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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组:走过的六十年历程 1956-2016 铁组委员会主席致铁路合作组织成立60周年
尊敬的各位同仁! 2016年是铁路合作组织(铁组)成立60周年华诞,这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年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二十世纪40-50年代,由于欧亚地缘政治格局发生了变化,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欧亚国家间客货运输需求,并保证国际铁路客货联运,迫切需要制定统一的法律和经济标准。 为此,在铁组成立以前开展了大量细致的工作。1951年,编制并商定了办理国际铁路联运客货运输的第一批基本文件: ——《直通国际联运铁路旅客及行李运送协定(国际客协)及其办事细则》; ——《直达国际联运铁路货物运送协定(国际货协)及其办事细则》; ——《直通国际联运铁路旅客、行李和包裹运价规程》; ——《直达国际联运铁路货物运送协定参加国铁路货物运送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统一货价); ——《国际联运车辆互用规则(货车规则); ——《国际客协和国际货协清算规则》。 上述协定、规则和规程自1951年11月1日起施行。波兰国家铁路受托管理国际客协和国际货协事务,为履行这一职能,在华沙成立了国际客协和国际货协事务管理局。 几年后,对这些协定、规则和规程做了很大改动,并将协定名称改为国际旅客联运协定(国际客协)和国际货物联运协定(国际货协),此时参加上述协定的铁组成员国数量较以前有了增加。 此后,铁路间的合作得到了不断发展,客货运量大大提高,而且很有必要把这一合作扩大到其他铁路领域。当时,必须成立新的机构才能在更高水平开展合作并适应新的需求,以最终解决铁路运输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一合作应在有关国家主管运输部长直接领导下开展且应定期举行部长会议。 为此,1956年6月,在索非亚(保加利亚)举行了下列国家主管铁路运输部长会议: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这次会议是铁组最高领导机关的第一次会议,部长会议一致决定成立铁路合作组织。 此后,铁组成员国数量不断增加,到目前已达到下列28个: 阿塞拜疆共和国,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 白俄罗斯共和国, 保加利亚共和国, 匈牙利,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格鲁吉亚,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古巴共和国, 吉尔吉斯共和国, 拉脱维亚共和国, 立陶宛共和国, 摩尔多瓦共和国, 蒙古国, 波兰共和国, 俄罗斯联邦, 罗马尼亚, 斯洛伐克共和国,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土库曼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乌克兰, 捷克共和国, 爱沙尼亚共和国。
此外,铁组还包括7个观察员铁路: 法国铁路(法铁), 德国铁路(德铁), 芬兰铁路(芬铁), 塞尔维亚铁路(塞铁), 奥地利-匈牙利铁路公司(吉肖富铁路), 联邦客运股份公司(俄罗斯)。 获得铁组加入企业地位的有来自铁组成员国和其他欧亚国家(亚美尼亚和韩国)从事铁路运输活动的公司、院所和企业。截至2016年加入企业达到了40个,其数量还在不断增加。 铁组工作机关包括下列5个 专门委员会和2个常设工作组: 一专:运输政策和发展战略专门委员会; 二专:运输法专门委员会; 三专:货物运输专门委员会; 四专:旅客运输专门委员会; 五专: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专门委员会; 编码和信息技术常设工作组; 财务和清算问题常设工作组; 以及若干临时工作组和共同工作组。
