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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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由来: 勐拉镇因镇人民政府驻勐拉河畔而得名。勐拉,系傣语,意为地域宽广、土地肥沃的坝区。 基本介绍: 位置•面积:勐拉乡位于金平县南部,地处东经102°41′―103°01′,北纬22°20′―22°45’。距县城公路里程45千米。东邻金水河镇,南与越南接壤,西接者米拉祜族乡,北靠铜厂乡。国境线长39.2千米,地域面积336.47平方千米。乡政府驻勐拉街,境内最高海拔2876.6米,最低海拔308.5米。辖7个村委会、72个村民小组。人口•民族:2003年全乡总人口24858人,其中农业人口24173人,占97.2%。人口自然增长率8.2‰。世居着苗、瑶、傣、哈尼、汉、壮、拉祜、彝8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2634人,占93.6%,主体民族为苗族和傣族,人口9434人和6 +查看详细勐拉镇概况>> 历史沿革: 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临安府设置勐拉土掌寨后,为建水州江外十五土掌寨之一。 民国六年(1917年),在王布田街设立金河行政区后,为第二区勐拉乡。 1950年,全县解放后为第三区,后改名勐拉区。 1970年3月,改为红卫公社。 1973年,改称勐拉公社。 1983年3月,改为勐拉区。 1987年12月,由勐拉区改为勐拉乡。 2015年,由勐拉乡改为勐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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