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送达停工令后发生坍塌事故,实习生被追刑责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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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送达停工令后发生坍塌事故,实习生被追刑责冤不冤

2024-07-10 10: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文丨宗和

一起重大施工责任事故,实习生竟然负主要责任,是不是“背锅”?

据红星新闻报道,济南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去年12月底发生在历城的一起致3人死亡坍塌事故中,一实习生因未及时将重要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调查报告在网上引发热议后,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实习生是不是“背锅”,仔细看完完整的调查报告就有答案——实习生因个人原因未将要求当日送达的法律文书送达,第二天就发生了事故。

从因果关系上看,实习生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他及时将停工指令送达,施工单位及时停工,坍塌事故很可能就不会发生,起码不会有3名工人无辜失去性命。

另外,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刑事责任实行的是责任人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简单理解即“谁犯错谁买单”,并不会因为他是实习生就能免除刑罚。

(事故现场坍塌前)

但复盘这起坍塌事故会发现,在实习生未及时送达停工指令这一环节中,有很多值得探讨和商榷的细节。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前两天,项目部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坍塌隐患,当天就下达了整改通知单。但施工方并未及时整改。最后,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不下达工程暂停令,然后将这份重要的文件交给实习生,由他送达给施工单位。

工程暂停令是晚上签发的,实习生因个人原因,当天未完成任务。好巧不巧,第二天一早就发生土方坍塌,导致正在施工的3名工人丧生。

从事后来看,这起坍塌事故并非毫无征兆,停工令按时送达的话,很大概率能避免。但问题是,停工指令这么重要的文件,为何交由一名实习生来送?

打过工的都知道,实习生一般做的是辅助性的工作,权力和职责低于正式员工。所以公司内的重要文件或工作,一般会交给正式员工负责。而且实习生工作时间短,对公司业务没那么熟,他很可能不明白文件的重要性,以为早一点或晚一点送都没太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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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如果监理单位和项目部有关领导,及时要求实习生反馈,询问文件有没有按时送达,发现实习生没完成任务,再另行通知施工单位停工,也还来得及阻止坍塌事故的发生。

(资料图片,图文无关)

实习生没完成任务是有错,但项目部其他人也不是没有责任。无论是把这么重要的文件交给实习生,还是缺乏最后确认这个步骤,都让人感觉文件晚送一天关系不大。现在出事了只追责实习生,很难让人服气。

可能还有人会疑惑,现在都啥年代了,咋还需要人工亲自送达文件,打个电话发个微信不更方便快捷么?

一般来说,下达书面文件在工程项目中属于常规操作。毕竟一项工程牵涉人员众多、各个不同单位,书面文件表述更严谨清晰,也更有权威性,按规定送达和接收书面文件,并不是很严苛的要求。

不过,由于人工传递的时效性不高,实践中完全有更灵活的现实操作手段。比如,可以先把文件拍照或扫描发微信通知,后续再送达书面文件报备留存。很多政府部门、机关单位,现在都是这么干的。

完全依靠人力传送文件,怎么看都有点过于死板机械了。

不管怎么说,实习生未及时送达文件的责任不可推卸,但这起造成3人死亡的坍塌事故,只要各单位责任心重点、衔接紧点,都有可能避免。很多人为实习生打抱不平,主要是觉得权责利不匹配。如果制度设计整体上有问题,却只重罚最后环节掉链子的人,而且这个被处罚者无论是在单位的地位和身份,还是他所拿的薪水,都处于责任链条的末端,就很容易让人有背锅的观感。

还是那句话,追究实习生责任无可厚非,但其他人很难置身事外。另外,如何完善工程文件传递制度,避免类似悲剧再发生,也需要有关部门探讨和改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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