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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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人民政府 公示公告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24-05-22 10: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0-24 14:14 浏览次数: 分享:

为了认真做好2022年全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大力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加快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壮大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农计财发〔2022〕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编报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宝鸡市陈仓区位于关中平原西端,是陕西省生猪养殖大区之一。全区辖15镇、3个街道办事处,218个村,215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0.1万,其中农业人口49.55万;总面积258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66.5万亩。2021年末存栏生猪24.5万头,其中能繁母猪2.0万头,全年出栏商品猪43.2万头。出栏商品猪约占宝鸡市生猪出栏的三分之一,提供了宝鸡市区内市场80%以上的猪肉。全区规模养殖场(户)出栏超过总量的80%。生猪产业已成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

二、项目实施条件

1、能繁母猪存栏量大集中

全区15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021年底存栏能繁母猪2.0万头,其中川原及丘陵十二镇存栏1.8万头,占存栏总数的90.0%。该地区村镇密集,交通发达,适繁母猪饲养集中,十分便利于生猪人工授精业务的开展。

2、供精单位符合条件、且种公猪采精质优量足

2011年10月我区在东关街道办事处太公庙村开工新建了占地10.64亩的标准化种公猪站一座,并于2012年7月正式运行,生产制作良种猪精液,并负责为全区基层供精站点配送。2019年淘汰种公猪24头,2021年4月、10月分两次引进种猪60头,站内现存栏93头,其中长白18头、大约克21头、杜洛克44头、斯格配套系10头。有专业技术4名,种公猪站配备了采精、稀释、分装、贮存及精液质量检测等仪器设备。

3、人工授精服务网络齐全

根据生猪存栏数量和交通条件,在东关街道办事处、虢镇、周原、慕仪、阳平、贾村、县功、坪头、赤沙、香泉、拓石十一个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建成辐射全区范围的11个生猪良种供精站。各站统一采购了显微镜、17℃恒温冰箱、恒温载物台、短途运输箱等仪器设施,统一制作了镇级供精站标志铜牌、各种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全区已有经过技术培训考核与技能鉴定的生猪人工授精员102名,分布在94个人工授精输精点或良种猪繁育场。形成了“种公猪站+镇级供精站+村级授精站点+养殖户”和“种公猪站+镇级供精站+规模场”的运作模式。

在区家畜良种繁育站建设了面积为20平方米的种畜精液质量监测检验室,配置了高科技精液检查仪器设施。对种公猪站提供的精液进行活力和品质检测,对我区生猪品种质量、生产实施判定。

4、猪人工授精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在省市主管部门以及技术单位的全面支持与指导下,我区已经建立健全了生猪良种繁育技术支撑网络体系和一系列管理制度,迅速扩大了猪的人工授精覆盖率,目前全区15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已全面推广了猪人工授精技术,其中川原及丘陵地区十二镇(含3个街道办事处)生猪良种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其余山区镇达到75.5%。猪的人工授精技术已经被广大养猪场户广泛接受并基本掌握应用。有力地推动了生猪良种化进程,全区猪的良种总覆盖率达到了99.23 %。

三、申报母猪补贴数量、补贴品种和补贴资金

据统计,目前全区能繁母猪存栏2.0万头。现申报补贴母猪数量为0.25万头,申报补贴资金16.25万元。补贴品种以杜洛克、长白、大约克为主,兼顾少量的斯格配套品种。

四、组织实施

1、补贴范围及对象

(1)补贴范围。按照相对集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在全区15镇、3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将工作重心放在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已经建立了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网络,管理健全,生猪人工授精普及率在97%以上的虢镇、千渭、东关、阳平、慕仪、周原、贾村、县功、新街、坪头、赤沙、香泉、拓石、千河、潘溪等镇。

(2)补贴对象。全区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适繁母猪饲养场(户)。

2、补贴标准

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计16.25元,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65元。

3、项目实施期限

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

4、项目实施单位与分工

(1)技术监督与指导单位:区家畜良种繁育站

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制定培训计划;对区种公猪站饲养的种公猪健康状况、生产性能、制作的精液进行技术鉴定;收集汇总区域供精站上交的票证并进行审核;定期抽查人工授精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技术培训,加大母猪发情鉴定、人工授精、饲养管理等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力度。

