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重审被判10年,需退赔5.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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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重审被判10年,需退赔5.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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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叹息!雷士国际创始人吴长江重审被判10年,需退赔5.56亿!

雷士照明前董事长,创始人吴长江被羁押超过6年后,终于等到重审一审被判10年。

2012年至2014年8月期间,吴长江将雷士照明在3家银行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安排人携带公司公章到3家银行办理手续;

吴长江通过自己实际控制的5家公司为贷款主体,利用这笔保证金作为担保,向银行共申请流动资金借款9亿多元。

雷士照明为此先后出质保证金总额9.2亿元。

由于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致使雷士照明损失5.5亿元。

2014年,吴长江因涉嫌挪用资金被惠州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被一审判决14年。

但在2018年,广东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但历时2年半,迟迟未判决。

这次宣判还是以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吴长江已经明确表示要上诉,因为吴长江的律师表示这个判决跟一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既然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了,但基本事实也没有变化,也没有补充证据,还是跟一审作出相同的有罪认定,

既未尊重上级法院裁判意见,也违反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

重审一审判决无视涉案资金投入修建的雷士大厦已被法律程序查封冻结且已由涉案单位进行民事追偿的事实,增加责令被告人吴长江退赔人民币55650.23万元给被害单位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判项,既在实质上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包括发回重审不加刑原则,又不顾本案实际情况,强加被告本人无法承担的义务。

这么看来,就是刑期减了四年,但增加了5.6亿的退赔款。

只能说一声叹息了!

雷士照明,一度是中国商业照明的一哥,由于引入资本以后,失去公司控制权,吴长江也几次被资本赶出公司,最后还把自己弄进去了。

谁对,谁错,不好判断,但几年前,雷士的商业模式升级案例还被写进了教科书,搬上了讲堂,没想到,几年后,创始人进去了!

吴长江在进去之前发微博感慨:这些天我一直在反省自己,造成今天的现状,我要负80%的责任。

1、太理想主义,只顾干活,不善攻心

2、不害人,但也从不防人

3、坚守自己的底线,不触动底线,过于忍让包容;

4、对事业执着,为之付出太多,总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孩子,以至于到自私的地步。

也有人说,雷士最大的问题还是股权设计问题,也有网友说,有些原因可能是看不到的,本质上还是创始人问题,个性和性格决定的,这点跟金立有点像。

你怎么评价雷士照明和创始人吴长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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