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杂谈】贝多芬三个阶段的钢琴奏鸣曲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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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杂谈】贝多芬三个阶段的钢琴奏鸣曲风格

2024-07-17 21: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期(1802~1816)

中期是贝多芬创作的旺盛和关键时期,并开始走向成熟。贝多芬并没有让古典奏鸣曲的形式束缚自己的创作,他不断地对奏鸣曲形式进行探索和改进,寻求表现力更强、更为新颖的奏鸣曲结构。

在这一阶段,贝多芬完成了两部经典名作《黎明奏鸣曲》和《热情奏鸣曲》,这两首作品的问世标志着贝多芬的创作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个人风格。第十八首《降E大调奏鸣曲》,是贝多芬在这一时期完成的唯一一首四个乐章的奏鸣曲,但这首曲子并不同于他之前创作的传统的四个乐章的奏鸣曲模式,贝多芬试图将奏鸣曲的长度加以扩展,使每个乐章更加充实、饱满。在这一时期的作品中,贝多芬对调性的处理彰显出他作品的特性,如在第十六首《G大调奏鸣曲》(Op.31 No.1)中,第二主题以B大调代替了原来应当出现的D大调;第十七首《d小调奏鸣曲》(Op.31 No.2)开始于一个定位在属调上的引子及一个快板的乐句,但随后反复引子时却出现在C大调上,直至第二十一小节之后才正式进入了乐曲的主调d小调,在作品的再现部,贝多芬同样延续了这种非正统的手法进行调性的处理。

另外,随着当时社会的发展,机械工业的崛起带动了整个钢琴制造业的发展,贝多芬在创作过程中也大胆地利用了新的钢琴技术不断探索和发展自己的创作。在第十八首《降E大调奏鸣曲》中,贝多芬加入许多断奏(Staccato)和颤音(Trill)技术,这也使他的作品更加立体、完善。

晚期(1816~1827)

在晚期的创作中,贝多芬使奏鸣曲式有了更为不同寻常的变化,使之更加趋向于幻想性。在这个阶段,虽然贝多芬只完成了Op.101,106,109,110和111五首作品,但却展现了他卓越的创作成就。

在晚期的作品中,贝多芬对复调的运用更加常见,和声的使用更加大胆,卡农式的模仿写作手法也频频出现,如第二十九首《降B大调奏鸣曲》(Op.106)和第三十一首《降A大调奏鸣曲》(Op.110)的最后一个乐章,贝多芬更是在展开段中加入赋格段和整个赋格曲乐章。第三十一首《降A大调奏鸣曲》(Op.110),是贝多芬创作生涯最后阶段的代表作品之一,它几乎囊括了成熟的贝多芬音乐中的所有特点:曲式结构上的自由解放;扩展中的豪华壮丽;运用赋格和咏叹调手法改变古典奏鸣曲式的框架;以及所有主题间的内在紧密联系。

贝多芬的三十二首钢琴奏鸣曲是音乐发展史上一部不朽的巨作,它不仅反映了贝多芬一生的创作经历,也向世人展现了贝多芬对音乐不懈追求的执着;它不仅反映了那个时期最具有代表性的进步思想,更完美地展示了一个天才作曲家的精湛的创作才能。它的巨大价值在于发展和提高了现代钢琴音乐的表现力,成为音乐发展史上宝贵的文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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