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中古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邮编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中古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中古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

2024-02-11 15: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F(ZB)-2020597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中古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长九发改审批字【2019】1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中古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中古(长春)生物技术国际合作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中古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新建道路4条,城市次干路1条,道路长为1600米,城市支路3条,道路长分别为1200米、1600米、1600米以及相应道路附属工程;丙三十八路、乙七路、丙三十九路,新建丙三十八路道路长度1710米,乙七路道路长度1678米,丙三十九路道路长度1258米,同时建设附属给排水、热力、燃气、电力管线等附属工程;丙三十五路、乙六路建设项目,新建丙三十五路长1826m,乙六路长1773m,同时建设给排水、热力、燃气、电力管线等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施工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5计划工期: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连续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无二维码的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查询不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2019年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连续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无二维码的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查询不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587号4楼招标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证明(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其他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6)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外省企业提供,截图中需体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12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水利招标采购https://www.slzb.net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4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张野

联系电话:水利招标采购https://www.slzb.net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