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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有关要求,将“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精炼电积系统优化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精炼电积系统优化提升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金昌市金川区金川公司二厂区内 3、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3个子项:电积升级改造子项(子项1)和产品包装发运子项(子项2)。子项1在二厂区“原184区域”新建电积厂房,配套碳酸镍制备、酸溶及公用工程;子项2在产品配送中心区域进行匹配性扩能改造,扩建成品剪切厂房并新增一套多功能智能化大板镍剪切包装机组自动生产线;子项3计划将选冶二路检斤房移位至原热电二车间拆除区域,设备拆除后利旧使用,土建设施拆除后在新址重新建设。 4、总投资:63490.86万元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2号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18993519776 三、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评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8209433293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精炼电积系统优化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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