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开发商以疫情为由延期交房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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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开发商以疫情为由延期交房合法吗?

2023-08-28 02: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有网友咨询关于2021年房地产企业交房延期的问题,官方给出回复!

以下为信件原文:

尊敬的领导同志

  本人,已在长沙县购买一套房产,合同约定2021年3月底交房。去年开发商发出一份告知书,提出由于疫情影响,需要将交房时间,延期2个月。由于只差几个月要交房了,开发商施工进度慢,有邻居去售楼部询问,又有传出消息,说说开发商又要提出延期。

因此,请领导给出官方认定的,由于两次疫情影响,产生的不可抗力延期时间是多久。

若开发商最终延期不合理,我们也将据理力争。

官方回复如下:

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得知您所说项目为湘核星城春晓项目。经核实,该项目由于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房,项目建设方目前正在抓紧施工,并承诺尽早交房。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湘高法【2020】16号)中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能否适用不可抗力条款、如何确定起止时间进行了解答:全国人大法工委已经明确,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故该情形可适用不可抗力条款。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在先,不可抗力发生在后的除外。

根据具体案件中新冠肺炎疫情对合同履行、合同目的实现或当事人行使权利的实际影响来确定起止时间。一般可根据合同履行地或当事人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的时间来确定。我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共分为四级。据了解,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暂未终止。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根据官方回复可知:

2021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部分楼盘延期交房的,适用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如因其他因素导致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购房者可和开发商积极沟通争取早日交房。

正常情况下,延期交房一定是要赔偿,同时开发商因为交付延期也常常会面临维权。但由于这次疫情是黑天鹅事件,工地建设恢复也需要反应和过渡,难免也会遇到合同违约的情况。

早在去年2月10日,全国高层明确指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延期交房有了顶层支持。

这意味着,由于疫情带来的不可抗力,开发商在顺延期内,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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