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治市民营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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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治市民营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7-12 10: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晋人社厅发〔2022〕3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567号)精神,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长治市民营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3年度长治市民营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及适用范围

 

2023年度全市民营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范围:在我市民营企业从事工程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冶金、机械、建筑、化工、电气、市政、道路、轻工、园林、矿山、地质、测绘、水利、暖通、给排水共15个专业)。按照本通知取得的资格证,仅在民营企业中有效。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和再教育学历均可,不含高中学历)。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一)退休人员(含已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以发文之日为限);

 

(二)本人人事档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存放管理的;

 

(三)不属于上述工程专业评审范围的;

 

(四)违法或失信人员;

 

(五)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的。

 

二、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资历条件

 

1.申报员级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并取得中专(不含高中)及以上学历,在民营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申报助理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不含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技术员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申报助理的人员需胜任本职工作,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申报中级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完成企业技术项目3项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且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或中专毕业担任助理级1年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毕业且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4年以上,或大专毕业担任助理级1年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毕业且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或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1年以上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5)硕士毕业且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1年以上;

 

申报中级人员需具有较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能独立承担较复杂的生产技术和管理工作,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绩;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合理组织生产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三)考核条件

 

申报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上年度的考核结果须在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

 

申报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三年的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由本单位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自学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课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提供2021-2023年公需课目合格证书和2023年度专业科目合格证书。

 

三、开辟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1、党政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交流到民营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不受资历、层级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相应资历、层级条件进行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2、在民营企业工作,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含中专)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根据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具体工作年限要求条件如下: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称。

 

4、对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1)获得市级创新奖等市级以上科技项目主要负责人;

 

(2)被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技术负责人;

 

(3)被认定为市级拔尖人才,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民营企业负责人;

 

(4)在争创名牌产品中的主要获奖人(拥有发明专利、实用专利者),在技术革新中取得经济效益连续3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300万元以上)20%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四、申报推荐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实行个人申请、单位出具意见推荐、报经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县、区人社局初审同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通过后,统一报送长治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单位推荐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要填写《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推荐人员的专业技术报告必须由所在单位技术负责人把关签字。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单位推荐报告、《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中“工作单位鉴定意见”)必须包括申报人的品德、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考核等内容,并具体说明是否符合这七个方面评审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各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后,在评审表中相应栏内填写清楚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推荐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表样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填写,单独胶装成册(封面要求白色)。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另准备同底照片1张)。

 

(二)个人工作总结(含业绩内容)一份(打印),字数在2000字以上。

 

(三)单位法人登记证和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相应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人事档案已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办理人事档案代理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

 

(四)现有的评审表原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再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和专业科目合格证书(公需科目合格证书需分别提供2021、2022、2023三个年度,专业科目合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度)。

 

(五)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学信网(www. chsi.com.cn)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或相关学历毕业生登 记表原件,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的学习科目表。

 

(六)2023年长治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个人情况一览表。(表样在长治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下载)

 

(七)对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和单位鉴定意见公示的相关印证资料;申报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资料;《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公示表》和单位推荐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答辩论文,要有单独封面(封面要求白色A4纸装订),封面标注姓名、所在单位、论文题目,论文一式3份(打印),是否发表不限,字数在2000字以上,后附查重率检测报告1份(查重率低于30%).

 

(九)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填写(初级不必填此表)《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备案表》,表样在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专区下载。

 

各种证件或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待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后按申报材料要求中所列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特别提示:以上所有资料需要准备电子扫描件留存。

 

六、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学历问题: 学历以申报时已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理、工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为准。

 

(二)关于专业问题: 专业相同或相近(理、工科),指申报人员在校学习期间所学课程中包含所报专业即可。请申报人员申报时提供在校期间的学习科目表,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的公章。

 

(三)任职年限按截止发文日期时实际年度实算。

 

(四)各县区人社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查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做到真实可信,客观公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此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请申报人员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六)申报资料报送至长治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人事科(长 治市太行西街406号政务中心B座10楼),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联系电话: 3080163

各县区联系电话:潞州区2188855

长子县8322351

高新区2114547

壶关县8775247

潞城区6762120

襄垣县7795566

上党区8084216

平顺县8923223

屯留区7522191

黎城县5512239

经开区3039949

武乡县6388613

沁 县7022734

沁源县7994880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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