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属地“低俗短视频和网络直播乱象”线索的通告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陇南市事件 关于征集属地“低俗短视频和网络直播乱象”线索的通告

关于征集属地“低俗短视频和网络直播乱象”线索的通告

2023-03-13 16: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据陇南公安:

关于征集属地“低俗短视频和网络

直播乱象”线索的通告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推动我市短视频、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陇南市公安局、陇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低俗短视频和网络直播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征集属地有关问题线索,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账号,查办曝光典型案例,遏制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传播,净化网络生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传播秩序,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的内容。

(二)针对属地自媒体帐号“色、丑、怪、假、俗、赌”等各类违法违规直播和短视频,及属地账号低俗、庸俗、媚俗、恶俗、伤风败俗等突出问题。

(三)对热点事件、人物、话题进行“反蹭”,罔顾事实对热点事件、人物进行恶意调侃、抨击甚至无中生有、编造谣言等行为。

(四)为吸引“眼球”搞“标题党”,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制作耸人听闻、夸大其词或易引发恐慌、焦虑等文章标题进行“吸睛”引流的行为。

(五)对拍摄的视频以掐头去尾、添加文字等方式故意歪曲事实真相,误导舆论走向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等行为。

(六)在灾难现场、事故现场以救援者或受难者姿态进行拍摄,借机蹭热度、消费灾情的行为。

(七)开展低俗、庸俗互动,展示暴力血腥、高危动作,组织煽动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实施网络暴力的行为。

(八)诱导激情打赏、高额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行为。

(九)借未成年人出镜牟利,通过直播、短视频打造“网红儿童”,传播校园欺凌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等行为。

(十)利用网络传播儿童“邪典”、性暗示、软色情、欺凌暴力等有害音视频;违法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账号租售服务和未经审批擅自运营网络文学等行为。

(十一)恶意借患病或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卖惨”,博取同情,吸引关注,进行带货牟利的行为。

(十二)以编造故事、摆拍作秀等手段,炮制低俗情感、虚假猎奇剧情,进行引流炒作的行为。

(十三)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虚假营销宣传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打赏和购买商品等行为。

(十四)有关涉网络黄赌毒、拐卖人口、网络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违反《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的行为。

(十六)偷拍跟拍、搭讪骚扰、虚构自杀等各类无底线蹭流量,进行违规变现行为。

(十七)通过炮制低俗情感剧情,收割流量,实施营销诈骗等行为。

(十八)劣迹艺人违规复出、被封账号违规“转世”,以及拉踩引战、“饭圈”乱象等各类有害信息。

(十九)利用直播平台进行攀比炫富,如豪奢餐饮、奢侈品、摆拍人民币、天价豪宅、体验式炫富等行为。

(二十)其他网络黑灰产等违法违规线索。

二、举报要求

涉及以上内容的举报一经核实,陇南市、县、区公安机关和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置。

(一)佐证资料提供。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发布时间、违规内容截图及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倡导实名举报。为了方便查实所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陇南市、县、区公安机关和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严禁恶意举报。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息,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举报相关有害信息,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三、举报方式

陇南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39-5917110

陇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举报电话:0939-8210230

陇南市公安局

陇南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