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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印发《银川市“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的通知 - 规划中提到 - “十四五”期间,银川市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优化生育政策的决定,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数量适度增长、全面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失衡,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化,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 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主要目标 - 内容有删减 - 人口总量预计达330万人左右 银川市2020年人口总量为285.91万人,考虑到未来5年二孩三孩增长、省外迁移人口增长以及区内流动人口增长多种因素,“十四五” 期间,在现有人口的基础上增加44万人左右,增长15.4%,到2025年银川市总人口达到330万人左右,促进人口数量适度增长,逐步形成人口稳定均衡的增长机制。 60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达47万左右 2020 年银川市60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已达36.58 万, 比重已达12.79%。随着迁移人口流动人口的增加与老龄化进程的加快,2025年银川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上升到14.24%左右,净增加在10万以上,老年人口总量预计达到47万左右。 14岁以下少儿人口预计达63万左右 2020年银川市14岁以下少儿人口已达51.67万,比重为18.07%。随 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与迁移人口流动人口的增加,少儿人口会继续小幅增加。预计2025年,银川市0—14岁的少儿人口比重上升至19.09% 以上,净增加11.33万,少儿人口总数将达63万左右。 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8岁 2020年,银川市平均预期寿命为77.8岁,“十四五”期间随着经济社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人均预期寿命将会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银川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将达到78.8岁。 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合理 “十三五”期间,银川市出生人口尤其是二孩、三孩出生性别比偏高,“十四五”期间,经过各方的努力,力争使二孩、多孩的出生性别结构逐渐趋于正常,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趋于合理。 进一步提高人口出生素质 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倡婚前检查,实行优生优育,提倡孕期围产期检查,大幅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婴儿死亡率。 进一步提高人口的文化素质 2020年银川市15岁以上文盲人口7.84万,比重占2.74%,到2025年文盲人口下降到6.84万,比重下降到1.9%。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将由2020年的74.83万增加到万人,比重将由26.17%增加到30%,人均受教育年限有11.01年增加到12.2年。 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020年银川市城镇人均纯收入达到39416元,乡村人均纯收入达 到16428元。2025年银川市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50000元左右,乡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21500元左右。 主要任务 - 全面落实三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 “十四五“期间,银川市人口将继续大幅度增长,随着新增人口、迁移人口、流动人口、老年人口、少儿人口的增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养老、教育、医疗、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全面落实三孩政策。 银川市将一体化考虑青年人婚嫁、生育、养育、教育的经济压力,研究出台三孩生育政策支持、出台三孩生育补贴、三孩幼儿养育补贴、公租房补贴、三孩税收减免等鼓励人口发展的政策,解决许多家庭想生不敢生、经济负担重、房价压力大、婴幼儿无人照料、女性难以平衡生育孩子与劳动就业关系的难题,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子女负担,使生育三孩变成年轻夫妻的内生动力。 进一步加强对适龄青年婚恋观、家庭观的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 加强政策有序衔接。 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研究落实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研究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 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研究落实税收、住房支持政策。 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 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 落实中央“双减”决定,减轻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要通过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过多。 学校要通过系统设计符合各年龄特点、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 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通过教师切实履行好作业指导职责,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给家长增加额外负担。 学校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 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时间不多于2个小时。 学校的课后服务还要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既要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还可以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市县(区)教育部门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严格规范校外学科类培训。 教师一律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课,一经发现查处,必定严肃处理。 减轻学生负担根本之策在于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进一步落实中央规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切实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换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探索全市各县(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的教师都将每隔几年轮换一个学校,尤其使一些好学校的优秀教师流动轮换到普通学校,实行教师跨学校、跨学区流动。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轮换制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各市、县(区) 一律取消实验学校、重点学校,各学校严禁划分重点班、实验班。 学校、班级严禁学习成绩排名次,尤其是严禁家长会期间将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挂在教室内。 通过教师交流轮换制度,逐渐打破天价学区房,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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