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续签要书面通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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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续签要书面通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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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如何去辞退员工,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风险提醒】公司辞退员工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是很普遍的一件事,但是实际上公司辞退员工有着严格的条件,如果不符合法定的解除要件,公司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但是很多用人单位并不清楚这些条件有些什么,就容易出现一些问题: 1.没有任何理由地辞退员工,结果被员工申请仲裁,最终无法实现目的,且声誉等受到影响 2.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员工拒绝离职,影响用人单位之后的工作安排。 3.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没有给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补偿金,员工申请仲裁,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 【专家建议】如果用人单位有想要辞退员工的需求,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1.为用人单位收集该员工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证据,违反劳动纪律等证据好搜索,比较困难的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也可以收集到。 2.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提前三十天写好书面通知并且发送给劳动者。 3.计算好辞退员工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防止因为疏漏而被仲裁。 4.与被辞退员工积极协商沟通,尽量通过专业技术与员工达成协议,实现和平的辞退。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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