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三道杠”被认定无效,“从此再无三叶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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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迪达斯“三道杠”被认定无效,“从此再无三叶草”了吗?

2024-06-30 18: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图(一)

大家知道阿迪达斯有多个包含三道杠的商标,许多报道中贴出阿迪达斯三叶草等商标无效的示意图,实则并不准确。

本次欧盟法院给出的无效判定仅限于如上图(一)所示的“黑杠白底三道杠”。

2014年,阿迪达斯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该商标。阿迪达斯将该商标描述为“由三个平行的等距条纹组成,宽度相同,适用于产品的任何方向”,指定用于服装、鞋类和头饰产品。

2016年,欧盟知识产权局撤销了该商标的注册,理由是"该商标缺乏内在显著性"。

2019年6月,欧盟普通法院支持了知识产权局的决定。于是,才有了这一次的“三道杠”被认定无效的消息。

而阿迪达斯三斜杠商标,以及“白杠黑底”、“浅色杠深色底”等其他形式的“三道杠”均不在无效范围内,更不会因此而失去被保护的权利。

以上阿迪达斯商标并不是无效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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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此“三道杠”被认定无效?

答:图形过于简单,且此“三道杠”商标并不能成为阿迪达斯的象征。

“缺乏显著性”是商标被判定无效的直接原因。简单说,“显著性”就是消费者看到这个商标即可联想到某一品牌或产品,商标与品牌之间建立起对应关系。

这“对应关系”可以分两层来定义。首先是图形本身是否是该品牌独创的,正如部分网友的一般:“如果三条线都能成商标,那就去把纯白色也申请成商标”,三条纹图形过于简单常见,并不具备独创性。

阿迪达斯自身也承认这一点,于是他们将宝押在另一个证明商标“显著性”的条件,即在使用过程中获得“显著性”。

简单说,这一条需要阿迪达斯证明,商标被使用在自家产品上,并且自己已经为这个商标推广付出了足够的代价、并被足够的消费者认同,从而使这个“三道杠”产生了与阿迪达斯绑在一起的特殊意义、建立起了对应关系。

众所周知,阿迪达斯在其全部的产品、Logo、店铺装修中大量使用“三道杠”元素,一定程度上,消费者已经将带有“三道杠”元素的产品自动归类为阿迪达斯的产品。但遗憾的是,阿迪达斯并未就这个“黑杠白底三道杠”提供足够上述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品牌“安踏”在2014年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也曾因“显著性”问题被驳回。问题同样出在,被认定图形本身较为简单后,安踏并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商标通过使用已经可以起到标识出商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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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阿迪达斯不能证明此“三道杠”与自己建立了“对应关系”?

答:因为欧盟法院认为,阿迪达斯提供照片材料中,商品实际使用的三道杠元素,并不是“黑杠白底三道杠”。

阿迪达斯提交了大量材料,包括产品使用“三道杠”的图片、针对“三道杠”做出的市场推广开支、消费者调查等,试图证明“三道杠”商标与品牌本身的联系。

阿迪达斯所提交的照片图例

对比这些实际使用图片和图(一)所示的“黑色白底三道杠”商标,商标局给出的反馈是:与注册商标样式不一致,不足以说明图(一)商标的“显著性”。

这背后是,商标使用过程中,如何合理变化图形形态的认定,涉及法理较多不再展开讲。

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许多品牌在注册商标时,都会选择注册一个通用图形,从而方便在实际使用时进行设计变化,这一做法本身并无不妥。但由于“三道杠”图形本身过于简单,欧盟法院认为颜色、形状上的变形,已经足够改变这个图形。因此,阿迪达斯提供的图片并不是此“三道杠”实际使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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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道杠”无效之后对阿迪达斯有什么影响?

