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兴源铁合金有限公司铝制品及钛铁合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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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营口兴源铁合金有限公司铝制品及钛铁合金生产项目” 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营口兴源铁合金有限公司铝制品及钛铁合金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博洛铺镇望马台村 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 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利用原有企业原有场地及原有厂房7618.8平方米,新增1套铝粉生产系统以及1套钛铁合金生产系统,购置8T熔铝炉、铝水喷吹设备、铝粉筛分系统、0.5T真空感应炉、3T真空感应炉、破碎机、筛分机等相应配套环保设施,年产4000吨铝粉及1000吨钛铁合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营口兴源铁合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尚武 联系方式:1394074948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84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23253041-175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 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二)主要工作内容: 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 2、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和项目建成投产后环境影响等方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从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可以打印出来手填或填写电子版。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营口兴源铁合金有限公司 附件:营口兴源铁合金有限公司铝制品及钛铁合金生产项目-公众意见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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