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参评参演剧(节)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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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参评参演剧(节)目的通知

2023-04-05 11: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关于推荐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参评参演剧(节)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咸阳市演艺有限公司:

陕西省艺术节由省政府主办,是我省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艺术盛会,每三年举办一届。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以下简称“省十艺节”)定于2023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铜川市举办。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参评参演剧(节)目的通知》(陕文旅艺〔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参评参演剧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专业和民营表演艺术团体,教育、科技、国防工业、国资等系统具有演出资质的文艺团体均可申报。

二、剧目要求

须为2021年至2023年期间创作生产、整理改编、移植或经过重大修改提高的大型剧(节)目,种类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歌舞剧、儿童剧、音乐剧、音乐会、杂技剧、木偶剧、皮影剧、旅游演艺剧目。

三、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地区剧(节)目推荐,数量不超过1台;市演艺有限公司限报1台。

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参评参演剧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关。

四、申报材料

如实填写《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推荐表》和《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申报表》(见附件),另附剧(节)目视频二套。以上材料请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推荐表和申报表的电子版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剧目遴选

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收集到的申报剧(节)目进行初选,筛选不超过6台剧(节)目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申报表

附件2: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推荐表

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3日

来源:艺术科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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