由于一些铁组成员国铁路领域进行了机构改革,从而出现了作为独立经营主体的铁路企业,因此在第二十届部长会议(1992年,蒙古,乌兰巴托)上,决定再成立一个铁路和铁路企业一级的铁组领导机关——铁组铁路总局长(负责代表)会议。 相比欧洲国家的运送条件,铁组成员国间铁路联运具有运距长(8,000-10,000 km),途经不同气候带(包括严寒地区),列车单向运行途中两次更换轨距(1435mm/1520mm/1435mm)等特点。铁组成立之初,铁组成员国铁路线路总营业里程约 227,000 km,而目前铁路营业里程已达到了281,215.8 km,每年可运送货物约60亿吨,旅客约40亿人次。 大多数欧亚运送参加国采用的是不同的运输法标准。在铁组范围内制定和通过的文件可保证为办理国际铁路运送提供统一的法律标准,这些文件需要不断完善,同时还需要商定运送条件、运价、海关手续、车辆互用规则、信息工艺保障手段、铁路间财务清算等问题。为此,铁组一直致力于在发展国际铁路运送(包括欧亚驼背运输和多式联运),以及提升铁路运输竞争力方面开展工作。 2006年,在索非亚举行的铁组三十四届部长会议期间,举行了铁组成立50周年庆典活动。庆祝仪式上总结了铁组50年来的工作成就,提出了未来十年(2006-2016年)的新任务: ——极大提高铁组成员国铁路客货运送水平; ——全面重审国际货协,以适应当代需求:新版国际货协已于2015年7月1日起生效; ——启动铁组/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共同项目,扩大其使用范围,简化铁路运输过境,缩短货物在途时间和运送成本; ——开展工作编制国际铁路直通联运公约,在其中纳入铁路运输法所有发展方向,同时将铁组提升为政府间组织; ——积极参与联合国欧经委建立统一铁路法的工作; ——在完善铁组铁路运输走廊方面开展工作:制定并监督落实改进走廊工作,消除薄弱环节,编制技术运营说明书,签署铁组13条走廊技术、运营和商务发展方面合作备忘录; ——在编制简化铁路运输过境公约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在制定和实施商定口岸货物查验条件国际公约(1982年)附件9《简化铁路运输过境手续》方面开展工作; ——在开辟280条铁组成员国直达集装箱列车经路方面开展工作; ——使统一货价和国际货价适应国际货协修订本; ——编制500个以上基础设施和机车车辆备忘录(行业标准); ——在1520mm和1435mm不同轨距铁路系统相互协作方面与欧盟开展共同工作; ——同其他国际组织开展更密切、更富有成果的合作; ——提升铁组在铁组成员国、铁组铁路和国际组织中的知名度和影响。 2015年成为了铁组历史上很为重要的一年,这一年完成了对铁组基本文件(包括国际客协和国际货协)的全面重审工作,以及国 际 铁 路 直 通 联 运 公 约草案的编制工作。该公约草案包括铁组范围内现行国际协定、协约、规则的全部重审文件。 铁组工作方向是完成一系列主要任务:发展和完善欧亚国际铁路联运,提高铁路运输效益,即使在目前经济和市场局势多变的情况下,仍然要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首先,上述工作在于完善、协调和统一法律与技术标准,发展铁路运输走廊,优化铁路运价,简化过境,包括推广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以缩短货物通过国境的时间,降低其运送成本,发展驼背运输和多式联运,等等。 铁组还与铁路运输领域的其他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欧经委、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欧盟交通运输总局、国际铁路联运组织(OTIF)、国际铁路运输委员会(CIT), 欧亚经济联盟(EEU), 国际铁路联盟(UIC), 欧洲铁路署(ERA), 西伯利亚大铁路运输协调委员会 (CCTT), 公共交通国际联盟(UITP),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 欧洲时刻表协调组织(FTE)等开展积极的合作。与上述国际组织为解决国际铁路联运问题开展的合作正取得积极成果,这将极大地拓宽任务范围。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对环境和能源的保护将越来越严格,这将极大地提高铁组铁路在发展国际铁路联运方面的意义。 值此铁路合作组织成立60周年之际,请允许我以铁组委员会的名义,向铁组成员国各部委和铁路管理部门的领导人,行业专家和铁路工作者,铁路设备厂商,以及参与国际铁路联运的其他各方表示感谢!祝愿你们的国家蒸蒸日上,繁荣富强!让铁路造福全人类!
(铁组机构、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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