加工制作到消费的全过程去考虑,设计出符合现代生活需要和审美需求的陶瓷产品。

方向二:产业陶瓷方向

产业陶瓷是融合了技术、艺术、经济、文化等多种学科的综合学科,侧重于建筑陶瓷、卫生洁具、日用陶瓷等方面的研究与探索。从陶瓷工艺技术与材料科学、陶瓷设计与生活美学、建筑与人文、材料与形态等角度出发,强化陶瓷与建筑、室内外空间环境的协调,陶瓷功能与形态的科学性。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培养能够主动适应陶瓷产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文化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前沿发展动态,系统掌握陶瓷艺术设计所需的专业知识,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国际视野,有能力创新或创业,并有能力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内的设计制作能力,能够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公司、文博机构及科研院所等从事陶瓷产品设计开发与陶艺教育、技艺传承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毕业要求

要求1:了解中国传统陶瓷文化,能够将设计学、材料学、美学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陶瓷设计与生产领域的相关问题。

要求2:能够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陶瓷领域工程问题,具有在陶瓷艺术设计、制造、研发、分析与应用等领域的专业设计能力与竞争能力。

要求3:能够针对特定产业需求或工艺流程进行产品设计研发,并能够在泥、坯、釉、烧和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具备较高的相关技能,能运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进行陶瓷产品的创新表现。

要求4:能进行陶艺评价与文创设计、包装设计,独立进行设计调研、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并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好的创新设计能力与综合应用能力。

要求5:能运用现代设计手段和技术、平面设计及三维设计软件等进行计算机辅助设计,具备从事设计实践或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的能力。

要求6:了解陶瓷行业、产业前沿动态,具备复合型知识,能够合理分析、评价陶瓷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要求7:能够从设计与材料资源节约等角度优化陶瓷烧成与包装、展示等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要求8:具有较高的艺术及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陶瓷设计、生产与创作实践中理解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爱岗敬业,履行责任,具有工匠精神。具备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要求9: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担任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要求10:能够就陶瓷领域相关问题与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具有较强的学习、写作、图形表达、汉英双语交流、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运用等基本能力;具有陶瓷艺术设计、生产与技术研发、工艺与装备设计、设计管理的能力。

要求11:具备较好的设计项目策划、调查研究与组织、决策、环境适应、社会交往、团队合作、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能力。

要求12: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时代发展的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国际视野,不断追求卓越,有意愿创新或创业,并有能力服务社会。

四、学制与学位

本专业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最长修业年限按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取得规定的全部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湖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设计学

主要课程(艺术陶瓷方向):中国陶瓷史、陶瓷工艺学、手工拉坯成型、数字三维造型、形体塑造与模型制作、现代陶艺设计、陈设陶瓷设计、陶瓷综合装饰、公共环境陶艺设计、艺术陶瓷创作实践。

主要课程(产业陶瓷方向):中国陶瓷史、陶瓷工艺学、数字三维造型、日用陶瓷设计、陶瓷釉料制备技术、建筑陶瓷设计、卫生洁具设计、装饰浮雕设计、陶瓷文创产品设计、建筑陶瓷生产实践。

六、毕业合格标准

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173.5学分,毕业设计(论文)合格。

理论教学学分要求:修满79.5学分,其中必修课69.5学分,选修课10学分(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6学分)。

实践教学学分要求:修满94学分,其中课内实践51学分、集中性实践39学分、创新创业活动2学分、第二课堂2学分。

七、培养方案附表

1.时间分配表

2.课程体系结构表

3.课程体系配置流程图

4.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5.培养进程表

6.集中性实践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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