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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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2023-09-22 16: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溪口镇2023年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民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区委的文件要求,把防溺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持续推进今年预防溺水事故工作,按照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完善防范机制、落实精准管控,坚决遏制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部门职责

(一)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拟定工作方案,争取不扣分,确保溺水事故“零死亡”。

(二)宣传办: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抖音等新闻媒体,加强预防溺水教育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溺水意识,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密控制网络舆情,及时引导负面舆情,防止形成反面热点。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活动,督促学校法治副校长(民警)6月底前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法制讲座;自6月20日至9月30日对重点河段剡溪康岭村至畸南村段(藏山大桥至弥勒大桥段除外)进行24小时日常巡查,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社会事务办(教办):负责统筹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印发《告家长书》等形式开展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负责联系第三方对公共游泳场馆业务指导,督促各游泳馆(池)将安全防范、卫生消毒、执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开展现场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溪口医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畅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农业办、水利站:负责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等重要水利工程以及人居密集的主要河道水系等长年保持有深水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提醒和安全防护措施;对山塘、水库等重点水域以及库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督查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联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制度,将水域巡查纳入村河长、网格员工作职责;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七)村镇建设办:加强房屋建筑过程、市政基础设施工地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等遗留坑洼监管;相关责任部门对危险水池、坑洼、废弃矿山等要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或有效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

(八)应急管理所:负责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九)综合执法队:根据各自职责,完善镇区内水域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指导景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涉水区域落实警示标志、紧急救护设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维护,指导各旅行社、星(花)级宾馆酒店加强对外来游客预防溺水事故宣传和警示教育,自6月20日至9月30日对重点河段剡溪藏山大桥至弥勒大桥段进行24小时日常巡查,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十)发展服务办:督促各企业至少组织一场次以上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

(十一)财办: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经费。

(十二)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预防溺水、安全度夏”为主题的相关专题宣传。

(十三)各工作站:督促各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并指导各村社做好下水洗衣、钓鱼、河滩野营人员劝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共治共赢。各村(居)、职能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力量,掀起全民参与防溺水工作高潮。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立足本职、倾情履职,健全等级响应、重点驻守、定期通报等机制,严格落实层级包干、领导到场、事故倒查等制度,切实形成责任闭环。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整合各方救援力量,组织开展现场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溺水救援的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现场联络和协同配合加强培训演练,不断提升溺水事故应急救援水平。要畅通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溺水事故得到快速处置、先行急救。通过各类奖励政策,全力调动各类民间救援组织参与防溺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有效防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辖、职责管理、源头治理的原则,依托“警网融合”平台,实现网格与派出所无缝衔接,将水域巡查纳入工作职责范围。积极发动村(居)干部、河长、水务员以及网格员、流口专管员对辖区安全隐患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山塘水库、河流、沙滩以及穿村小溪小河、村口池塘等水域安全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要落实水域风险列单等级、联合整治、挂图销号制度,做好短信提示、警示牌设置、救护设施配备等工作。要坚持“排出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不留隐患漏洞和盲区。对需要增设或修复更新的防护围栏、警示标志、告警喇叭、视频监控以及救生圈、救生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要及时配备到位。要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时间段的安全巡查力度,建立健全专人巡查、视频巡查、无人机巡查机制。

(三)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入脑入心。村(居)、职能部门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张贴标语、新闻媒体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大力营造“防范溺水、珍爱生命”的舆论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要针对学生、儿童以及来溪务工人员及子女、外来游客等重点群体,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防溺水工作体系,针对各类群体广泛发布防溺水公开信,严格落实学校、企业、民宿告知背书制度。要组织开展每月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完善三级警示教育机制,切实把安全知识送入每个人手中,把安全意识印进每个人心中,让安全习惯深入到每个人生活中。

(四)强化检查督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和完善预防溺水事故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施救及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涉及学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对迟报或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全镇将不定期对各村、各部门开展防溺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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