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钉钉群里回复误发表情 劳动法问答

劳动法问答

2024-05-28 18: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问题的提出」

规章制度以群公告方式公示,是否能视为送达劳动者?

「法律解答」

不能。

用人单位采取微信群公告、钉钉群公告进行公示,属于电子送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19号)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问答口径(一)》(法〔2020〕105号)之规定,电子送达应当以受送达人同意为前提条件。换而言之,应当经过一方当事人同意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送达。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采取电子送达的,不发生送达的法律效果。

于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亦明确了电子送达的前提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通俗的来说,以微信群公告、钉钉群公告进行公示,不能视为劳动者收到且同意。

实践中当双方对电子送达产生争议时,裁判者通常会审查双方是否对电子送达有约定,倘若没有约定用人单位无证据证明已送达劳动者或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建议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电子送达的形式和方式,经由劳动者签字确认,采取电子送达时通过其他送达方式告知劳动者,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采取微信群、钉钉群等聊天群公告进行送达,及时保留劳动者已阅读的记录,并要求劳动者在群里确认收到。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