答:几乎无影响。

阿迪达斯对商标一向十分重视,手里拥有上万个商标,大部分都是全品类的注册,而且在核心市场等大部分国家都有商标注册。此前四处出击的“杠精”形象,也说明了其在商标保护上不计成本的投入。

虽然“黑色白底三道杠”无效了,但阿迪达斯还有无数个不同图案、不同颜色、不同形状的三道杠组合,例如大家熟悉的三叶草图标、三条斜杠组成的三角图标,这些图标在欧盟国依旧受到保护;另外,商标保护有地域性,欧盟的判决对其他市场也没有半点影响。

以国内市场为例。

阿迪达斯2019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中国销售额同比增长16%,这已经是阿迪达斯大中华区连续第20个季度录得双位数增长。就在刚刚过去的6月底,阿迪达斯在华的第三座物流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货品输出量高达每小时3万件。

看这中国市场的增长势头,欧洲市场的小失利实在不算什么。

放心穿,阿迪达斯还是那个阿迪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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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三道杠”被阿迪达斯告上法庭的中国鞋服企业,为什么会败诉?

答:涉诉商标大多是下图中的G730835号图形商标,与本次被判定无效的商标不同;且部分企业存在“搭便车”的作为。

此处举一案例具体说明:

2014年,阿迪达斯将晋江帝盛鞋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因该企业在鞋帮两侧使用了“三道杠”图形。

该企业在上诉时辩称,使用“三道杠”出于装饰、功能性需要而非商标区分作用的使用,并且在商品吊牌、鞋盒等位置都印有其本身拥有的“盛威鸟”商标。

然而法院认为,阿迪达斯享有G730835号商标的专用权,“三道杠”系列商标已经在大量的宣传中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消费者可以在“三道杠”或类似图案与阿迪达斯有限公司的运动鞋产品之间建立起对应和指向关系。

虽然该企业同时印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但仅防止了部分消费者在购买时的混淆,也不能避免侵权产品销售后会被其他人认成阿迪达斯,更纵容了一部分消费者攀附名牌和“搭便车”的心理。

被模仿最多的阿迪达斯经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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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侧边的“三道杠”也属于阿迪达斯吗?

答:不属于。阿迪达斯曾试图注册该图形商标,受到了中国鞋服企业的联合抵制,最终撤销了注册。

“中国校服的三道杠也侵权?”“阿迪达斯的灵感来自中国校服”等网友调侃,也是本次事件中被多次提及的。

实际上,阿迪达斯早在2002年,就向商标局提出了注册在服装侧面使用三道杠的商标,并得到核准。

这一消息激起了中国鞋服制造企业的集体不满。2010年,晋江纺织服装协会将阿迪达斯告上法庭;中国服装协会也出具证明称,在上衣袖、裤侧面的一道杠、两道杠、三道杠以及五道杠等款式设计是中国市场常见的运动服装式样。

最终法院判定,阿迪达斯使用三道杠,也仅仅是作为服装样式或装饰,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此前的注册。

以上两个商标早已被认定无效,担心校服不保的朋友们可以放心了…(手动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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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阿迪达斯要将各种“三道杠”都据为己有?

答:强化“三道杠”与自身的联系,从而通过知识产权授权拓展全球市场。

“三道杠”原本是跑鞋一个实用功能,用在跑鞋侧面用来给脚掌提供支持。但是,这样一个很多跑鞋上都有的功能,经过阿迪达斯半个世纪的品牌运作,已经成了阿迪达斯目前最核心的资产。

发展至今,阿迪达斯在全球市场的布局,本质上已经是一门知识产权授权的生意。

阿迪达斯并不直营每一家工厂、每一个市场、每一个商店,而是通过把自己的商标、设计、商店装修,甚至是合作的球星或者明星的形象版权等等,所有这些打包进知识产权,授权给合作伙伴或者加盟商。用这种方式形成全球的业务网络。

因此,不断通过注册获得各式“三道杠”的专用权,坚决打击相似商标和产品,都是为了防止自家品牌遭遇淡化风险。。

知识产权是阿迪达斯丢掉所有实体后还可以延续的最重要的价值。正如可口可乐总裁所说:“即使全世界的可口可乐工厂被一夜之间烧毁,凭借可口可乐这个商标也可以在第二天让所有工厂得以重新建立,我也可以凭可口可乐商标,几个月重新获得投资,东山再起。这就是商标赋予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的巨大能量。”

品牌商标保护的背后是对利益的保护,“搭便车”的行为会受到法律规制,过度保护也会受到行业的共同抵制。

对于正处在转型升级中的我国体育制造业,品牌化是必走之路,或许阿迪达斯的此次风波,可以为我们带来些许启示。

注:本文为「制造体育」根据事件信息及相关法律分析整理,如有偏颇之处,欢迎指正。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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