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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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树宣传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新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湖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第五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奖项设置 “长江学子”创新奖30名,“长江学子”创业奖30名。 二、参选对象 湖北省2019届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参选条件 (一)“长江学子”创新奖 政治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学兼优。 学业学术要求:学研结合,勇于探索,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二)“长江学子”创业奖 政治品德要求:热爱祖国,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品学兼优。 创业实践与成效:学以致用,开拓进取,勇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四、评选办法 按照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审定的程序,我校将择扰推荐3人参评第五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 五、推荐程序及要求 1、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第五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可附多媒体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2、申报人生活照和工作场景照各2张,照片的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 3、6月10日17:00前,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交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行政楼636办公室),电子版(含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email protected] , 联系人:王鑫鑫 电话:88661287 。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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