(2)精液生产单位:陈仓区种公猪站

按照“满足生产、保证质量、覆盖全区”的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严格按照《陕西省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确保引进种猪的品种质量和健康状况,加强饲养管理,严格技术操作规程,根据区内基础母猪的品种与选配要求,保质保量地生产合格精液12万份以上,并及时快捷地发送到全区11个区域供精站。 

(3)精液中转及分发单位:区域供精站

根据辖区内人工授精站点的预约,汇总后于当天下午3时前向区种公猪站预约次日所需精液的品种及数量;按照精液贮存的技术要求储存区种公猪站送来的经检查合格的精液;全天24小时值班,按照预约品种及数量预支精液给人工授精员或凭票发放给自行人工授精操作的规模场(户)。

(4)人工授精站点:村级人工输配站(点),规模场输配室

根据生产需求和地域特点,在原区每个镇设3-8个,山区每镇1-3个人工授精站(点)。其中在万头以上养猪村可设人工授精站(点)1-3个。每个站(点)配备人工授精员1-3名。人工授精员全面开展人工授精上门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人工授精员按川原十镇30元/胎次/头,山区八镇40元/胎次/头的标准向受配母猪饲养场(户)收取配种(每头每胎次配种二次,用两份精液)技术服务费。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成立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畜牧股。其职责是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定期检查或走访精液供应单位、人工授精站(点)和享受补贴的能繁母猪饲养者,全面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协调各供精、授精单位相互之间的配合,种猪及精液供应调剂,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向省、市项目主管部门汇报进展情况。区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技术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区家畜繁育站站长任副组长,6名专家和供精站技术人员为成员。负责全区生猪改良项目的技术指导、跟踪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规范生产,搞好服务

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和良种猪精液需求组织区种公猪站生产、贮存和运送,确保精液的质量和数量。免费向人工授精站点提供合格精液。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站(点)必须制定生猪人工授精服务承诺,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随叫随到上门服务。

3、开展培训,加强指导

由区家畜良种繁育站牵头,供精单位参与组建陈仓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技术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任务,加大猪发情鉴定、人工授精、饲养管理等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

4、加强监管,保证质量

一是完善生产猪良种补贴项目的供精、输精站点及从业人员的有关管理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绘制、印发“八表一票一卡”,即“精液生产登记表”、“精液发放登记表”、“能繁母猪配种登记表”和“精液供应票”等。切实加强精液生产和配种记录管理,由种公猪站、区域供精站、人工授精站(点)分别填写记录,登记建档。区农业农村局每月30日前对精液生产和配种情况核实、统计。二是加强技术监督与指导,由区家畜良种繁育站安排专人进行电话抽查农户,核实输精情况及征求有关意见;对供精站点进行经常性地现场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三是切实加强项目监管。若发现违反服务规定,有超标收取配种费用、弄虚作假、变卖精液等行为的,将根据其情节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取销其从业资格,终止项目实施资格。

5、严格程序,兑现补贴

为了确保项目实施,将生猪良种繁育补贴这一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推进我区生猪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实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战略目标。我区将根据生产实际,认真制定并严格实施一套确保政策兑现的程序,规范项目运行程序。即:一是由镇级畜牧兽医工作站将票证发放给能繁母猪饲养场户;二是能繁母猪畜主在确认母猪发情后预约人工授精员,并在人工授精后交付票证,一票一份精液;三是人工授精员根据畜主预约提前与区域供精站预约精液数量,并在输精前预领当天精液,到户实施人工授精配种;能繁母猪每经授精员授精配种一次,由畜主在专用凭证上签字并填写母猪耳号,授精员填写所用精液的生产单位、公猪品种及其耳号,批次、时间等,精液领取票券由畜主在猪人工授精后签字交人工授精员保留;四是人工授精站点每天将前日的精液领取票券、配种登记表区域供精站核销预领的精液记录;五是区域供精站每月将收取的精液领取票券、精液收贮、发放记录交区家畜良种繁育站审定,审定合格后交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定期核销报账;六是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经过审计与核实的实际凭证数量,以每张凭证额定的标准与区种公猪站结算补贴金额。

6、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布补贴政策、供精单位、授精站点及服务收费标准;项目实施村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定期张榜公示本村享受补贴的养殖者及其母猪配种情况,公示期不少于7天,确保项目区内养猪场户知情。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例必须高于10%;同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镇、村也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及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查证,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查处。

  投诉电话:6231371 (宝鸡市陈仓区农业农村局)

            6231011 (宝鸡市陈仓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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